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广州梦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商事主体系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商事登记,我局已依法作出撤销商事登记决定。现将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予以公示。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撤销商事登记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45日内向本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局将依法撤销上述商事登记。
特此公示。
附件:1.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主体名单
2.广州梦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撤销决定书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尹文君、朱媛媛 ;联系电话:020-26223260;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永平街30号;邮编:5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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