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滩镇开展民法典宣传暨物业管理纠纷调解专题培训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2024年6月4日,石滩司法所联合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石滩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农村农业办公室组织开展石滩镇2024年民法典宣传暨物业管理纠纷调解专题培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郑怀勇,区司法局副局长刘玲坚,石滩镇党委副书记黄海锋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石滩镇各村(社区)调解主任、“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石滩镇辖区小区物业企业负责人约250人参加。
培训中,增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一级法官赖雯丽从近年来审理的物业服务纠纷和邻里纠纷案件中精选出具有代表性的矛盾纠纷易发点,结合具有教育意义和宣传价值的案件,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有关物业管理纠纷、邻里纠纷方面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丰富的审判经验,细致分析了每种纠纷的处理方式和关键点,传授了实用性强的调解技巧,帮助参训人员深刻领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同时也提高他们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调处纠纷的能力。
石滩镇党委副书记黄海锋作总结讲话,他强调,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队伍是来自群众、服务群众、扎根乡土、传播法治理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法治建设重要力量,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力量。通过此次培训,参会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使命感、归属感和荣誉感,找到解决问题的新路径、新方法,切实发挥社会治理“排头兵”、维稳源头“主力军”、政策法规“宣传员”的作用,更好的服务基层,为建设平安石滩、法治石滩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石滩镇将继续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法治培训,持续夯实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和思想意识,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水平提供坚实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