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范永新,负责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内部审计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段锋良,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访维稳、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督办、审计、政法、就业与职业能力建设、人才服务管理、乡村振兴、工资福利和工会等工作。分管劳动关系科、监察督办科、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就业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工资福利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区人才服务中心)、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办公室和工会。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何瑞玲,负责党建、意识形态、统战、行政管理、组织人事、计划财务、资产管理、机关建设、机关安全生产和保卫、疫情防控、整改、档案、保密、后勤、创文创卫、双拥、老干、妇女、青年、关心下一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科、社会保障科、审批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区事业单位人事服务管理中心、区工伤事故处理中心和局妇委、团委。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峰,上级抽调到贵州参加东西部协作工作。
党组成员、区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主任:蓝丹萍,负责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公费医疗、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和退休职工管理等工作。主持区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区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综合服务中心、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李吉林,主持区就业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就业服务、“百千万工程”、扶贫开发、禁毒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级调研员:潘险峰,协助何瑞玲同志开展工作,负责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审批、工伤认定等工作,协管社会保障科、审批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区工伤事故处理中心。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级调研员:罗伟清,协助段锋良同志开展工作,负责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及综合执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工作,协管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