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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府(增)征〔2021〕6号

2021-03-09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字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增)征〔2021〕6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1)〔2020〕89号),同意荔城街太平村经济联合社、太平村海寮、新广、鹰咀经济合作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经济合作社、三联村大巷、郑村、天合、荔枝园、伯公吓、新巷、隔田、禾场、宜园、江尾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0.3798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荔新路外绕线建设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荔城街太平村经济联合社、太平村海寮、新广、鹰咀经济合作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经济合作社、三联村大巷、郑村、天合、荔枝园、伯公吓、新巷、隔田、禾场、宜园、江尾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征收太平村经济联合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15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15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57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太平村经济联合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83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835公顷(耕地0.0013公顷、园地0.0071公顷、养殖水面0.1751公顷)。

  征收三联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448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2231公顷、农用地0.2258公顷(耕地0.0545公顷、园地0.088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832公顷)。

  征收三联村伯公吓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49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490公顷(耕地0.5113公顷、园地0.202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48公顷)。

  征收三联村大巷、新巷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276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2766公顷(耕地0.3328公顷、园地0.9065公顷、林地0.017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00公顷)。

  征收三联村大巷、新巷、伯公吓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641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6414公顷(园地0.6282公顷、养殖水面0.0132公顷)。

  征收三联村大巷、郑村、天合、荔枝园、伯公吓、新巷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519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195公顷(园地0.002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174公顷)。

  征收三联村隔田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12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124公顷(耕地0.0020公顷、园地0.110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1公顷)。

  征收三联村禾场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676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90公顷、农用地1.6674公顷(耕地0.4036公顷、园地1.0356公顷、养殖水面0.160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679公顷)。

  征收三联村荔枝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232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328公顷(园地0.0245公顷、养殖水面0.2083公顷)。

  征收三联村宜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22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11公顷、农用地0.0216公顷(耕地0.0002公顷、园地0.0004公顷、林地0.0210公顷)。

  征收三联村宜园、大巷、江尾、天合、伯公吓、荔枝园、新巷、禾场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443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4437公顷(园地1.3877公顷、林地0.0560公顷)。

  征收三联村郑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4.365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360公顷、农用地4.3290公顷(耕地0.4924公顷、园地2.7462公顷、林地0.523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670公顷)。

  征收太平村海寮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02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027公顷(耕地0.0648公顷、园地0.005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20公顷)

  征收太平村新广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48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483公顷(耕地0.126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16公顷)。

  征收太平村鹰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140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1401公顷(耕地0.0073公顷、园地1.0428公顷、林地0.073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70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30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308公顷(耕地0.024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66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八、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374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17公顷、农用地1.3723公顷(耕地0.7115公顷、园地0.2880公顷、林地0.0146公顷、养殖水面0.302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553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九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24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247公顷(耕地0.3553公顷、园地0.1121公顷、林地0.2208公顷、养殖水面0.002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42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九、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51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511公顷(耕地0.0396公顷、养殖水面0.008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30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七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985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9856公顷(耕地0.6939公顷、园地0.1210公顷、林地0.0011公顷、养殖水面0.106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636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三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33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884公顷、农用地0.6450公顷(园地0.5486公顷、林地0.089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69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012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012公顷(耕地0.0063公顷、园地0.694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5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十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35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81公顷、农用地0.1273公顷(耕地0.1048公顷、林地0.014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79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19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198公顷(耕地0.0002公顷、养殖水面0.0196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四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573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733公顷(耕地0.547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63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四、第五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576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767公顷(耕地0.0004公顷、园地0.556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96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五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878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03公顷、农用地0.8786公顷(耕地0.1102公顷、园地0.5084公顷、林地0.0766公顷、养殖水面0.000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830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一、第八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257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578公顷(耕地0.1224公顷、林地0.1066公顷、养殖水面0.019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92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七、第十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56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565公顷(耕地0.0089公顷、园地0.1376公顷、林地0.0059公顷、养殖水面0.002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19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01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1000公顷、农用地0.0019公顷(耕地0.0017公顷、林地0.000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1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1.征收太平村经济联合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15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15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5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57

  39.9000

  0.6264

  28.5000

  0.4475

  1.0739

  汇总

  0.0157

  1.0739(万元)

  青苗补偿费0.706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太平村经济联合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太平村经济联合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83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835公顷(耕地0.0013公顷、园地0.0071公顷、养殖水面0.175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13

  55.5000

  0.0722

  33.3000

  0.0433

  0.1155

  园地

  0.0071

  39.9000

  0.2833

  28.5000

  0.2024

  0.4857

  养殖水面

  0.1751

  65.5000

  11.4691

  27.5000

  4.8153

  16.2844

  汇总

  0.1835

  16.8856(万元)

  青苗补偿费8.257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太平村经济联合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3.征收三联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448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2231公顷、农用地0.2258公顷(耕地0.0545公顷、园地0.088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83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545

  55.5000

  3.0248

  33.3000

  1.8149

  4.8397

  园地

  0.0881

  39.9000

  3.5152

  28.5000

  2.5109

  6.0261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832

  39.9000

  3.3197

  28.5000

  2.3712

  5.6909

  建设用地

  0.2231

  55.5000

  12.3821

  0

  0

  12.3821

  汇总

  0.4489

  28.9388(万元)

  青苗补偿费10.161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346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4.征收三联村伯公吓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749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490公顷(耕地0.5113公顷、园地0.202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4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4446

  55.5000

  24.6753

  33.3000

  14.8052

  39.4805

  水浇地

  0.0667

  55.5000

  3.7019

  33.3000

  2.2211

  5.9230

  园地

  0.2029

  39.9000

  8.0957

  28.5000

  5.7827

  13.8784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48

  39.9000

  1.3885

  28.5000

  0.9918

  2.3803

  汇总

  0.7490

  61.6622(万元)

  青苗补偿费33.705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伯公吓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5.征收三联村大巷、新巷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276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2766公顷(耕地0.3328公顷、园地0.9065公顷、林地0.017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0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2843

  39.9000

  11.3436

  28.5000

  8.1026

  19.4462

  林地

  0.0017

  18.5500

  0.0315

  13.2500

  0.0225

  0.0540

  汇总

  0.2860

  19.5002(万元)

  青苗补偿费57.447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大巷、新巷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6.征收三联村大巷、新巷、伯公吓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641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6414公顷(园地0.6282公顷、养殖水面0.013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园地

  0.6282

  39.9000

  25.0652

  28.5000

  17.9037

  42.9689

  养殖水面

  0.0132

  65.5000

  0.8646

  27.5000

  0.3630

  1.2276

  汇总

  0.6414

  44.1965(万元)

  青苗补偿费28.863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大巷、新巷、伯公吓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7.征收三联村大巷、郑村、天合、荔枝园、伯公吓、新巷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519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195公顷(园地0.002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17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0021

  39.9000

  0.0838

  28.5000

  0.0599

  0.1437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5174

  39.9000

  20.6443

  28.5000

  14.7459

  35.3902

  汇总

  0.5195

  35.5339(万元)

  青苗补偿费23.377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大巷、郑村、天合、荔枝园、伯公吓、新巷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8.征收三联村隔田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12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124公顷(耕地0.0020公顷、园地0.110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020

  55.5000

  0.1110

  33.3000

  0.0666

  0.1776

  园地

  0.1103

  39.9000

  4.4010

  28.5000

  3.1436

  7.544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1

  39.9000

  0.0040

  28.5000

  0.0029

  0.0069

  汇总

  0.1124

  7.7291(万元)

  青苗补偿费5.058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隔田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9.征收三联村禾场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676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90公顷、农用地1.6674公顷(耕地0.4036公顷、园地1.0356公顷、养殖水面0.160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67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4036

  55.5000

  22.3998

  33.3000

  13.4399

  35.8397

  园地

  1.0356

  39.9000

  41.3204

  28.5000

  29.5146

  70.8350

  养殖水面

  0.1603

  65.5000

  10.4997

  27.5000

  4.4083

  14.908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679

  39.9000

  2.7092

  28.5000

  1.9352

  4.6444

  建设用地

  0.0090

  55.5000

  0.4995

  0

  0

  0.4995

  汇总

  1.6764

  126.7266(万元)

  青苗补偿费75.033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35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禾场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0.征收三联村荔枝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232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328公顷(园地0.0245公顷、养殖水面0.208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0245

  39.9000

  0.9776

  28.5000

  0.6983

  1.6759

  养殖水面

  0.2083

  65.5000

  13.6437

  27.5000

  5.7283

  19.3720

  汇总

  0.2328

  21.0479(万元)

  青苗补偿费10.476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荔枝园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1.征收三联村宜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22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11公顷、农用地0.0216公顷(耕地0.0002公顷、园地0.0004公顷、林地0.021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002

  55.5000

  0.0111

  33.3000

  0.0067

  0.0178

  园地

  0.0004

  39.9000

  0.0160

  28.5000

  0.0114

  0.0274

  林地

  0.0210

  18.5500

  0.3896

  13.2500

  0.2783

  0.6679

  建设用地

  0.0011

  55.5000

  0.0611

  0

  0

  0.0611

  汇总

  0.0227

  0.7742(万元)

  青苗补偿费0.972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16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宜园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2.征收三联村宜园、大巷、江尾、天合、伯公吓、荔枝园、新巷、禾场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443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4437公顷(园地1.3877公顷、林地0.056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园地

  1.3877

  39.9000

  55.3692

  28.5000

  39.5495

  94.9187

  林地

  0.0560

  18.5500

  1.0388

  13.2500

  0.7420

  1.7808

  汇总

  1.4437

  96.6995(万元)

  青苗补偿费64.966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宜园、大巷、江尾、天合、伯公吓、荔枝园、新巷、禾场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3.征收联村郑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4.365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360公顷、农用地4.3290公顷(耕地0.4924公顷、园地2.7462公顷、林地0.523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67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4924

  55.5000

  27.3282

  33.3000

  16.3969

  43.7251

  园地

  2.7462

  39.9000

  109.5734

  28.5000

  78.2667

  187.8401

  林地

  0.5234

  18.5500

  9.7091

  13.2500

  6.9351

  16.6442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5670

  39.9000

  22.6233

  28.5000

  16.1595

  38.7828

  建设用地

  0.0360

  55.5000

  1.9980

  0

  0

  1.9980

  汇总

  4.3650

  288.9902(万元)

  青苗补偿费194.805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540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郑村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4.征收太平村海寮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02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027公顷(耕地0.0648公顷、园地0.005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2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648

  55.5000

  3.5964

  33.3000

  2.1578

  5.7542

  园地

  0.0059

  39.9000

  0.2354

  28.5000

  0.1682

  0.403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20

  39.9000

  1.2768

  28.5000

  0.9120

  2.1888

  汇总

  0.1027

  8.3466(万元)

  青苗补偿费4.621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太平村海寮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5.征收太平村新广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48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483公顷(耕地0.126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1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1267

  55.5000

  7.0319

  33.3000

  4.2191

  11.251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16

  39.9000

  0.8618

  28.5000

  0.6156

  1.4774

  汇总

  0.1483

  12.7284(万元)

  青苗补偿费6.673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太平村新广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6.征收太平村鹰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140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1401公顷(耕地0.0073公顷、园地1.0428公顷、林地0.073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7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73

  55.5000

  0.4052

  33.3000

  0.2431

  0.6483

  园地

  1.0428

  39.9000

  41.6077

  28.5000

  29.7198

  71.3275

  林地

  0.0730

  18.5500

  1.3542

  13.2500

  0.9673

  2.3215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70

  39.9000

  0.6783

  28.5000

  0.4845

  1.1628

  汇总

  1.1401

  75.4601(万元)

  青苗补偿费51.30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太平村鹰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7.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30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308公顷(耕地0.024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6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242

  55.5000

  1.3431

  33.3000

  0.8059

  2.149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66

  39.9000

  0.2633

  28.5000

  0.1881

  0.4514

  汇总

  0.0308

  2.6004(万元)

  青苗补偿费1.386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8.征收西瓜岭村第八、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374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17公顷、农用地1.3723公顷(耕地0.7115公顷、园地0.2880公顷、林地0.0146公顷、养殖水面0.302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55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6585

  55.5000

  36.5468

  33.3000

  21.9281

  58.4749

  旱地

  0.0530

  55.5000

  2.9415

  33.3000

  1.7649

  4.7064

  园地

  0.2880

  39.9000

  11.4912

  28.5000

  8.2080

  19.6992

  林地

  0.0146

  18.5500

  0.2708

  13.2500

  0.1935

  0.4643

  养殖水面

  0.3029

  65.5000

  19.8400

  27.5000

  8.3298

  28.1698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553

  39.9000

  2.2065

  28.5000

  1.5761

  3.7826

  建设用地

  0.0017

  55.5000

  0.0944

  0

  0

  0.0944

  汇总

  1.3740

  115.3916(万元)

  青苗补偿费61.753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25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八、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9.征收西瓜岭村第九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24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247公顷(耕地0.3553公顷、园地0.1121公顷、林地0.2208公顷、养殖水面0.002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4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3553

  55.5000

  19.7192

  33.3000

  11.8315

  31.5507

  园地

  0.1121

  39.9000

  4.4728

  28.5000

  3.1949

  7.6677

  林地

  0.2208

  18.5500

  4.0958

  13.2500

  2.9256

  7.0214

  养殖水面

  0.0023

  65.5000

  0.1507

  27.5000

  0.0633

  0.214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42

  39.9000

  1.3646

  28.5000

  0.9747

  2.3393

  汇总

  0.7247

  48.7931(万元)

  青苗补偿费32.611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九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0.征收西瓜岭村第九、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51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511公顷(耕地0.0396公顷、养殖水面0.008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3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396

  55.5000

  2.1978

  33.3000

  1.3187

  3.5165

  养殖水面

  0.0085

  65.5000

  0.5568

  27.5000

  0.2338

  0.790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30

  39.9000

  0.1197

  28.5000

  0.0855

  0.2052

  汇总

  0.0511

  4.5123(万元)

  )青苗补偿费2.299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九、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1.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985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9856公顷(耕地0.6939公顷、园地0.1210公顷、林地0.0011公顷、养殖水面0.106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63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6939

  55.5000

  38.5115

  33.3000

  23.1069

  61.6184

  园地

  0.1210

  39.9000

  4.8279

  28.5000

  3.4485

  8.2764

  林地

  0.0011

  18.5500

  0.0204

  13.2500

  0.0146

  0.0350

  养殖水面

  0.1060

  65.5000

  6.9430

  27.5000

  2.9150

  9.858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636

  39.9000

  2.5376

  28.5000

  1.8126

  4.3502

  汇总

  0.9856

  84.1380(万元)

  青苗补偿费44.352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2.征收西瓜岭村第三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33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884公顷、农用地0.6450公顷(园地0.5486公顷、林地0.089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6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5486

  39.9000

  21.8891

  28.5000

  15.6351

  37.5242

  林地

  0.0895

  18.5500

  1.6602

  13.2500

  1.1859

  2.8461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69

  39.9000

  0.2753

  28.5000

  0.1967

  0.4720

  建设用地

  0.0884

  55.5000

  4.9062

  0

  0

  4.9062

  汇总

  0.7334

  45.7485(万元)

  青苗补偿费29.025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326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3.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7012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012公顷(耕地0.0063公顷、园地0.694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63

  55.5000

  0.3497

  33.3000

  0.2098

  0.5595

  园地

  0.6944

  39.9000

  27.7066

  28.5000

  19.7904

  47.497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5

  39.9000

  0.0200

  28.5000

  0.0143

  0.0343

  汇总

  0.7012

  48.0908(万元)

  青苗补偿费31.554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4.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十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35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81公顷、农用地0.1273公顷(耕地0.1048公顷、林地0.014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7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1048

  55.5000

  5.8164

  33.3000

  3.4898

  9.3062

  林地

  0.0146

  18.5500

  0.2708

  13.2500

  0.1935

  0.4643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79

  39.9000

  0.3152

  28.5000

  0.2252

  0.5404

  建设用地

  0.0081

  55.5000

  0.4496

  0

  0

  0.4496

  汇总

  0.1354

  10.7605(万元)

  青苗补偿费5.728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21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十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5.征收西瓜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19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198公顷(耕地0.0002公顷、养殖水面0.019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02

  55.5000

  0.0111

  33.3000

  0.0067

  0.0178

  养殖水面

  0.0196

  65.5000

  1.2838

  27.5000

  0.5390

  1.8228

  汇总

  0.0198

  1.8406(万元)

  青苗补偿费0.891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6.征收西瓜岭村第四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573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733公顷(耕地0.547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6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5470

  55.5000

  30.3585

  33.3000

  18.2151

  48.573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63

  39.9000

  1.0494

  28.5000

  0.7496

  1.7990

  汇总

  0.5733

  50.3726(万元)

  青苗补偿费25.798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四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7.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576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767公顷(耕地0.0004公顷、园地0.556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9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04

  55.5000

  0.0222

  33.3000

  0.0133

  0.0355

  园地

  0.5567

  39.9000

  22.2123

  28.5000

  15.8660

  38.0783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96

  39.9000

  0.7820

  28.5000

  0.5586

  1.3406

  汇总

  0.5767

  39.4544(万元)

  青苗补偿费25.951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四、第五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8.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878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03公顷、农用地0.8786公顷(耕地0.1102公顷、园地0.5084公顷、林地0.0766公顷、养殖水面0.000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83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1102

  55.5000

  6.1161

  33.3000

  3.6697

  9.7858

  园地

  0.5084

  39.9000

  20.2852

  28.5000

  14.4894

  34.7746

  林地

  0.0766

  18.5500

  1.4209

  13.2500

  1.0150

  2.4359

  养殖水面

  0.0004

  65.5000

  0.0262

  27.5000

  0.0110

  0.0372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830

  39.9000

  7.3017

  28.5000

  5.2155

  12.5172

  建设用地

  0.0003

  55.5000

  0.0167

  0

  0

  0.0167

  汇总

  0.8789

  59.5674(万元)

  青苗补偿费39.537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0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五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9.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257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578公顷(耕地0.1224公顷、林地0.1066公顷、养殖水面0.019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9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01

  55.5000

  0.0056

  33.3000

  0.0033

  0.0089

  旱地

  0.1223

  55.5000

  6.7877

  33.3000

  4.0726

  10.8603

  林地

  0.1066

  18.5500

  1.9774

  13.2500

  1.4125

  3.3899

  养殖水面

  0.0196

  65.5000

  1.2838

  27.5000

  0.5390

  1.8228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92

  39.9000

  0.3671

  28.5000

  0.2622

  0.6293

  汇总

  0.2578

  16.7112(万元)

  青苗补偿费11.601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一、第八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30.征收西瓜岭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七、第十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56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565公顷(耕地0.0089公顷、园地0.1376公顷、林地0.0059公顷、养殖水面0.002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1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89

  55.5000

  0.4940

  33.3000

  0.2964

  0.7904

  园地

  0.1376

  39.9000

  5.4902

  28.5000

  3.9216

  9.4118

  林地

  0.0059

  18.5500

  0.1094

  13.2500

  0.0782

  0.1876

  养殖水面

  0.0022

  65.5000

  0.1441

  27.5000

  0.0605

  0.204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19

  39.9000

  0.0758

  28.5000

  0.0542

  0.1300

  汇总

  0.1565

  10.7244(万元)

  青苗补偿费7.042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七、第十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31.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01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1000公顷、农用地0.0019公顷(耕地0.0017公顷、林地0.000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17

  55.5000

  0.0944

  33.3000

  0.0566

  0.1510

  林地

  0.0001

  18.5500

  0.0019

  13.2500

  0.0013

  0.0032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1

  39.9000

  0.0040

  28.5000

  0.0029

  0.0069

  建设用地

  0.1000

  55.5000

  5.5500

  0

  0

  5.5500

  汇总

  0.1019

  5.7111(万元)

  青苗补偿费0.085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500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荔城街太平村经济联合社、太平村海寮、新广、鹰咀经济合作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经济合作社、三联村大巷、郑村、天合、荔枝园、伯公吓、新巷、隔田、禾场、宜园、江尾经济合作社

  2021年3月8日

  至

  2021年3月17日

  荔城街规划资源所

  联系人:卢志锋

  电话: 82611678

  2021年3月18日

  至

  2021年3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荔新路外绕线建设工程 荔湖街段征地公告示意图.pdf

  2021年3月8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 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

(公告内容同时在IM体育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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