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湖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受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11月27日10:00在荔湖街道办事处1号楼116室对荔湖街罗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原荔城污水处理厂南侧国有建设用地,立项编号:HZKF-罗岗村LX20230001项目进行合作开发交易,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国有建设用地,面积约85.71亩(证号: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88410号);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荔湖大道南侧(原荔城污水处理厂南侧);
3、土地用途:经营文旅、游乐场相关项目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政策的规定;
4、合作期限:20年,自2025年12月8日至2045年12月7日止;
5、筹备建设期:2年,自2023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7日止(筹备建设期收益为2万元/亩/年);
6、合作期固定收益交易底价:3万元/亩/年;
7、固定收益收取方式:固定收益按月为一期收取,每月的8日前交付当期固定收益;
8、固定收益递增方式:每五年递增20%;
9、交易保证金为壹仟万元整,以转账形式在2023年11月20日18:00前缴纳至荔湖街罗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账号:7640110183100000140,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科教城支行)。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于2023年12月8日前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交易保证金将转为合作开发保证金。中标人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场建设两个月后招标人退还保证金的人民币300万元;根据中标人项目开发进度,当整体项目开发达到70%且中标人按约定建设的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商业物业主体工程完工,招标人退还保证金500万元;余下200万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
10、合同履行保证金为中标价首年项目固定月收益的2倍,合同签订后3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固定收益1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截至本次交易报名时竞投人未拖欠增城区辖区内各农村集体的租金或承包款。
三、其他情况及要求
1、项目进入运营后,运营方需在次年1月对上一年度按照留用地范围内所有经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票务等的收入按照6%(提成收益比例每5年递增20%)向招标人结算提成收益,如当年结算的提成收益总额超过当年固定收益总额,运营方应向招标人支付提成收益与固定收益的差额。
2、招标人收取筹备建设期收益、固定收益、提成收益等相关费用时开具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
3、投标人参与竞标视为同意本《增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设用地合作开发协议书》内容,中标人中标后须按公告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增城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设用地合作开发协议书》,否则视为中标人弃标,招标人有权没收1000万交易保证金。
4、中标人需建设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商业物业。
5、中标人全权负责项目的立项报批、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办证、项目运营等,涉及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项目用地及建成的全部物业所有权全部归招标人所有。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10月28日9:00至2023年11月26日18: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荔湖街罗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进行咨询,2023年11月27日9:30-10:00到荔湖街道办事处1号楼116室报名。
六、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七、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面积及了解基本情况。
八、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11月27日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方式:徐生13570353479、18312666452
交易机构名称:荔湖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联系电话:020-26256622
荔湖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