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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

2025-06-27   来源:区民政局 字号

        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统筹规划、注重效益”原则分配使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现将我区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下达我区9.61万元(含上年结转),用于儿童福利和老年人福利方面。

        (二)支出情况

        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区的9.61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如下:

        1.儿童福利类项目9.53万元(含上年结转)。根据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要求,用于资助年满18周岁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对符合以上就读条件的孤儿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资助,2024年已发放助学金8万元,结余1.53万元,结转至2024年使用。项目为孤儿接受中专及高等教育提供了资金保障,有效地保证了孤儿正常的学习生活,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2.老年人福利类项目0.08万元(上年结转)。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171号)等有关要求,为有助餐需求的居家老年人及18-59岁重度残疾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0.08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已二次分配至镇街,已全部支出,满足全区60岁以上老人及18-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用餐需求,就餐长者的总体评价较为满意。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下达我区280万元,用于殡葬服务方面。

        (二)支出情况

        2024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区的280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如下:

        1.区殡仪馆火化车间前厅空气净化设备购置及升级改造项目230万元,已全部支出。对火化车间前厅进行空气净化设备购置安装,对群众观望长廊进行改造,将观望长廊改造成对应六条火化炉的六间入炉告别观望室,内设空调及净化系统,改造后有效改善火化车间前厅工作环境及空气质量,改善群众办丧环境。

        2.新塘四望岗生命纪念园基础设施改造50万元。进一步完善园内基础设施,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安全的拜祭环境。对园区A区祭拜台增加钢结构雨棚及对祭拜台墙身翻新,新增雨棚面积约1127 m²,对原祭拜台墙面进行全面翻新,翻新面积约686平方米,并在园区增加制作应急疏散信息导业务向指引图及方位导向标志牌。该项目实际支出46.27万元,项目已完成,结余3.73万元年底由区财政回收统筹。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市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下达我区2,637.03万元(含上年结转),用于社会福利方面。

        (二)支出情况

        2024年市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区的2,637.03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如下:

        1.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68.44万元,已全部支付。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3〕7号)规定,通过开展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发放护理补贴、新增床位补贴、医养结合补贴、等级评定补贴等补贴,有助于提高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水平,规范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缓解因疫情导致的运营压力,从而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2.助餐配餐服务补贴经费项目747.84万元(含上年结转)。按照《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15号)等文件精神,巩固和提升全市大配餐服务的成果,保持助餐配餐服务的可持续性,用于资助我市各区大配餐项目就餐补贴、送餐补贴、运营补贴。我区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各镇街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做好配餐、送餐等工作。该项目二次分配至镇街720.71万元,镇街实际支出720.58万元,区本级支出27.13万元。

        3.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项目16.60万元,已全部支付。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4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下发2022年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向8名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发放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共16.6万元,其中就业补贴4.6万元,岗位补贴12万元,并在2024年10月前拨付至养老机构服务人员个人账户。

        4.家庭养老床位经费40.83万元。坚持需求导向、专业支持、家庭参与的基本原则,有序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推动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到老年人床边,让老年人在家享受专业化的照护服务,不断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质量。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应就近建床,确保及时响应与服务可及。2024年支出39.46万元,结余1.37万元,结转至2025年使用。

        5.全市慈善促进服务项目30万元。建立慈善超市示范点1个,成功链接慈善机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力量参与救助帮扶,推动实现慈善帮扶与社会救助工作有效衔接,吸引更多公益慈善资源参与社会救助,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2024年支出14.92万元,结余15.08万元,结转至2025年使用。

        6.增城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50万元,已全部支出。运用第三方力量,开展在册精神病患者摸底排查,推进精康服务项目宣传,减轻社会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固有偏见,为精神障碍患者融入社会构建一个接纳、包容的社会环境。着力提升精神障碍患者自理能力、社交能力,降低复发率,推动精神障碍患者更好地融入社会。

        7.社会救助服务站示范点项目60万元。打造区级社会救助服务站示范点为困难群众开展救助服务,扩大救助资源聚合效应,提高转办转介效率和救助帮扶力度。有效满足困难群众的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需求,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该项目二次分配至镇街45万元,实际共支出58.70万元,结余1.30万元,结转至2025年使用。

        8.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资助项目17.40万元(含上年结转)。贯彻落实《广东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20】151号),通过物理空间改造、设施设备配备以及老年用品配置等适老化改造的方式,降低老年人居家空间中的通行障碍操作障碍及信息感知障碍等因素影响,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降低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该项目2024年支出1.43万元,结余15.97万元,其中5.47万元年底由区财政回收,10.50万元结转至2025年使用。

        9.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经费268万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3号)相关规定及补助标准,为辖区内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助洁服务、洗涤服务、陪伴就医、陪同外出、上门做餐、代办服务、日常提示、情感关怀、个人护理和助浴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该项目二次分配至镇街257.92万元,镇街实际支出244.28万元,区本级支出10.08万元。

        10.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213.07万元。落实省、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办法,为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提升困难残疾人生活水平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水平,进一步发挥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功能,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3年1月起,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202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270元/人/月。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213.07万元已于2024年全部支出。

        11.婚俗改革便民服务设施采购项目23.40万元。为加快我局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全力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于2024年8月完成婚姻自助服务终端采购工作,支付4台婚姻自助服务终端机采购费用23.26万元,并在我区两个婚姻登记处投入使用,为市民提供婚俗改革相关自助服务。项目已完成,结余资金0.14万元,年底由财政回收统筹。

        12.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奖补资金项目1.45万元(上年结转)。为街镇所有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向导、居家上门服务,日间照料、助餐配餐、文体教育等养老服务,进一步完善“1+N”服务网络。该资金为2023年结转资金,已于2024年全部支出。

        13.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奖补资金100万元,二次分配至新塘镇,已全部支出。在改善新塘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的基础服务设施的基础上,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升,并获赠对象家属的锦旗,社会服务口碑不断提升。

        四、区级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

        2024年增城区本级福彩公益金预算收入587.54万元(含上年结转),用于社会福利方面。

        1.社区养老设施巡查督导和评估项目116.57万元(含上年结转),已全部支出。截至2024年底,第三方巡查机构共完成12个颐康中心、1个颐康服务站的年度评估,完成全区500个养老服务设施巡查工作,支出率达100%。

        2.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16.34万元(上年结转),二次分配至石滩镇及派潭镇,已全部支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加快养老服务和福利事业发展,指导各类福利设施、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的建设,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大力发展养老事业。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娱乐,提高老年人的生存质量和生活品质,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3.长者饭堂提质增效项目53.69万元,已全部支出。为不断深化我区长者饭堂建设、提升长者饭堂服务质量水平,我局拟对增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长者饭堂和另外4个特色长者饭堂进行升级改造,推动全区长者饭堂提质增效,全面提高长者饭堂服务水平。

        4.增城区老年人照顾需求评估经费5万元,实际支付4.85万元,结余0.15万元,年底由区财政回收。为本区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照顾需求评估及80周岁高龄重度失能照护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养老服务或养老服务补贴的依据,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5.广州市增城区慈善会社区慈善基金150.50万元,已全额拨付至区慈善会。推动设立以发展慈善事业为目的,以参与社区治理、支持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发展为宗旨,服务于社区的慈善基金,全区村(社区)设立社区慈善基金覆盖率为100%。充分发挥社区慈善基金在整合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回应解决社区问题、推动支持社区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6.增城区2024年未成年预防性侵害公益项目5万元。在增城区妇联、增城区教育局、增城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广州市增城区家庭教育促进会与广州市增城区巾帼志愿者服务协会联合开展了“护航花蕾”儿童保护安全课志愿服务项目,为孩子们筑起了坚实的保护屏障。

        7.创建未成年人保护示范站项目经费11.12万元(上年结转),已全部支出。对中心设施设备进行优化提升,完善中心的安全体系、活动及培训场地设施设备,使其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更加专业,从而提升我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服务水平。

        8.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改造费27.24万元(上年结转)。利用我区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大楼一楼约250平方米现有场地,改造建设为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以更好地为全区社会组织提供党群服务、孵化培育、组织发展、政策咨询和引导社会组织提升内部治理、项目策划、品牌推广和风采展示等综合服务平台,有效推进我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2024年实际支出23.39万元,工程费用剩余3%质保金保期一年满时支付。

        9.增城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10.02万元,已全部支出。推进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4至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已完成全区13个镇街200个对象的康复任务。

        10.增城区派潭镇东洞村婚俗改革项目11.46万元,已全部支出。深入推进我区婚俗改革进村(居)工作,打造具有特色的村(居)婚俗改革阵地,打造派潭镇东洞村的婚俗改革氛围并完成相关场景的布置工作。

        11.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经费26.41万元,已全部支出。以满足群众丧葬需求、共享殡葬改革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为宗旨,对我区户籍居民殡葬本基本服务费用的减免,每具最高减免金额为1680元。

        12.颐康服务站运营经费43万元,已全部支出。实现养老服务资源的统筹管理和高效面置,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实现“就近、专业、便利、个性化”养老,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将养老服务延伸至村(社区)和家庭,打通农村地区养老限务的“最后一公里”。

        13.增城区长者及重度残疾人助餐配餐补贴经费58.23万元,已全部支出。以长者饭堂为主要依托,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制餐、配餐、分餐、就餐、送餐等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居家老年人、18-59周岁重度残疾人接受助餐配餐服务可享受就餐补贴。

        14.增城区残疾人康复中心2024年视频监控升级改造项目33.95万元,支出33.72万元,结余0.23万元,项目当年已按合同要求完成支付,剩余资金按规定上缴财政。广州市增城区残疾人康复中心2024年视频监控升级改造项目有效优化康复中心的服务安全系数,有力地促进康复中心大院人流密集区域、易发生群体事件及安全事件的区域进行高清监控,对规范化管理和安全运作有强有力的支持作用。2024年实现安全事件零投诉。

        15.增城区残疾人助听器配验及电池配置项目18.64万元,已全部支出,包含助听器验配服务费760元/台,239台验配服务费合计18.16万元;每台助听器电池为每排6粒,费用为20元/排,239台助听器电池费用合计为0.4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239名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配验及电池配置服务已全部落实到人,大大缓解我区残疾人助听器适配紧张需求。


        详见附件:

附件1:2024年增城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2:2024年增城区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二次分配项目资金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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