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主题 |
受理编号 | 留言时间 | 处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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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政策性就读问题 |
0819042719545901 | 2019年04月27日 | 处理完毕 |
类型 |
咨询 |
诉求内容 |
市民反映其为居住在增城区的来穗人员,现其孩子已就读增城区某民办小学一年级,其欲让其孩子就读公办小学。 |
图片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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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增城区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9-04-28 09:49:17 |
回复情况 |
根据《增城区教育局关于有关印发<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增教通〔2017〕709号),非本市户籍,在我区生活和工作半年以上的来穗人员子女在本市跨区转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全家户口簿,社会保险,实际居住证明材料,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计生服务证,儿童接种证,儿童成长手册,原就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并盖学校公章。对应学区学校按当年公布的招生方案的招生地段安排。在学校班额允许且又符合转入条件的情况下,由学校安排学位,办理相关转学手续。 |
回复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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