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体育

  •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

2024-06-27 来源: 区民政局
【字号:

        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统筹规划、注重效益”原则分配使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现将我区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下达我区263.04万元,用于老年人福利和儿童福利方面(含上年结转)。

        (二)支出情况

        202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区的263.04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46.02万元。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 2023 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62 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171号)等有关要求,为有助餐需求的居家老年人及18-59岁重度残疾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246.02万元已二次分配至各镇街,已使用245.95万元,结余0.07万元,结转至2024年使用。目前我区正常运营的长者饭堂101个,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给第三方机构运营管理,订餐、就餐统一使用广州市为老服务平台和APP进行刷卡,运营管理更加规划。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区累计就餐人数7714人,累计就餐人次74.1132万人次,就餐长者的总体评价较为满意。

        2.儿童福利类项目17.02万元。根据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要求,用于资助年满18周岁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对符合以上就读条件的孤儿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资助,2023年已发放助学金11.09万元,结余5.93万元,结转至2024年使用。项目为孤儿接受中专及高等教育提供了资金保障,有效地保证了孤儿正常的学习生活,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二、市级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市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下达我区1,862.52万元,用于社会福利方面(含上年结转)。

        (二)支出情况

        2023年市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区的1,862.52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如下:

        1.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20.56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11号)规定,通过开展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发放护理补贴、新增床位补贴、医养结合补贴、等级评定补贴等补贴,有助于提高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水平,规范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缓解因疫情导致的运营压力,从而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事业平稳健康发展。因在2022年12月该项目费用已由我区财政先行垫付,故该项目2023年未支出,由财政部门统一回收。

        2.助餐配餐服务补贴经费项目181.82万元(含去年结转105.14万元)。按照《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15号)等文件精神,巩固和提升全市大配餐服务的成果,保持助餐配餐服务的可持续性,用于资助我市各区大配餐项目就餐补贴、送餐补贴、运营补贴。我区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各镇街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做好配餐、送餐等工作。该项目二次分配至镇街176.34万元,镇街实际支出163.73万元,区本级支出3.97万元。

        3.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项目6.5万元,已全部支付。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民政口)的通知》(穗财保〔2022〕98号)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本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岗位补贴和就业补贴,帮助养老机构促进就业、提高职工积极性、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社会效益,提高劳动力资源的利用效率,为社会带来长期的正面影响。

        4.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配置专业护理床项目2.64万元(上年结转)。该项目资金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配置专业护理床,提高了辖内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推进了辖内敬老院护理床的建设发展,为入住敬老院的老人提供更专业的护理服务。2023年质保期过后支付2.15万元,结余0.49万元由财政部门回收。该项目使农村敬老院的居住环境获得改善,同时养老机构因为设施得到提升,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不断提高老人年幸福感。

        5.增城区村居颐康服务站康养设备购置项目16.68万元(上年结转)。该项目资金用于购置村居颐康服务站康养设备,强化了我区村居颐康服务站的设施设备,为周边的老年人提供更多样化服务。2023年质保期过后支付9.65万元,结余7.03万元由区财政部门回收。全区共有 267个颐康服务站,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区共购置267台设备,完成率100%,通过购置康养设备,增加颐康服务站的服务项目,提高了颐康服务站的服务水平,提升了老人幸福感。

        6.增城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75.04万元(含上年结转)。运用第三方力量,开展在册精神病患者摸底排查,推进精康服务项目宣传,减轻社会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固有偏见,为精神障碍患者融入社会构建一个接纳、包容的社会环境。着力提升精神障碍患者自理能力、社交能力,降低复发率,推动精神障碍患者更好地融入社会。2023年共支出75.04万元。

        7.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奖补资金项目313.79万元(含上年结转57.19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奖补资金使用的通知》(穗民〔2023〕2号)要求,2023年我区共遴选了35个建设标准较高的村居颐康服务站进行奖补,35个村居颐康服务站均通过区级验收,并已上报市民政局备案,为街镇所有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向导、居家上门服务,日间照料、助餐配餐、文体教育等养老服务,进一步完善“1+N”服务网络。该项目已全部二次分配至镇街,2023年各镇街实际支出307.34万元,结余6.45万元。

        8.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资助项目6.9万元。2023年我区累计为884户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了家庭适老化改造,其中高龄、失能、残疾的特困对象558户,低保、低收对象317,失能的孤寡、优抚对象或其他对象9户。因系统原因,2023年未支付,结余6.9元。机构正走请款流程,预计2024年支出。

        9.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工作经费48.60万元(含上年结转),二次分配至各镇街,各镇街已于2023年全部支出。全覆盖建成“区—镇(街)—村(居)三级联动关爱服务体系”,即1个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3个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370个村(居)儿童福利服务点,为辖区内困境儿童提供综合性服务,成为了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重要保障和支持体系,对于推动社会和谐、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0.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190.01万元。落实省、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办法,为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提升困难残疾人生活水平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水平,进一步发挥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功能,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3年1月起,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195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261元/人/月。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190.01万元已于2023年全部支出。

        三、区级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

        2023年增城区本级福彩公益金预算收入550.54万元(含上年结转),社会福利方面。

        1.荔城街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新建项目8.3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3.67万元,结余4.63万元。根据《关于加强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荔城街选为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的试点之一。该项目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站点汇集护理站、日托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主要为荔城街长者提供康复护理、日间托老等的一站式养老服务。为社区周边长者提供一站式养老服务,为长者提供良好的活动场地,丰富了长者的老年生活。

        2.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230万元,二次分配至镇街172.84万元,实际支付149.03万元,结余80.97万元。目前我区已完成353个村居颐康服务站的建设,实现村居100%全覆盖,与街镇颐康中心形成“1+N”养老服务网络,将服务延伸至村居和家庭,构建功能互补、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网络,为街镇所有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向导、居家上门服务,日间照料、助餐配餐、文体教育等养老服务。

        3.长者饭堂提质增效项目30万元,已支付4.4万元,结余25.6万元。2023年制定了《增城区进一步推动长者饭堂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方案,通过整合现有养老设施资源,高标准、高质量打造5个长者饭堂示范点,探索“中央厨房+物流配送”“网上订餐+线下配送”或移动餐车等符合其特点的助餐配餐模式。截至2023年底,就餐长者的总体评价较为满意。通过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更好满足老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助餐配餐需求,努力把惠民生、暖民心的事办细办好,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满意度,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之举、暖心之策。

        4.社区养老服务评估和巡查督导项目98万元,实际支付29.4万元,结余68.6万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3号)及《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指引(试行)》的要求,为做好我区养老服务工作及完善我区养老服务体系,特设立该项目。

        5.广州市增城区慈善会社区慈善基金项目48万元,已全额拨付至区慈善会。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高,现就我区进一步推动社区慈善基金工作,协助增城区内成立的社区慈善基金开展社区治理创新,加强社区慈善氛围,建设与社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等公益事业。2023年,派潭镇开展一粥一落活动,设立了37个村社区的社区慈善基金。

        6.增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犯罪慈善基金20万元,已全额拨付到区慈善会。根据《增城区预防未成年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班关于印发<增城区关于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送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的工作实施方案(实行)>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区慈善会成立了“增城区未成年保护及预防犯罪慈善基金”项目。突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正,从根本上遏制未成年违法犯罪势头,提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能力。

        7.创建未成年人保护示范站项目经费29万元。随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开展,为确保创新转型工作需求提供高质量服务,中心内较多设施设备存在损坏且超出使用年限,转型后由于服务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动,由于设施设备的落后对工作开展受到了较大的限制,对中心设施设备进行优化提升,完善中心的安全体系、活动及培训场地设施设备,使其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更加专业,提升我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服务水平。2023年支出14.97万元,剩余14.03万结转到2024年使用。

        8.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改造费38.98万元,已支付11.74万元,结余27.24万元。利用我区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大楼一楼约250平方米现有场地,改造建设为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以更好地为全区社会组织提供党群服务、孵化培育、组织发展、政策咨询和引导社会组织提升内部治理、项目策划、品牌推广和风采展示等综合服务平台,有效推进我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9.村(社区)颐康服务站建设经费48.26万元(上年结转),已全部支出。通过整合星光老年之家、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等养老服务资源,推动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目前,我区已完成353个村居颐康服务站的建设,实现村居100%全覆盖,与街镇颐康中心形成“1+N”养老服务网络,将服务延伸至村居和家庭,构建功能互补、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网络,为街镇所有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向导、居家上门服务,日间照料、助餐配餐、文体教育等养老服务。

附件:2023年增城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xlsx

2023年增城区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二次分配项目资金预算表.xlsx



AG真人 澳门威尼斯人app 太阳城娱乐 澳门新葡京.新葡京博彩官网 伟德体育bevictor 威尼斯人娱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