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主题 |
受理编号 | 留言时间 | 处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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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申请低保问题 |
2018012202030856 | 2018年01月22日 | 处理完毕 |
类型 |
咨询 |
诉求内容 |
市民代其妻子咨询,其妻子为增城区富鹏街道户籍人员,现已年满55岁,现咨询申请低保所需手续和材料。 希望相关部门回复解答。 |
图片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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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增城区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8-01-24 10:17:16 |
回复情况 |
根据《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九条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申请表及身份证明材料。(二)申请前6个月的收入证明材料。(三)家庭财产申报材料。(四)家庭消费支出情况材料。(五)其他材料。 于2018年1月22日11时20分致电是市民答复,其表示满意。 |
回复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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