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潭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派潭镇 “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有关单位(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引导促进我镇群众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2020年我镇将继续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对标广州市、增城区统一要求,每月第四个星期六为广州市、增城区“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我镇同步开展活动。另,由于2020年1月份第四个星期六适逢大年初一,根据安排,提前一周(即1月18日)开展活动,其他月份照常举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重针对垃圾分类知识、分类方法、分类积极意义开展宣传活动,对《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讲解学习,培养辖区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促进分类习惯养成。
三、组织形式
镇政府为主办单位,镇市政管理所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活动开展,各村(居)、镇属有关单位为承办单位,以派潭镇“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为主题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具体形式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如采取专题文艺演出、播放主题宣传片、发放倡议书、邀请专家进社区、辩论赛、知识大比拼、摆摊宣传、大范围站桶督导、派发宣传单、入户走访等活动形式,可结合其他重点工作联合举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认真组织。各承办单位要明确全民行动日的重要性,做好宣传计划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精心组织筹备。
(二)党建引领,增强效果。提倡党员引领垃圾分类工作,增强榜样示范效应,充分发挥好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一名干部一名榜样的作用。
(三)多维开展,确保成效。在活动现场显眼位置以横幅、背景板、展架等标明“派潭镇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字样,主动利用各类传播载体和平台进行推广宣传,如电子显示屏、公交候车亭、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或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各种网络平台,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在的成效。
(四)及时反馈,汇总上报。活动承办单位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当月)将活动方案和小结、现场图片和活动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报送至镇市政管理所,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ptzszs@126.com。
附件:派潭镇“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数据统计表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5日
(联系人:朱丽欢,联系电话:32901902)
附件
派潭镇“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数据统计表
报送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