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主题 |
受理编号 | 留言时间 | 处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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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积分入学问题 |
2018010303062604 | 2018年01月03日 | 处理完毕 |
类型 |
咨询 |
诉求内容 |
市民目前居住在增城区新塘镇,其曾在深圳市购买80个月的社保,现该社保已转入本市。 现咨询转入的社保是否可用作积分入学的计算分数值内。 |
图片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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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增城区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8-01-09 10:16:19 |
回复情况 |
处理情况:因该群众没有留下相关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本人,回复如下:根据2017年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细则,缴纳社会保险积分项目仅限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收、部分还款、一次性缴费计入积分;驻地在广州市,并在广东省社保局参保的缴费历史计入积分;异地转入的缴费历史不计入积分。该群众将深圳市社保转入广州市,是属于异地转入的社保,根据2017年“缴纳社会保障”积分细则,异地转入的社保不计入积分。 群众反馈:无联络方式,无法联系该群众。 新塘镇人社中心 2018年1月4日 |
回复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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