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创芯(广东)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于2023年3月22日与我局增城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440183-2023-000015),取得位于朱村街广汕公路北侧87.336亩一类工业用地。根据出让合同及交地确认书约定,该地块动工日期为2023年6月25日前。
经查,上述地块至今未动工建设,我局增城区分局已向你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穗规划资源闲调〔2024〕2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2024年9月12日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因上述宗地存在企业自身原因导致项目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我局增城区分局根据闲置土地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你司也可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增城区分局提出地块后续处置意见。
特此告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