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增城区监管场所迁建项目及留用地等项目)的批复》(穗规划资源增函〔2020〕2440号),我区组织编制的《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增城区监管场所迁建项目及留用地等项目)》业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二、批准时间:2020年11月5日
三、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留规模原因
增城区监管场所迁建项目及留用地等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13.7242公顷,其中不符合现行规划面积13.7242公顷,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发〔2018〕15号),拟结合节余指标使用增城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增加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以满足项目整体落地建设的需要。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13.7242公顷,共涉及5个地块,位于增城区派潭镇、宁西街道、新塘镇,现状为农用地13.4166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0011公顷)、建设用地0.0440公顷、未利用地0.2636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使用预留规模总结
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不突破上级下达增城区各项建设用地指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减少。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涉及镇街及相关部门的意见,预留规模使用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