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告知书(穗增人社监字〔2023〕第007号)
2023-06-28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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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增人社监字〔2023〕第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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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存在拖欠阳述娟等18名劳动者2023年3月至4月份工资100494元的违法行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且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列入情形。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下简称当事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一)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规定,拟将你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期限为3年。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将推送至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示。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邮编 511300
联系人:梁兆晃 、黄晓琼 联系电话:020-82712199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