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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增府预征〔2024〕110号-小楼镇腊圃村10.178亩

    2024-08-16 来源: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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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增城市小楼金海汽车空调设备厂完善征收手续项目,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需将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腊圃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0.6785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现按规定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增城市小楼金海汽车空调设备厂完善征收手续项目。根据“三旧”改造完善历史征收手续政策,现拟征收小楼镇腊圃村0.6785公顷土地,该土地由增城市小楼金海汽车空调设备厂于2004年6月建设使用至今,现用途主要为工业用地,拟由增城市小楼金海汽车空调设备厂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小楼镇腊圃村(详见公告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0.6785公顷(合10.178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五、拟征收土地现状:已建设使用。

           六、补偿安置方式:该宗用地已于2004年6月21日由增城市小楼金海汽车空调设备厂与小楼镇腊圃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征用土地协议书,并由增城市小楼金海汽车空调设备厂分别于2004年6月21日和7月10日支付了11.959亩土地的征地补偿费191344元和青苗、果树补偿费18552元。包含本次增城市小楼金海汽车空调设备厂完善征收手续项目办理完善转用、征收手续面积0.6785公顷,已落实补偿安置。

           七、公告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9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加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征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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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16日

           (本公告复印后同时在拟征收土地现场、被征地村、所属镇街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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