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局调查的广州戟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变更登记一事,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理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广州戟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1日的商事登记过程中,广州戟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住所是冒用房屋权属人黄戈所属的房屋地址信息取得登记(备案)。广州戟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以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以上事实,有黄戈提交的《撤销冒用身份登记申请表》《承诺书》《房屋产权证明》各1份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等材料予以证实。
广州戟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备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本局拟撤销2021年5月11日作出的准予广州戟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的决定。
特此公示。
附件: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联系人:祝凯、尹文君;联系电话:020-82971621;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永平街30号永宁市场监督管理所;邮编:5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