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沙庄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1月至2022年4月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龙地村委旁东江河段采用提水方式取用地表水共计4,967,606立方米,本机关于2024年8月1日作出《征收水资源费决定书》(穗增水征决〔2024〕2号)。本机关采取了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你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凭法人身份证或者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等凭证,到本单位(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园圃路4号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电话:020-82610521)领取《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征收水资源费决定书》(穗增水征决〔2024〕2号)并接受处理,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公告将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公示栏上张贴,同时在IM体育试玩门户网站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征收水资源费决定书(穗增水征决〔2024〕2号).pdf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4年9月23日
(联系人:潘振伦,联系电话:020-826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