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主题 |
受理编号 | 留言时间 | 处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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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残疾人补助问题 |
0819021228944501 | 2019年02月12日 | 处理完毕 |
类型 |
咨询 |
诉求内容 |
市民反映其为二级残疾人,现欲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但其已被取消低保,《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均没有,只有失业证。现希望相关部门解答失业证能否代替上述证件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图片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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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增城区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9-02-21 00:00:00 |
回复情况 |
根据穗民规字[2018]13号文,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市民符合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并且已申请享受残疾人重度护理津贴按月发放。 |
回复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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