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广州元要商贸有限公司系冒用他人地址取得商事登记,我局已依法作出撤销商事登记决定。因本局无法直接送达撤销登记决定书,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上述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程胜、伍柱强;联系电话:82779922;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牛仔城B2-3栋77号新东市场监督管理所;邮编:511340)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