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做好我区整改工作档案整理事宜,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采用比选采购的方式组织开展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按采购人要求开展档案整理服务。
(二)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78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属性:服务类。
备注:因本公告档案整理数量为预估量,最终结算价格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请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根据实际做好报价测算。如实际发生量不超过预估量的5%,合同价不作调整;超过预估量5%-10%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格的110%且不超过最高限价。
二、项目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三、采购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提供《资格声明函》;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标人必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并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1.严格遵循档案整理的方法和方案,结合广东省、广州市档案局以及区档案局相关要求和标准,保质保量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各门类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2.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软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技术标准严格遵守并达到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
3.声像档案整理标准严格并达到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规范》(DA/T78-2019)、《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
4.编制全宗卷严格遵守并达到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全宗卷规范》(DA/T12-2012)。
5.档案整理服务、档案数字化加工符合验收标准。
6.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乙级或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格(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在服务过程中,档案整理服务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7.在约定时间内,委派充足的档案专业人员进入指定场所工作,拟派人员需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职称证书。工作时间参照甲方作息时间安排,工作期间应保持工作现场干净、整洁、有序。
8.供应商报价时应严格按照本公告《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报价表》(附件2)模板格式进行报价,并详细列明各项单价及总报价,便于结算金额计算。
四、获取采购需求及报名
(一)获取方式:在线获取,采购需求已包含在本公告中。
(二)报名: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投标人在比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要求的比选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视为报名成功。
(三)售价:免费。
五、比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一)比选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线下递交,不接受线上电子递交。
(二)比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时。
(三)递交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612室。
(四)建议提前将比选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IM体育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
联系方式:020-32162521
附件:1.资格声明函
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