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5日,本局荔湖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广州市增城增鑫货运部所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增城大道177号的住所进行检查,现场依法扣押1款美孚1升装机油空罐360个,盖子360个,标识美孚的纸箱(12瓶/箱)30个;1款嘉实多1升装机油空罐240个、盖子240个、标识嘉实多的纸箱(24瓶/箱)10个。经调查后仍无法查明当事人身份,当事人不明确。
因无法确定上述涉案物品所有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及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荔湖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148号)认领财物并接受调查和处理。如本公告认领期限届满,仍无人认领,本局将根据上述规定,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涉案物品上缴或者依法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1日
(联系人:黄楚堂、钟宇恒,联系电话:020-26256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