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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府征〔2019〕38号(2018-18批次)

2019-09-30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字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增府征〔2019〕38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2)字[2019]114号),同意荔湖街光明村经济联合社、岭背塘、社址、竹溪、坭桥、石一、石二、石三、石门楼经济合作社,罗岗村经济联合社、蔡三、蔡四、仓前、高一、高三、林屋、石角、巫屋、下罗岗经济合作社,明星村经济联合社、横岭、天和、闸门、古屋、何屋经济合作社,三联村江尾、天合经济合作社,太平村下塱经济合作社,五一村经济联合社、禾塘、老屋、新屋、同巷、枝元、高排、西环、尾元、田心、菜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经济合作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一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二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属下共有的45.326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18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光明村经济联合社、岭背塘、社址、竹溪、坭桥、石一、石二、石三、石门楼经济合作社,罗岗村经济联合社、蔡三、蔡四、仓前、高一、高三、林屋、石角、巫屋、下罗岗经济合作社,明星村经济联合社、横岭、天和、闸门、古屋、何屋经济合作社,三联村江尾、天合经济合作社,太平村下塱经济合作社,五一村经济联合社、禾塘、老屋、新屋、同巷、枝元、高排、西环、尾元、田心、菜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经济合作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一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二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罗岗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0857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686公顷(其中耕地0.0148公顷、园地0.0480公顷、林地0.0058公顷),建设用地0.0171公顷。

  罗岗村石角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4.1856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2.6325公顷(耕地1.0115公顷、园地1.2536公顷,林地0.295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718公顷),建设用地1.5531公顷。

  罗岗村林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692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1692公顷(其中 园地0.1692公顷)。

  罗岗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1521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578公顷(耕地0.0141公顷、园地0.0028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409公顷),建设用地0.0943公顷。

  罗岗村蔡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463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373公顷(耕地0.037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2公顷),建设用地0.0090公顷。

  罗岗村蔡四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3016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2953公顷(耕地0.2953公顷),建设用地0.0063公顷。

  罗岗村仓前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304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0304公顷。

  罗岗村高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007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0007公顷。

  罗岗村高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102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0102公顷。

  罗岗村林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1677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2.1677公顷(耕地0.0413公顷、园地1.8412公顷、林地0.258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71公顷)。

  罗岗村石角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1652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2.1652公顷(耕地1.1260公顷、园地0.8850公顷、林地0.1542公顷)。

  罗岗村巫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8890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6797公顷(耕地0.0057公顷、园地0.6617公顷、林地0.002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98公顷),建设用地0.2093公顷。

  罗岗村下罗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105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105公顷(园地0.008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25公顷)。

  明星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7492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0032公顷、园地0.2785公顷林地0.548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4122公顷),建设用地0.0771公顷,未利用地0.4297公顷。

  明星村横岭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1846公顷,其地类为园地0.0264公顷、林地0.1312公顷。

  明星村天和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576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0297公顷、园地0.046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819公顷。

  明星村闸门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8667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5669公顷、园地0.221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781公顷),建设用地0.0005公顷。

  明星村闸门经济合作社、天和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5731公顷,其地类为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829公顷,建设用地0.4902公顷。

  明星村古屋、何屋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2454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2454公顷。

  三联村江尾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553公顷,其地类为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553公顷。

  三联村天合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193公顷,其地类为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93公顷。

  太平村下塱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2941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9817公顷(其中耕地0.0895公顷、园地0.3500公顷、林地0.0579公顷、养殖水面0.047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4370公顷),建设用地0.3124公顷。

  五一村禾塘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5778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5690公顷、园地0.006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22公顷。

  五一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3191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0354公顷、园地0.0625公顷、林地0.0014、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116公顷、建设用地0.1082公顷。

  五一村老屋、同巷、枝元、高排、西环、尾元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9.4844公顷,其地类为耕地7.6786公顷、园地0.9502公顷、林地0.0026公顷、养殖水面0.122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327公顷、建设用地0.4978公顷。

  五一村田心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6147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468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361公顷),建设用地0.0100公顷。

  五一村田心、菜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同巷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0652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0329公顷、园地0.028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6公顷,建设用地0.0037公顷。

  五一村田心、禾塘、菜坑、屋场第三、屋场第二、屋场第一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1.6169公顷,其地类为园地1.2869公顷、林地0.281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482公顷、建设用地0.0003公顷。

  五一村尾元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398公顷,其地类为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98公顷。

  五一村屋场第二、屋场第三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7496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719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02公顷)。

  五一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义学一社、义学二社、禾塘、新屋、菜坑、田心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2.3235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0306公顷、园地0.8631公顷、林地0.1078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272公顷、建设用地1.0948公顷。

  五一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枝元、高排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5612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518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429公顷。

  五一村新屋、禾塘、义学经济合作社二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一社共有集体土地0.5406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1932公顷、园地0.188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121公顷、建设用地0.0468公顷。

  五一村义学经济合作社一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二社、同巷、新屋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8145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7054公顷、园地0.0109公顷、养殖水面0.025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64公顷、建设用地0.0561公顷。

  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3318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3265公顷(耕地0.035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910公顷),建设用地0.0053公顷。

  西瓜岭村第二、第十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0035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035公顷(园地0.0032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3 公顷)。

  西瓜岭村第一、第二、第七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1067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1067公顷(耕地0.0655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412公顷)。

  西瓜岭村第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019公顷,其地类为地类为农用地0.0001公顷(耕地0.0001公顷),建设用地0.0018公顷。

  西瓜岭村第十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156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00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8 公顷),建设用地0.0148公顷。

  西瓜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645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1645公顷(耕地0.000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644公顷)。

  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五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2729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2729公顷(园地0.2729公顷)。

  西瓜岭村第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426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1426公顷(耕地0.0326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100公顷)。

  西瓜岭村第四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769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1733公顷(耕地0.051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220公顷),建设用地0.0036公顷。

  西瓜岭村第五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117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111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117公顷)。

  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1.8394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7966公顷(耕地0.0735公顷、园地0.0166公顷、林地0.061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6455公顷),建设用地1.0428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罗岗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085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0.0148

  55.5000

  0.8214

  33.3000

  0.4928

  1.3142

  园地

  0.0480

  39.8419

  1.9124

  28.4585

  1.3660

  3.2784

  林地

  0.0058

  18.5500

  0.1076

  13.2500

  0.0769

  0.1845

  建设用地

  0.0171

  55.5000

  0.9491

  

  

  0.9491

  汇总

  0.0857

  5.7262万元

  青苗补偿款3.856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4.8913万元,由荔城街罗岗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石角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4.185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1.0115

  55.5000

  56.1383

  33.3000

  33.6830

  89.8213

  园地

  1.2536

  39.8419

  49.9458

  28.4585

  35.6756

  85.6214

  林地

  0.2956

  18.5500

  5.4834

  13.2500

  3.9167

  9.4001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718

  39.8419

  2.8606

  28.4585

  2.0433

  4.9039

  建设用地

  1.5531

  55.5000

  86.1971

  

  

  86.1971

  汇总

  4.1856

  275.9438万元

  青苗补偿款188.352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415.0258万元,由荔城街罗岗村石角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林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69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园地

  0.1692

  39.8419

  6.7412

  28.4585

  4.8152

  11.5564

  汇总

  0.1692

  11.5564万元

  青苗补偿款7.614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6.3058万元,由荔城街罗岗村林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 0.152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0.0141

  55.5000

  0.7826

  33.3000

  0.4695

  1.2521

  园地

  0.0028

  39.8419

  0.1116

  28.4585

  0.0797

  0.1913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409

  39.8419

  1.6295

  28.4585

  1.1640

  2.7935

  建设用地

  0.0943

  55.5000

  5.2337

  0

  0

  5.2337

  汇总

  0.1521

  9.4706万元

  青苗补偿款6.844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2.9993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蔡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46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371

  55.5000

  2.0591

  33.3000

  1.2354

  3.294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2

  39.8419

  0.0080

  28.4585

  0.0057

  0.0137

  建设用地

  0.0090

  55.5000

  0.4995

  0

  0

  0.4995

  汇总

  0.0463

  3.8077万元

  青苗补偿款2.083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4.4569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蔡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蔡四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301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2953

  55.5000

  16.3892

  33.3000

  9.8335

  26.2227

  建设用地

  0.0063

  55.5000

  0.3497

  0

  0

  0.3497

  汇总

  0.3016

  26.5724万元

  青苗补偿款13.572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0.2432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蔡四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仓前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30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建设用地

  0.0304

  55.5000

  1.6872

  0

  0

  1.6872

  汇总

  0.0304

  1.6872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7672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仓前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高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00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建设用地

  0.0007

  55.5000

  0.0389

  0

  0

  0.0389

  汇总

  0.0007

  0.0389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款0.1176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高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高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10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建设用地

  0.0102

  55.5000

  0.5661

  0

  0

  0.5661

  汇总

  0.0102

  0.5661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7136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高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林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167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006

  55.5000

  0.0333

  33.3000

  0.0200

  0.0533

  水浇地

  0.0407

  55.5000

  2.2589

  33.3000

  1.3553

  3.6142

  园地

  1.8412

  39.8419

  73.3569

  28.4585

  52.3978

  125.7547

  林地

  0.2581

  18.5500

  4.7878

  13.2500

  3.4198

  8.2076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71

  39.8419

  1.0797

  28.4585

  0.7712

  1.8509

  汇总

  2.1677

  139.4807万元

  青苗补偿款97.546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19.3738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林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石角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165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1.1260

  55.5000

  62.4930

  33.3000

  37.4958

  99.9888

  园地

  0.8850

  39.8419

  35.2601

  28.4585

  25.1858

  60.4459

  林地

  0.1542

  18.5500

  2.8604

  13.2500

  2.0432

  4.9036

  汇总

  2.1652

  165.3383万元

  青苗补偿款97.434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93.0699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石角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巫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889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057

  55.5000

  0.3164

  33.3000

  0.1898

  0.5062

  园地

  0.6617

  39.8419

  26.3634

  28.4585

  18.8310

  45.1944

  林地

  0.0025

  18.5500

  0.0464

  4.7878

  0.0331

  0.079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98

  39.8419

  0.3905

  28.4585

  0.2789

  0.6694

  建设用地

  0.2093

  55.5000

  11.6162

  0

  0

  11.6162

  汇总

  0.8890

  58.0657万元

  青苗补偿款40.005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86.5808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巫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下罗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10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园地

  0.0080

  39.8419

  0.3187

  28.4585

  0.2277

  0.5464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25

  39.8419

  0.0996

  28.4585

  0.0712

  0.1708

  汇总

  0.0105

  0.7172万元

  青苗补偿款0.472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1571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下罗岗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明星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749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032

  55.5

  0.1776

  33.3

  0.1066

  0.2842

  水浇地

  

  55.5

  

  33.3

  

  

  园地

  0.2785

  39.8419

  11.0960

  28.4585

  7.9257

  19.0217

  林地

  0.5485

  18.55

  10.1747

  13.25

  7.2676

  17.4423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4122

  39.8419

  16.4228

  28.4585

  11.7306

  28.1534

  建设用地

  0.0771

  55.5

  4.2791

  

  

  4.2791

  未利用地

  0.4297

  27.75

  11.9242

  

  

  11.9242

  汇总

  1.7492

  81.1049万元

  青苗补偿款78.714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12.4073万元,由荔城街明星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明星村横岭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57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园地

  0.0264

  39.8419

  1.0518

  28.4585

  0.7513

  1.8031

  林地

  0.1312

  18.55

  2.4338

  13.25

  1.7384

  4.1722

  汇总

  0.1576

  5.9753万元

  青苗补偿款7.092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9.8163万元,由荔城街明星村横岭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明星村天和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57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217

  55.5

  1.2044

  33.3

  0.7226

  1.9270

  水浇地

  0.0080

  55.5

  0.4440

  33.3

  0.2664

  0.7104

  园地

  0.0460

  39.8419

  1.8327

  28.4585

  1.3091

  3.1418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819

  39.8419

  3.2631

  28.4585

  2.3308

  5.5939

  汇总

  0.1576

  11.3731万元

  青苗补偿款7.092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4.4185万元,由荔城街明星村天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明星村闸门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866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5218

  55.5

  28.9599

  33.3

  17.3759

  46.3358

  水浇地

  0.0451

  55.5

  2.5031

  33.3

  1.5018

  4.0049

  园地

  0.2212

  39.8419

  8.8130

  28.4585

  6.2950

  15.1080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781

  39.8419

  3.1117

  28.4585

  2.2226

  5.3343

  建设用地

  0.0005

  55.5

  0.0278

  

  

  0.0278

  汇总

  0.8667

  70.8108万元

  青苗补偿款39.001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72.1952万元,由荔城街明星村闸门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明星村闸门经济合作社、天和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573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829

  39.8419

  3.3029

  28.4585

  2.3592

  5.6621

  建设用地

  0.4902

  55.5

  27.2061

  

  

  27.2061

  汇总

  0.5731

  32.8682万元

  青苗补偿款25.789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60.0702万元,由荔城街明星村闸门经济合作社、天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明星村古屋、何屋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245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建设用地

  0.2454

  55.5

  13.6197

  

  

  13.6197

  汇总

  0.2454

  13.6197万元

  青苗补偿款11.043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5.5042万元,由荔城街明星村古屋经济合作社、何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三联村江尾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55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553

  39.8419

  2.2033

  28.4585

  1.5738

  3.7771

  汇总

  0.0553

  3.7771万元

  青苗补偿款2.488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3.7540万元,由荔城街三联村江尾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三联村天合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19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93

  39.8419

  0.7689

  28.4585

  0.5492

  1.3181

  汇总

  0.0193

  1.3181万元

  青苗补偿款0.868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1270万元,由荔城街三联村天合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太平村下塱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294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600

  55.5

  3.3300

  33.3

  1.9980

  5.3280

  水浇地

  0.0295

  55.5

  1.6373

  33.3

  0.9824

  2.6197

  园地

  0.3500

  39.8419

  13.9447

  28.4585

  9.9605

  23.9052

  林地

  0.0579

  18.55

  1.0740

  13.25

  0.7672

  1.8412

  养殖水面

  0.0473

  65.088

  3.0787

  27.12

  1.2828

  4.361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4370

  39.8419

  17.4109

  28.4585

  12.4364

  29.8473

  建设用地

  0.3124

  55.5

  17.3382

  

  

  17.3382

  汇总

  1.2941

  85.2411万元

  青苗补偿款58.234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34.0558万元,由荔城街太平村下塱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禾塘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577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5690

  55.5

  31.5795

  33.3

  18.9477

  50.5272

  水浇地

  

  55.5

  

  33.3

  

  

  园地

  0.0066

  39.8419

  0.2630

  28.4585

  0.1878

  0.4508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22

  39.8419

  0.0877

  28.4585

  0.0626

  0.1503

  汇总

  0.5778

  51.1283万元

  青苗补偿款26.001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40.3090万元,由荔城街五一村禾塘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319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55.5

  

  33.3

  

  

  水浇地

  0.0354

  55.5

  1.9647

  33.3

  1.1788

  3.1435

  园地

  0.0625

  39.8419

  2.4901

  28.4585

  1.7787

  4.2688

  林地

  0.0014

  18.55

  0.0260

  13.25

  0.0186

  0.0446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116

  39.8419

  4.4464

  28.4585

  3.1760

  7.6224

  建设用地

  0.1082

  55.5

  6.0051

  

  

  6.0051

  汇总

  0.3191

  21.0844万元

  青苗补偿款14.359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8.8550万元,由荔城街明五一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老屋、同巷、枝元、高排、西环、尾元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9.484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7.6780

  55.5

  426.1290

  33.3

  255.6774

  681.8064

  水浇地

  0.0006

  55.5

  0.0333

  33.3

  0.0200

  0.0533

  园地

  0.9502

  39.8419

  37.8578

  28.4585

  27.0413

  64.8991

  林地

  0.0026

  18.55

  0.0482

  13.25

  0.0345

  0.0827

  养殖水面

  0.1225

  65.088

  7.9733

  27.12

  3.3222

  11.295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2327

  39.8419

  9.2712

  28.4585

  6.6223

  15.8935

  建设用地

  0.4978

  55.5

  27.6279

  

  

  27.6279

  汇总

  9.4844

  801.6584万元

  青苗补偿款426.798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715.8070万元,由荔城街五一村老屋经济合作社、同巷经济合作社、枝元经济合作社、高排经济合作社、西环经济合作社、尾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田心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614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4686

  55.5

  26.0073

  33.3

  15.6044

  41.6117

  水浇地

  

  55.5

  

  33.3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361

  39.8419

  5.4225

  28.4585

  3.8732

  9.2957

  建设用地

  0.0100

  55.5

  0.5550

  

  

  0.5550

  汇总

  0.6147

  51.4624万元

  青苗补偿款27.661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44.2216万元,由荔城街五一村田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田心、菜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同巷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065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55.5

  

  33.3

  

  

  水浇地

  0.0329

  55.5

  1.8260

  33.3

  1.0956

  2.9216

  园地

  0.0280

  39.8419

  1.1156

  28.4585

  0.7968

  1.9124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6

  39.8419

  0.0239

  28.4585

  0.0171

  0.0410

  建设用地

  0.0037

  55.5

  0.2054

  

  

  0.2054

  汇总

  0.0652

  5.0804万元

  青苗补偿款2.934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8778万元,由荔城街五一村田心、菜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同巷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田心、禾塘、菜坑、屋场第三、屋场第二、屋场第一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1.616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园地

  1.2869

  39.8419

  51.2725

  28.4585

  36.6232

  87.8957

  林地

  0.2815

  18.55

  5.2218

  13.25

  3.7299

  8.9517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482

  39.8419

  1.9204

  28.4585

  1.3717

  3.2921

  建设用地

  0.0003

  55.5

  0.0167

  

  

  0.0167

  汇总

  1.6169

  100.1562万元

  青苗补偿款72.760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55.7005万元,由荔城街田心、禾塘、菜坑、屋场第三、屋场第二、屋场第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尾元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39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98

  39.8419

  1.5857

  28.4585

  1.1326

  2.7183

  汇总

  0.0398

  2.7183万元

  青苗补偿款1.791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0460万元,由荔城街五一村尾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屋场第二、屋场第三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749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7194

  55.5

  39.9267

  33.3

  23.9560

  63.8827

  水浇地

  

  55.5

  

  33.3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02

  39.8419

  1.2032

  28.4585

  0.8594

  2.0626

  汇总

  0.7496

  65.9453万元

  青苗补偿款33.732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53.8183万元,由荔城街五一村屋场第二、屋场第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义学一社、义学二社、禾塘、新屋、菜坑、田心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2.323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301

  55.5

  1.6706

  33.3

  1.0023

  2.6729

  水浇地

  0.0005

  55.5

  0.0278

  33.3

  0.0167

  0.0445

  园地

  0.8631

  39.8419

  34.3875

  28.4585

  24.5625

  58.9500

  林地

  0.1078

  18.55

  1.9997

  13.25

  1.4284

  3.4281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2272

  39.8419

  9.0521

  28.4585

  6.4658

  15.5179

  建设用地

  1.0948

  55.5

  60.7614

  

  

  60.7614

  汇总

  2.3235

  141.3748万元

  青苗补偿款104.557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28.9100万元,由荔城街明五一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义学一社、义学二社、禾塘、新屋、菜坑、田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枝元、高排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561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5183

  55.5

  28.7657

  33.3

  17.2594

  46.0251

  水浇地

  

  55.5

  

  33.3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429

  39.8419

  1.7092

  28.4585

  1.2209

  2.9301

  汇总

  0.5612

  48.9552万元

  青苗补偿款25.254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39.5190万元,由荔城街五一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枝元、高排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新屋、禾塘、义学经济合作社二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一社共有集体土地0.540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089

  55.5

  0.4940

  33.3

  0.2964

  0.7904

  水浇地

  0.1843

  55.5

  10.2287

  33.3

  6.1372

  16.3659

  园地

  0.1885

  39.8419

  7.5102

  28.4585

  5.3644

  12.8746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121

  39.8419

  4.4663

  28.4585

  3.1902

  7.6565

  建设用地

  0.0468

  55.5

  2.5974

  

  

  2.5974

  汇总

  0.5406

  40.2848万元

  青苗补偿款24.327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44.5123万元,由荔城街明五一村新屋、禾塘、义学经济合作社二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一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义学经济合作社一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二社、同巷、新屋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814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6889

  55.5

  38.2340

  33.3

  22.9404

  61.1744

  水浇地

  0.0165

  55.5

  0.9158

  33.3

  0.5495

  1.4653

  园地

  0.0109

  39.8419

  0.4343

  28.4585

  0.3102

  0.7445

  养殖水面

  0.0257

  65.088

  1.6728

  27.12

  0.6970

  2.3698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64

  39.8419

  0.6534

  28.4585

  0.4667

  1.1201

  建设用地

  0.0561

  55.5

  3.1136

  

  

  3.1136

  汇总

  0.8145

  69.9877万元

  青苗补偿款36.652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59.0206万元,由荔城街五一村义学经济合作社一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二社、同巷、新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331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0.0355

  55.5000

  1.9703

  33.3000

  1.1822

  3.152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2910

  39.8419

  11.5940

  28.4585

  8.2814

  19.8754

  建设用地

  0.0053

  55.5000

  0.2942

  0

  0

  0.2942

  汇总

  0.3318

  23.3221万元

  青苗补偿款14.931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8.8842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第二、第十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003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公顷)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万元)

  园地

  0.0032

  39.8419

  0.1275

  28.4585

  0.0911

  0.2186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3

  39.8419

  0.0120

  28.4585

  0.0085

  0.0205

  汇总

  0.0035

  0.2391万元

  青苗补偿款0.157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0.3857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二、第十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第一、第二、第七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106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公顷)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655

  55.5000

  3.6353

  33.3000

  2.1812

  5.816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412

  39.8419

  1.6415

  28.4585

  1.1725

  2.8140

  汇总

  0.1067

  8.6305万元

  青苗补偿款4.801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8.075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一、第二、第七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第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01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001

  55.5000

  0.0056

  33.3000

  0.0033

  0.0089

  建设用地

  0.0018

  55.5000

  0.0999

  0

  0

  0.0999

  汇总

  0.0019

  0.1088万元

  青苗补偿款0.085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0.2304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第十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15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公顷)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万元)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8

  39.8419

  0.0319

  28.4585

  0.0228

  0.0547

  建设用地)

  0.0148

  55.5000

  0.8214

  0

  0

  0.8214

  汇总

  0.0156

  0.8761万元

  青苗补偿款0.702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908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十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64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公顷)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001

  55.5000

  0.0056

  33.3000

  0.0033

  0.0089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644

  39.8419

  6.5500

  28.4585

  4.6786

  11.2286

  汇总

  0.1645

  11.2375万元

  青苗补偿款7.402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5.7858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五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272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公顷)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万元)

  园地

  0.2729

  39.8419

  10.8729

  28.4585

  7.7663

  18.6392

  汇总

  0.2729

  18.6392万元

  青苗补偿款12.285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5.389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五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第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42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310

  55.5000

  1.7205

  33.3000

  1.0323

  2.7528

  水浇地

  0.0016

  55.5000

  0.0889

  33.3000

  0.0533

  0.1422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100

  39.8419

  4.3826

  28.4585

  3.1304

  7.5130

  汇总

  0.1426

  10.4080万元

  青苗补偿款6.417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2.7061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第四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76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513

  55.5000

  2.8472

  33.3000

  1.7083

  4.555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220

  39.8419

  4.8607

  28.4585

  3.4719

  8.3326

  建设用地

  0.0036

  55.5000

  0.1998

  0

  0

  0.1998

  汇总

  0.1769

  13.0879万元

  青苗补偿款7.960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3.8088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四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第五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11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117

  39.8419

  4.4503

  28.4585

  3.1788

  7.6291

  汇总

  0.1117

  7.6291万元

  青苗补偿款5.026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9.9694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五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1.839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138

  55.5000

  1.7649

  33.3000

  1.0589

  2.8238

  水浇地

  0.0417

  55.5000

  2.3144

  33.3000

  1.3886

  3.7030

  园地

  0.0166

  39.8419

  0.6614

  28.4585

  0.4724

  1.1338

  林地

  0.0610

  18.5500

  1.1316

  13.2500

  0.8083

  1.9399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6455

  39.8419

  25.7180

  28.4585

  18.3700

  44.0880

  建设用地

  1.0428

  55.5000

  57.8754

  0

  0

  57.8754

  汇总

  1.8394

  111.5639万元

  青苗补偿款82.773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91.029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第十经济合作社、第九经济合作社、第八经济合作社、第七经济合作社、第六经济合作社、第五经济合作社、第四经济合作社、第三经济合作社、第二经济合作社、第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增城区荔湖街光明村经济联合社、岭背塘、社址、竹溪、坭桥、石一、石二、石三、石门楼经济合作社,罗岗村经济联合社、蔡三、蔡四、仓前、高一、高三、林屋、石角、巫屋、下罗岗经济合作社,明星村经济联合社、横岭、天和、闸门、古屋、何屋经济合作社,三联村江尾、天合经济合作社,太平村下塱经济合作社,五一村经济联合社、禾塘、老屋、新屋、同巷、枝元、高排、西环、尾元、田心、菜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经济合作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一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二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

  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9日

  荔湖街规划资源所

  联系人:安帝城

  电话: 26256631

  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4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19年9月30日

  

 增府征(2019)38号征地公告附图.pdf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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