关于增城区退管办采购社会化管理服务招标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21〕5 号)、《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规定》(穗府令第127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本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服务工作,以退休人员为中心,为退休人员多办实事、做好事,努力推动我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现拟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外包,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欢迎符合要求、有履约能力的单位按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报送方案。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二)报价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广东)“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三、项目采购服务内容
(一)工作地点:增城区荔乡路20号(增城区退管办)或其他退管经办网点。
(二)工作内容:
1.协助办理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服务事务。
2.协助提供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政策查询和咨询服务。
3.协助提供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
4.协助跟踪了解特殊退休人员状况。
5.协助组织退休人员文化养老活动。
6.协助做好春节、中秋节慰问工作。
7.协助建立完善退休人员自我管理互助服务队。
四、工作要求
(一)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内容进行监督、评估,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内容进行考核。
(二)中标供应商对社会化管理服务方案,在实施前要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三)中标供应商须对在协议履行期间获知的采购人信息进行保密,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退休人员个人信息、采购人内部资料等等。保密期限为永久,中标供应商的保密义务不因协议出现未能履行、无效、解除、终止等情况而免除。
(四)为确保采购人利益,本项目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对服务费用不再作调整。
(五)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中标供应商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六)中标供应商服务过程中因中标方过错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信息泄露等不良影响,一经查实,中标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需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七)中标供应商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中标供应商需按月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内容。
(八)中标供应商在进场服务二个月内,与采购人共同对服务内容进行确认。
五、项目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总价为30万元。
六、公告时限
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9日。
七、其他
(一)请有意向参与该服务项目的供应商,将报价方案、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无须委托则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装入信封密封。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增城区退管办(增城区荔乡路20号)。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17时3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8265219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20号
广州市增城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