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度,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广州市财政局有力指导下,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并有效提升财政法治建设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工作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战略部署要求
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财政国资系统党员干部中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一是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迅速召开党组会议等传达学习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文件要求,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措施。二是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会和讲党课等形式,组织机关、国企党组织集中学习,及时跟进学,逐字逐句学,确保结合财政国资工作实际深刻领会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战略部署要求。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夯实财政法治建设基础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如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决策部署全过程。
(三)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牢把握推进法治建设“总抓手”
1.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党组书记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分工落实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机构,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财政法治建设。强化法治建设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统筹部署,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严格落实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第一议题”学法、定期学法、年终述法等制度。紧紧围绕财税体制改革大局,结合每年重点工作,建章立制,进一步强化工作任务落实,为财政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大讲堂和组织学法考试等方式,抓好领导干部科学理论武装,筑牢普法工作基础,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按时完成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的申报和换证工作,区财政局本年度共组织两次执法证考试,两次考试的通过率均为100%。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扎实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实施纲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干部职工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重点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常态化督察,深入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区直部门和镇街全面自查自纠,督促预算单位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认真组织辖内300多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切实做好整改“回头看”工作;开展“三公”经费自查,对我区2020年和2021年“三公”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压“三公”经费支出。
(五)全面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提升财政法治建设质量
1.进一步健全法治制度。健全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修订完善《增城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并进一步规范区财政局内控制度,做到议事决事有制度可循,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坚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财政改革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防范和降低财政法律风险,维护财政运行秩序及合法权益。
2.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按照《预算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安排预算资金,严格预算追加及调整程序,及时下达专项资金,转发相应政策文件,保障配套资金落实,确保专款专用。落实《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加强会计检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全方位统筹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印发实施《增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评审监督管理办法》,加强投资审核,节约财政资金,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高效建设。
(六)持续提升财政法治建设水平,强化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财政保障
1.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抓好“一网通办”行政审批事项,全力推进“证照分离”工作。严格落实自2022年8月起全国启动告知承诺审批办理方式有关工作,办理流程由“网上申请受理—收件—审核—审批—制证”变更为“网上申请受理—收件—审批—制证—现场核查”,实行“一纸承诺”,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2.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财政行政民主决策机制,重要规章制度等均纳入集体审议范畴,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听取有关意见。如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公布,确保重大财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每年在公开网站及时公告本单位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以及下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
3.依法推进和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新十条不动摇、不变样,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印发《区财政局关于落实联防联控机制的通知》和新冠感染防控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等,做好疫情防控预算经费安排。
4.严格依法履职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按照宪法、监察法等规定,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服务配合好人大的预算监督工作,认真做好涉及财政国资系统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5.做好经费保障。将各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在预算执行中及时、足额给予拨付,特别“三保”以及公检法部门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业务的经费保障。
6.及时做好法律法规普法宣传。通过法治宣传日活动、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处罚法》《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等法律法规,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治观念。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财政干部充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财政法治建设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宣传方式不够丰富,特别是在结合新媒体深入开展宣传工作上仍需不断探索研究。
(三)财政法治队伍力量相对较为薄弱,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法律专业人员配备有所不足。
三、2023年度工作安排
(一)不断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思维。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管理,结合业务主题和财政改革相关内容,注重法治培训实用性和务实性,全面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实现财政改革与法治建设同步推进。
(二)全面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的使用和执法案卷的归档,避免出现材料不全或存在瑕疵等问题。不断强化财政法治队伍建设,提升财政依法执政水平。
(三)持续加大财政法治宣传力度。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来抓,坚持普治并举、内外并重,结合财政服务,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使社会各界了解财政、理解财政、宣传财政,增强财政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教育的影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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