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镇黄沙头村民委员会名下位于新塘镇黄沙头村沙吓社四金庄的6769平方米(折合10.5亩)土地,《建设用地许可证》证号为增国土(1996)用地字16号。
因其遗失上述增国土(1996)用地字16号《建设用地许可证》原件,现声明该证作废。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声明。
附件:遗失声明.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19年5月28日
(联系人:陈壁君,联系电话:020-8262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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