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明兴国际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2025-08-29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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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兴国际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张新国(身份证号:412929*********0039)于2025年7月29日向我局提出其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称于2025年2月22日12时30分许,在明兴国际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安排的增城铁路物流园厨房工作时受伤。经审查,我局于2025年8月12日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因你方电话联系不上,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认定办法》有关送达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2025〕385号,你(单位)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6日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社保医保服务厅12号窗口,广州市增城区工伤事故处理中心。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59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