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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01-14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字号

  2021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各级法治政府建设精神和要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统筹谋划实施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转变政府工作职能,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一、法治建设有效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21年全区环境质量呈良好态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继续名列全市前列。大敦、增江口国考断面平均水质均为Ⅱ类,达到或优于国家考核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广州市水环境指数监测数据显示增城区水质指数排名全市第一位。

  二、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制定《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召开局党组及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新法新规,研究法治工作。从执法、普法等方面认真找差距,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负责制的局依法行政工作小组,统筹谋划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要求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等重要规划计划中一并部署和实施。强化法治队伍建设,配备具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规科室,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员,聘请常年法律服务顾问,建设法治保障队伍。

  二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强化集体决策,2021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议23次,集体研究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行政等重要工作。强化专项审议,2021年以来已召开行政审批会议9次、行政处罚会议12次,对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事项实行专项集体审议制度。强化法律顾问作用,由两名顾问律师长期跟进各项行政处罚案件、涉法律事务,对敏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出具法律意见。

  三是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推进环境信用评价、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树立鲜明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导向,2021年以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环境质量状况、行政处罚决定、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461条,被市生态环境局、增城日报等采用工作信息39篇。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广州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名录》要求,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通知》,明确我区环评豁免管理的范围和要求,极大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创新信用管理,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参与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不断扩大参评范围,组织367家企业参加年度广州市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其中15家被评为绿牌。制定环境信用修复工作指引、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等规定,并通过微信群精准推送,组织145家符合环境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进行培训,引导184家企业主动参加环境信用评价,指导109家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四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尺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推行“三项制度”,促进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公开透明。统一处罚自由裁量,严格执行《广州市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结合疫情实际情况制定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监督执法建议,实施精准执法。严格执行审议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增城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议事细则(试行)》,规范行政处罚审议会流程和集体讨论决议制度。完善“两法衔接”制度,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动,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建立联合协助机制工作规定》等文件,落实两高环境污染刑事司法解释,杜绝以罚代刑情形。建立执法正面清单,2021年以来我局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增城辖区企业共116家,对纳入清单的企业尽可能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减少抽查频次。全年立案处罚192宗,目前作出处罚决定147宗,罚款金额1129多万元,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3宗,查封扣押2宗,开展生态环境损害索赔案件7宗,有效打击和震慑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政处罚工作继续保持全市前列。

  五是对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酌情审慎处理。以区委主要领导年初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既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也要在法律框架内优化服务,营造暖企护企良好营商环境”指示精神,以精准执法、审慎处罚为导向,以依法行政、服务发展为宗旨,结合当前经济社会仍受疫情影响和冲击实际情况,对环境违法行为原则上继续采取酌情审慎处理,制定《2021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行政处罚工作意见》,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细化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减免处罚的情形和程序,对各类轻微违法情节实施责令整改(不予立案处罚)83宗、减免减轻处罚68宗。

  六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学法懂法用法,组织全局在编人员通过“广州市公务员培训网络大学堂”“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完成学法课程及考试,组织执法大队及法规工作人员召开2021年环境执法培训会议、环境执法业务培训座谈会,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落实普法主体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寓法治教育于日常执法监管中,组织50多家台资企业对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进行了宣讲、组织因环境问题被作出行政处罚企业召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培训会议、联合区教育局开展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暨省固废监管信息平台申报登记培训、召开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推进会暨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管理培训视频会议。创新“送法上门”“送法到人”等形式,为企业提供精准管用的普法服务。提升公众法治意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增城日报、区广播电视台等宣传媒介,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节日,积极开展环保法治宣传,同时开展生态文明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工作环保法治意识,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七是稳步推进执法职权下放工作。稳妥有序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根据生态环境领域29项行政执法职权调整由镇街实施的事项目录,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由镇街一并实施要求,按照“放得下、接得住”原则,组织各镇街于2021年8月25日举行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职权下放镇街培训会议,并印发系列培训材料汇编,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约90人参加培训,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负责人到场指导。

  三、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贯彻落实增城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决策部署,以“保障环境安全,服务社会发展”为重点,扎实推进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稳步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和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强化环保规划引领,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实施增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有序推动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相关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实施环评审批与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和环评审批联动改革。

  )深化大气环境污染防治。一是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大柴油货车抽检、施工机械执法检查等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推进老旧柴油车淘汰更新。二是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源清单和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加强VOCs污染整治与监管,建立健全VOCs排放全过程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加油站日常监管。三是深化扬尘污染控制。协调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控要求,督促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全封闭运输。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四是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持续巩固高污染燃料锅炉治理成效,做好生物质锅炉的日常执法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工作。

  (三)强化水环境污染防治。一是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水质监测排名和重点流域一级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督促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短板并持续提升其污染物削减效能;强化入河排污口动态监管,继续推进入河排污口全覆盖排查整治。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执行《增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巡查方案》,落实常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强流域共治共管。进一步深化与东莞市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流域共管共治,确保大墩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四)夯实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是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坚持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加强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运用,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切实做好污染地块土壤风险管控与安全利用工作。二是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突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督促产废单位依法转移处置固体废物;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推进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污、土壤与地下水以及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全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稳步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实督察整改销号制度。持续保持生态环境领域执法高压态势,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精准度和执法效能。依法及时有效调查处理信访投诉案件,按时间节点反馈处理结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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