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王水房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3时,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富国路6号(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一楼会议室,对王水房在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东汾村宝贝冚“半冚河”(土名)、“禾寮见”(土名)滥伐林木一案举行听证会。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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