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教复〔2025〕125 号
广州市增城区新五月艺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广州市增城区新五月艺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举办者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增城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增教通〔2023〕257号)中有关变更的规定,同意你公司举办者由刘壁军、张海军变更为刘壁军。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陈林欢,联系电话:020-8263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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