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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01-06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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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水平,推动财政国资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财政法治建设情况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扛牢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与运用。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学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全年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8次,局机关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7场次,指导国企开展宣讲活动91场次,常态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学细悟笃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效。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培训,分管纪检工作局领导作专题辅导,各班子成员带头到机关党支部、国企进行专题党课,各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32次,推动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三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自觉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并积极开展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评议;局主要负责同志牢牢把握“总抓手”作用,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扎实成效。

      (二)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增强重大决策保障能力

      一是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坚持挖潜增收与优化支出结构共同发力,出台《增城区2024年强化高质量发展财政资金要素保障工作方案》《增城区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等,从“收、支、改、调、控”方面推进十个重点领域工作,有效增强财政资金保障能力。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牢牢控稳财政运行风险。完善财政运行监测预警体系,依托“数字财政”系统科学研判和统筹库款安排,增强财政应对风险能力;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专项债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三)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一是加强法治财政制度建设。聚焦财政管理重点,逐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财政绩效、政府采购等重要领域制度体系,全年累计新建制度13份、修订完善制度3份。二是依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增城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增城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管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工作,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三是坚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作用,全年累计审查各类合同或文件230多份,出具法律意见书57份,防范财政法律风险,切实维护财政运行秩序及合法权益。

      (四)着力提升执法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按时完成执法资格证的申报和换证工作,执法证考试通过率保持100%,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记录完整归档。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抓好普法、安全生产等权力责任清单以及政府采购、监管企业投资项目等负面清单落实,并动态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实施提升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依据《广州市区级财政法治建设指导意见》探索健全财政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五)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局务会议集体议决事制度,细化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二是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出台《广州市增城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若干措施》,围绕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全面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检查等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三是强化与人大监督等其他监督的协同。加强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的配合协同,积极配合区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健全完善财会监督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贯彻落实财政预决算等领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年承办的45件人大建议、36件政协提案均按时保质完成,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依法妥善处理319份12345热线工单,做到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化在初信初访。

      (六)广泛推进财政普法,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一是强化法治财政教育培训。面向全区预算单位财会人员、会计从业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多场次业务培训,集中宣传解读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利用“财学平台”公众号和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法考试,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二是落实财政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与执法相融合,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安全教育日等,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工具,发动干部职工参与法律网络答题活动。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宪法宣传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助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局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财政法治队伍建设仍有待加强,队伍力量较为薄弱,法治人员的配置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亟需配强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执法队伍。二是财政干部队伍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缺乏前瞻性,大部分仅是依靠在线平台或讲座学习,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工作的实践不够多,能力也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有待夯实,对用好新的方式和渠道普法重视不够,亟需拓宽普法覆盖面,加强在运用新媒体深入开展宣传工作上的探索,结合时政热点、面向年轻受众、进行数字化普法等方面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三、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引领,把牢财政法治工作政治属性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财政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增强干部队伍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配套完善执法制度机制,持续提升财政行政执法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法治审核制度,强化对财政行政执法的监督,不断强化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优化执法方式、加强执法保障以及注重执法效果评估等措施,为财政领域的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增强法治思维能力锻炼,不断夯实财政法治建设基础

      注重干部队伍法治培训学习务实性和创新性,努力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实现财政改革与法治建设同步推进。通过加强调研交流学习、参与研讨活动等,借鉴先进经验拓宽财政法治建设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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