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粤ABR221等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2023-06-08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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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粤ABR221等3辆道路运输车辆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详见附件),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上述车辆《道路运输证》。
特此通告。
附件:增城区逾期六个月未年审道路运输车辆统计表(统计期截至2023年6月1日).xls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