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法律法规
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执行区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自身行为,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
二、推进经济发展
执行省、市、区级和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科技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改善营商环境,抓好招商引资,为企业发展、项目投资和经贸往来创造便利条件和提供优质服务。推进“百千万工程”,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农村稳定。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进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形式,提高农业的集约化和组织化程度。
三、加强社会管理
按规定权限管理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公安、民政、劳动保障、文化、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镇总体规划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美丽乡村建设、森林防护、“三防”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及安全、重大动物疫情预防等行政工作。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回应公众诉求,维护社会公正、公平、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维护社会秩序,保持安全稳定。指导村民和社区居民自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完善公共服务
按规定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部门抓好农田水利、交通、道路、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民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升城乡建设管理整体面貌。大力发展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涉农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镇、村的公共事业,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五、加快城乡建设
以“湾区绿心、水韵智城”为总体目标,加快建设东部门户、智造高地、都市田园、幸福石滩,强化规划引领,高标准建设,严格依法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不断加快农村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把石滩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态优良,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生态新城区,成为城市拓展和城市文明向广大农村辐射的重要依托,成为广州市东部中心“现代活力核”及增城区现代化中等规模生态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