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练东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富国路6号(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一楼会议室,对练东强涉嫌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一案举行听证会。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2024年12月6日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