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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2021年法治
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区司法局:
2021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根本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区民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领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将依法行政、积极学法、加强懂法、科学用法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履行法治民政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不断推进民政立法科学化、民政法制专业化、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化、民政法治服务标准化,健全完善民政法治体系建设,确保发挥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持续实施“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制度,在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中增加“述法”内容,把依法行政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衡量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贯彻落实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印发了《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增城区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增民〔2021〕65号)《关于印发<增城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制度>的通知》(增民〔2021〕67号),进一步理清职责分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兜牢兜实民生保障。二是完善《增城区民政局“一把手”权责清单》,同时对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权责清单进行清理规范工作。三是推进落实低保特困事权下放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我区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21年9月1日起,增城区在新塘镇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行政职权下放试点工作,将新塘镇辖区内低保、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到新塘镇,进一步强化区级民政部门管理职责,增强新塘镇人民政府服务能力,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率。
(二)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顺利完成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区366个村(居)委会全部完成换届选举,新一届村“两委”换届共选出村干部1980人,社区“两委”换届共选出社区“两委”干部528人,其中村委会主任284名,居委会主任60名。
2.深化村(居)民议事厅建设。目前,全区285个行政村、81个社区以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定期组织开展议事协商活动。截至目前,全区村(居)民议事厅自建成以来累计召开议事会议9884次,形成决议数14564个,落实议题共计13865个,落实率达95.2%。11月2日,广州市增城区作为中方四个代表之一,在“2021年中韩社区治理研讨会”上以“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协商,有效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主题进行交流发言,重点介绍了我区推进农村社区协商议事的主要做法、主要成效和“后半篇”工作,受到中韩双方参会人员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肯定。组织开展了第一、第二季度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对村(居)务公开栏、村(居)民议事厅运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及村(社区)办公场所挂牌及上墙制度内容更新等情况进行检查,共抽查了52个村(社区),检查情况整体良好。做好广州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录入指导工作。督促各镇(街)做好每月村务公开数据的录入和审核上传工作,2021年1月至9月,我区事务公开数据录入率、发布率均为100%。
3.建立健全农村自治组织动员体系。2021年9月,我区285个行政村已100%完成建立农村自治组织架构体系,均已落实网格党支部负责人、网格党小组长、党员骨干、村民户代表;100%建立农村自治组织的组织动员运行体系,已建立村联席会议制度及建立相关工作微信群;100%建立农村自治组织的志愿服务体系,已建立村党群服务队、已建立网格党群服务分队、已建立党群服务小队。
(三)健全政法执行与政务公开监督体系
健全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作出决策。设置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法律信息等广泛的法律服务,确保民政机关行政行为合法,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和重大举措同宪法规定、宪法精神相一致。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信息公开促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严格主动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把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将民政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办理指南等各类公开信息逐一上网发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民政各项工作在阳光下操作、在阳光下运行。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加强对社会组织行政指导工作,积极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和作用发挥。一是以规范促发展,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达到全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每个农村社区5个、每个城镇社区10个的要求。并以公开透明、依法依规为原则办理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的名称核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全区登记社会组织发展至638个,其中社会团体324个,社会服务机构314个。二是扎实推行社会组织年度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好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已完成年度报告公示497家(未完成年度报告公示55家)。做好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监督管理、诚信自律等工作,将未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的社会组织依法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录。全区社会组织守法意识增强,形成了依法办会办企办校的良好氛围。三是从严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开展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政策宣传进社区及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镇街在各村居张贴《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发动群众识别和举报非法社会组织。对省民政厅发函交办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广东省增城湖北商会”开展现场执法调查,对其使用不恰当名称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监督其完成整改。对3个社会组织实施了执法检查并立案。
(五)完善政府内部依法行政和监督机制
一是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加强对下级单位日常工作所涉及到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文件的制发和备案审查等工作的监督,同时,围绕民政工作重点,开展重点监督审查,如对民政专项资金发放管理进行集中审查。二是主动监督与受理举报投诉监督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的“走下去”,积极主动的对下级单位的政务进行检查监督。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并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三是认真落实执法公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审核、发布职责,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并公开执法信息。通过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全面准确公开了执法主体、执法根据、执法权限、监督举报等。编制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并进行公示。我局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结果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执法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同时主动公开执法人员姓名、工作单位、执法种类、执法证件编号、执法证件有效期等基本信息,接受社会公众对执法人员和执法结果的监督。
(六)自觉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工作,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七)健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
将干部职工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加强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主线,把学法、守法、用法与依法履职紧密结合,狠抓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我局已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有13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工作基础薄弱,各种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个别同志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三是民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氛围还不浓厚。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引入社会组织、专业机构、新闻媒体、民政依法行政监督员等第三方监督机制,做好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等工作。
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