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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府(增)征〔2021〕28号)

    2021-10-22 来源: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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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增)征〔2021〕28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1〕69号),同意永宁街翟洞村经济联合社、完角、田心、山吓、钟屋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41.235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21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永宁街翟洞村经济联合社、完角、田心、山吓、钟屋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一)永宁街翟洞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00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耕地0.0003公顷、林地0.0002公顷。

      (二)永宁街翟洞村完角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489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林地0.4890公顷。

      (三)永宁街翟洞村钟屋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3.317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耕地0.1039公顷、园地0.2998公顷、林地2.8866公顷、养殖水面0.012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15公顷、建设用地0.0035公顷。

      (四)永宁街翟洞村山吓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5.1792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耕地0.0394公顷、园地0.0278公顷、林地3.844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81公顷、建设用地1.2493公顷。

      (五)永宁街翟洞村田心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27.831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耕地1.0395公顷、园地8.7131公顷、林地15.167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619公顷、建设用地2.3489公顷。

      (六)永宁街翟洞村田心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476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林地0.4765公顷。

      (七)永宁街翟洞村山吓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792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林地1.7148公顷、建设用地0.0773公顷。

      (八)永宁街翟洞村完角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2.149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林地1.8604公顷、养殖水面0.021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677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1. 征收永宁街翟洞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00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耕地0.0003公顷、林地0.000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0.0003

    82.5

    0.0248

    82.5

    0.0247

    0.0495

    林地

    0.0002

    82.5

    0.0165

    82.5

    0.0165

    0.033

    汇总

    0.0005

    0.0825万元

      青苗补偿费0.0293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翟洞村被征地权属单位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征收永宁街翟洞村完角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489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林地0.489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林地

    0.4890

    82.5

    40.3425

    82.5

    40.3425

    80.685

    汇总

    0.4890

    80.685万元

      青苗补偿费28.606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翟洞村被征地权属单位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3. 征收永宁街翟洞村钟屋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3.317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耕地0.1039公顷、园地0.2998公顷、林地2.8866公顷、养殖水面0.012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15公顷、建设用地0.003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0.1039

    82.5

    8.5718

    82.5

    8.5717

    17.1435

    园地

    0.2998

    82.5

    24.7335

    82.5

    24.7335

    49.467

    林地

    2.8866

    82.5

    238.1445

    82.5

    238.1445

    476.289

    养殖水面

    0.0124

    82.5

    1.023

    82.5

    1.023

    2.04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15

    82.5

    0.9488

    82.5

    0.9487

    1.8975

    建设用地

    0.0035

    82.5

    0.2888

    82.5

    0.2887

    0.5775

    汇总

    3.3177

    547.4205万元

      青苗补偿费194.085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翟洞村被征地权属单位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4. 征收永宁街翟洞村山吓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5.1792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耕地0.0394公顷、园地0.0278公顷、林地3.844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81公顷、建设用地1.249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0.0394

    82.5

    3.2505

    82.5

    3.2505

    6.501

    园地

    0.0278

    82.5

    2.2935

    82.5

    2.2935

    4.587

    林地

    3.8446

    82.5

    317.1795

    82.5

    317.1795

    634.359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81

    82.5

    1.4933

    82.5

    1.4932

    2.9865

    建设用地

    1.2493

    82.5

    103.0673

    82.5

    103.0672

    206.1345

    汇总

    5.1792

    854.5680万元

      青苗补偿费302.9832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翟洞村被征地权属单位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5. 征收永宁街翟洞村田心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27.831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耕地1.0395公顷、园地8.7131公顷、林地15.167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619公顷、建设用地2.348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1.0395

    82.5

    85.7588

    82.5

    85.7587

    171.5175

    园地

    8.7131

    82.5

    718.8308

    82.5

    718.8307

    1437.6615

    林地

    15.1676

    82.5

    1251.327

    82.5

    1251.327

    2502.654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5619

    82.5

    46.3568

    82.5

    46.3567

    92.7135

    建设用地

    2.3489

    82.5

    193.7843

    82.5

    193.7842

    387.5685

    汇总

    27.831

    4592.1150万元

      青苗补偿费1628.113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翟洞村被征地权属单位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6.征收永宁街翟洞村田心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476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林地0.476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林地

    0.4765

    82.5

    39.3113

    82.5

    39.3112

    78.6225

    汇总

    0.4765

    78.6225万元

      青苗补偿费27.8753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翟洞村被征地权属单位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7.征收永宁街翟洞村山吓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792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林地1.7148公顷、建设用地0.077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林地

    1.7148

    82.5

    141.471

    82.5

    141.471

    282.942

    建设用地

    0.0773

    82.5

    6.3773

    82.5

    6.3772

    12.7545

    汇总

    1.7921

    295.6965万元

      青苗补偿费104.8379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翟洞村被征地权属单位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8.征收永宁街翟洞村完角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总面积2.149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林地1.8604公顷、养殖水面0.021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67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林地

    1.8604

    82.5

    153.483

    82.5

    153.483

    306.966

    养殖水面

    0.0214

    82.5

    1.7655

    82.5

    1.7655

    3.531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2677

    82.5

    22.0853

    82.5

    22.0852

    44.1705

    汇总

    2.1495

    354.6675万元

      青苗补偿费125.7458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翟洞村被征地权属单位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按2007年12月26日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书的约定,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2%(4.4181公顷)安排,在本批次内一并报批。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永宁街翟洞村经济联合社、完角、田心、山吓、钟屋经济合作社

    2021年10月22日

    2021年10月31日

    永宁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

    联系人:林锡军

    电话: 32988762

    2021年11月1日

    2021年11月5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五、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2021-10征地公告图.pdf

      2021年10月22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 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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