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派潭镇飞碟场周边风貌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派府函〔2025〕338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飞碟场周边人居环境,原则同意派潭镇飞碟场周边风貌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5-440118-04-01-333733)。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派潭镇榕树吓村。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新铺设植草格临时停车场面积约3300平方米;新增临时停车场成品治安岗亭1座,临时停车场照明设施约9盏,标志牌约2个;新建排水沟250米,DN400混凝土管约15米,临时停车场隔离设施约400米;新划定停车位标线面积约300平方米;新建水沟边挡土墙约40米,河涌涵洞清淤泥约50立方米,整饰外立面面积约2900平方米,现状挡土墙维修约12米,统一油漆翻新屋面瓦面积约3000平方米,房前路口接驳硬底化面积约350平方米,新建围墙约100米,种植时花、草皮、灌木面积约3000平方米,新建1米高挡土墙约30米,翻新交通标志标识牌1个,村内道路、地坪加铺沥青混凝土面积约850平方米;改建鱼塘边挡土墙及护栏约60米,透水混凝土园路面积约40平方米,围墙墙绘面积约350平方米,维修飞碟路照明设施约60盏,平直女儿墙改装饰斜檐面积约1500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502.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1.99万元,预备费23.9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七、涉及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名城、名村(传统村落)、街区,以及历史地段、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以及征地拆迁的项目,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