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永和开发公司名下位于原永和镇凤凰农场深旺口的74779.2平方米(折合112.169亩)土地,《建设用地批准书》证号为增国土建用字(1993)第182号。
因其遗失上述增国土建用字(1993)第182号《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现声明该证作废。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声明。
附件:遗失说明.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19年6月13日
(联系人:陈壁君,联系电话:020-82629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