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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府(增)征〔2021〕6号

    2021-03-09 来源: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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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增)征〔2021〕6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1)〔2020〕89号),同意荔城街太平村经济联合社、太平村海寮、新广、鹰咀经济合作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经济合作社、三联村大巷、郑村、天合、荔枝园、伯公吓、新巷、隔田、禾场、宜园、江尾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0.3798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荔新路外绕线建设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荔城街太平村经济联合社、太平村海寮、新广、鹰咀经济合作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经济合作社、三联村大巷、郑村、天合、荔枝园、伯公吓、新巷、隔田、禾场、宜园、江尾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征收太平村经济联合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15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15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57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太平村经济联合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83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835公顷(耕地0.0013公顷、园地0.0071公顷、养殖水面0.1751公顷)。

      征收三联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448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2231公顷、农用地0.2258公顷(耕地0.0545公顷、园地0.088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832公顷)。

      征收三联村伯公吓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49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490公顷(耕地0.5113公顷、园地0.202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48公顷)。

      征收三联村大巷、新巷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276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2766公顷(耕地0.3328公顷、园地0.9065公顷、林地0.017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00公顷)。

      征收三联村大巷、新巷、伯公吓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641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6414公顷(园地0.6282公顷、养殖水面0.0132公顷)。

      征收三联村大巷、郑村、天合、荔枝园、伯公吓、新巷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519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195公顷(园地0.002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174公顷)。

      征收三联村隔田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12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124公顷(耕地0.0020公顷、园地0.110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1公顷)。

      征收三联村禾场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676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90公顷、农用地1.6674公顷(耕地0.4036公顷、园地1.0356公顷、养殖水面0.160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679公顷)。

      征收三联村荔枝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232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328公顷(园地0.0245公顷、养殖水面0.2083公顷)。

      征收三联村宜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22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11公顷、农用地0.0216公顷(耕地0.0002公顷、园地0.0004公顷、林地0.0210公顷)。

      征收三联村宜园、大巷、江尾、天合、伯公吓、荔枝园、新巷、禾场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443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4437公顷(园地1.3877公顷、林地0.0560公顷)。

      征收三联村郑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4.365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360公顷、农用地4.3290公顷(耕地0.4924公顷、园地2.7462公顷、林地0.523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670公顷)。

      征收太平村海寮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02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027公顷(耕地0.0648公顷、园地0.005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20公顷)

      征收太平村新广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48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483公顷(耕地0.126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16公顷)。

      征收太平村鹰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140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1401公顷(耕地0.0073公顷、园地1.0428公顷、林地0.073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70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30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308公顷(耕地0.024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66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八、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374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17公顷、农用地1.3723公顷(耕地0.7115公顷、园地0.2880公顷、林地0.0146公顷、养殖水面0.302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553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九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24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247公顷(耕地0.3553公顷、园地0.1121公顷、林地0.2208公顷、养殖水面0.002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42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九、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51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511公顷(耕地0.0396公顷、养殖水面0.008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30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七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985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9856公顷(耕地0.6939公顷、园地0.1210公顷、林地0.0011公顷、养殖水面0.106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636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三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33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884公顷、农用地0.6450公顷(园地0.5486公顷、林地0.089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69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012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012公顷(耕地0.0063公顷、园地0.694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5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十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35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81公顷、农用地0.1273公顷(耕地0.1048公顷、林地0.014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79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19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198公顷(耕地0.0002公顷、养殖水面0.0196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四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573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733公顷(耕地0.547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63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四、第五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576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767公顷(耕地0.0004公顷、园地0.556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96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五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878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03公顷、农用地0.8786公顷(耕地0.1102公顷、园地0.5084公顷、林地0.0766公顷、养殖水面0.000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830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一、第八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257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578公顷(耕地0.1224公顷、林地0.1066公顷、养殖水面0.019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92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七、第十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56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565公顷(耕地0.0089公顷、园地0.1376公顷、林地0.0059公顷、养殖水面0.002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19公顷)。

      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01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1000公顷、农用地0.0019公顷(耕地0.0017公顷、林地0.000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1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1.征收太平村经济联合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15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15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5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57

      39.9000

      0.6264

      28.5000

      0.4475

      1.0739

      汇总

      0.0157

      1.0739(万元)

      青苗补偿费0.706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太平村经济联合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太平村经济联合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83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835公顷(耕地0.0013公顷、园地0.0071公顷、养殖水面0.175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13

      55.5000

      0.0722

      33.3000

      0.0433

      0.1155

      园地

      0.0071

      39.9000

      0.2833

      28.5000

      0.2024

      0.4857

      养殖水面

      0.1751

      65.5000

      11.4691

      27.5000

      4.8153

      16.2844

      汇总

      0.1835

      16.8856(万元)

      青苗补偿费8.257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太平村经济联合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3.征收三联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448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2231公顷、农用地0.2258公顷(耕地0.0545公顷、园地0.088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83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545

      55.5000

      3.0248

      33.3000

      1.8149

      4.8397

      园地

      0.0881

      39.9000

      3.5152

      28.5000

      2.5109

      6.0261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832

      39.9000

      3.3197

      28.5000

      2.3712

      5.6909

      建设用地

      0.2231

      55.5000

      12.3821

      0

      0

      12.3821

      汇总

      0.4489

      28.9388(万元)

      青苗补偿费10.161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346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4.征收三联村伯公吓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749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490公顷(耕地0.5113公顷、园地0.202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4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4446

      55.5000

      24.6753

      33.3000

      14.8052

      39.4805

      水浇地

      0.0667

      55.5000

      3.7019

      33.3000

      2.2211

      5.9230

      园地

      0.2029

      39.9000

      8.0957

      28.5000

      5.7827

      13.8784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48

      39.9000

      1.3885

      28.5000

      0.9918

      2.3803

      汇总

      0.7490

      61.6622(万元)

      青苗补偿费33.705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伯公吓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5.征收三联村大巷、新巷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276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2766公顷(耕地0.3328公顷、园地0.9065公顷、林地0.017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0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2843

      39.9000

      11.3436

      28.5000

      8.1026

      19.4462

      林地

      0.0017

      18.5500

      0.0315

      13.2500

      0.0225

      0.0540

      汇总

      0.2860

      19.5002(万元)

      青苗补偿费57.447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大巷、新巷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6.征收三联村大巷、新巷、伯公吓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641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6414公顷(园地0.6282公顷、养殖水面0.013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园地

      0.6282

      39.9000

      25.0652

      28.5000

      17.9037

      42.9689

      养殖水面

      0.0132

      65.5000

      0.8646

      27.5000

      0.3630

      1.2276

      汇总

      0.6414

      44.1965(万元)

      青苗补偿费28.863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大巷、新巷、伯公吓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7.征收三联村大巷、郑村、天合、荔枝园、伯公吓、新巷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519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195公顷(园地0.002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17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0021

      39.9000

      0.0838

      28.5000

      0.0599

      0.1437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5174

      39.9000

      20.6443

      28.5000

      14.7459

      35.3902

      汇总

      0.5195

      35.5339(万元)

      青苗补偿费23.377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大巷、郑村、天合、荔枝园、伯公吓、新巷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8.征收三联村隔田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12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124公顷(耕地0.0020公顷、园地0.110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020

      55.5000

      0.1110

      33.3000

      0.0666

      0.1776

      园地

      0.1103

      39.9000

      4.4010

      28.5000

      3.1436

      7.544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1

      39.9000

      0.0040

      28.5000

      0.0029

      0.0069

      汇总

      0.1124

      7.7291(万元)

      青苗补偿费5.058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隔田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9.征收三联村禾场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676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90公顷、农用地1.6674公顷(耕地0.4036公顷、园地1.0356公顷、养殖水面0.160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67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4036

      55.5000

      22.3998

      33.3000

      13.4399

      35.8397

      园地

      1.0356

      39.9000

      41.3204

      28.5000

      29.5146

      70.8350

      养殖水面

      0.1603

      65.5000

      10.4997

      27.5000

      4.4083

      14.908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679

      39.9000

      2.7092

      28.5000

      1.9352

      4.6444

      建设用地

      0.0090

      55.5000

      0.4995

      0

      0

      0.4995

      汇总

      1.6764

      126.7266(万元)

      青苗补偿费75.033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35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禾场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0.征收三联村荔枝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232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328公顷(园地0.0245公顷、养殖水面0.208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0245

      39.9000

      0.9776

      28.5000

      0.6983

      1.6759

      养殖水面

      0.2083

      65.5000

      13.6437

      27.5000

      5.7283

      19.3720

      汇总

      0.2328

      21.0479(万元)

      青苗补偿费10.476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荔枝园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1.征收三联村宜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22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11公顷、农用地0.0216公顷(耕地0.0002公顷、园地0.0004公顷、林地0.021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002

      55.5000

      0.0111

      33.3000

      0.0067

      0.0178

      园地

      0.0004

      39.9000

      0.0160

      28.5000

      0.0114

      0.0274

      林地

      0.0210

      18.5500

      0.3896

      13.2500

      0.2783

      0.6679

      建设用地

      0.0011

      55.5000

      0.0611

      0

      0

      0.0611

      汇总

      0.0227

      0.7742(万元)

      青苗补偿费0.972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16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宜园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2.征收三联村宜园、大巷、江尾、天合、伯公吓、荔枝园、新巷、禾场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443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4437公顷(园地1.3877公顷、林地0.056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园地

      1.3877

      39.9000

      55.3692

      28.5000

      39.5495

      94.9187

      林地

      0.0560

      18.5500

      1.0388

      13.2500

      0.7420

      1.7808

      汇总

      1.4437

      96.6995(万元)

      青苗补偿费64.966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宜园、大巷、江尾、天合、伯公吓、荔枝园、新巷、禾场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3.征收联村郑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4.365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360公顷、农用地4.3290公顷(耕地0.4924公顷、园地2.7462公顷、林地0.523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67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4924

      55.5000

      27.3282

      33.3000

      16.3969

      43.7251

      园地

      2.7462

      39.9000

      109.5734

      28.5000

      78.2667

      187.8401

      林地

      0.5234

      18.5500

      9.7091

      13.2500

      6.9351

      16.6442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5670

      39.9000

      22.6233

      28.5000

      16.1595

      38.7828

      建设用地

      0.0360

      55.5000

      1.9980

      0

      0

      1.9980

      汇总

      4.3650

      288.9902(万元)

      青苗补偿费194.805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540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郑村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4.征收太平村海寮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02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027公顷(耕地0.0648公顷、园地0.005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2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648

      55.5000

      3.5964

      33.3000

      2.1578

      5.7542

      园地

      0.0059

      39.9000

      0.2354

      28.5000

      0.1682

      0.403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20

      39.9000

      1.2768

      28.5000

      0.9120

      2.1888

      汇总

      0.1027

      8.3466(万元)

      青苗补偿费4.621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太平村海寮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5.征收太平村新广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48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483公顷(耕地0.126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1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1267

      55.5000

      7.0319

      33.3000

      4.2191

      11.251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16

      39.9000

      0.8618

      28.5000

      0.6156

      1.4774

      汇总

      0.1483

      12.7284(万元)

      青苗补偿费6.673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太平村新广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6.征收太平村鹰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140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1401公顷(耕地0.0073公顷、园地1.0428公顷、林地0.073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7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73

      55.5000

      0.4052

      33.3000

      0.2431

      0.6483

      园地

      1.0428

      39.9000

      41.6077

      28.5000

      29.7198

      71.3275

      林地

      0.0730

      18.5500

      1.3542

      13.2500

      0.9673

      2.3215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70

      39.9000

      0.6783

      28.5000

      0.4845

      1.1628

      汇总

      1.1401

      75.4601(万元)

      青苗补偿费51.30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太平村鹰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7.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30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308公顷(耕地0.024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6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242

      55.5000

      1.3431

      33.3000

      0.8059

      2.149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66

      39.9000

      0.2633

      28.5000

      0.1881

      0.4514

      汇总

      0.0308

      2.6004(万元)

      青苗补偿费1.386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8.征收西瓜岭村第八、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374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17公顷、农用地1.3723公顷(耕地0.7115公顷、园地0.2880公顷、林地0.0146公顷、养殖水面0.302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55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6585

      55.5000

      36.5468

      33.3000

      21.9281

      58.4749

      旱地

      0.0530

      55.5000

      2.9415

      33.3000

      1.7649

      4.7064

      园地

      0.2880

      39.9000

      11.4912

      28.5000

      8.2080

      19.6992

      林地

      0.0146

      18.5500

      0.2708

      13.2500

      0.1935

      0.4643

      养殖水面

      0.3029

      65.5000

      19.8400

      27.5000

      8.3298

      28.1698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553

      39.9000

      2.2065

      28.5000

      1.5761

      3.7826

      建设用地

      0.0017

      55.5000

      0.0944

      0

      0

      0.0944

      汇总

      1.3740

      115.3916(万元)

      青苗补偿费61.753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25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八、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9.征收西瓜岭村第九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24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247公顷(耕地0.3553公顷、园地0.1121公顷、林地0.2208公顷、养殖水面0.002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4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3553

      55.5000

      19.7192

      33.3000

      11.8315

      31.5507

      园地

      0.1121

      39.9000

      4.4728

      28.5000

      3.1949

      7.6677

      林地

      0.2208

      18.5500

      4.0958

      13.2500

      2.9256

      7.0214

      养殖水面

      0.0023

      65.5000

      0.1507

      27.5000

      0.0633

      0.214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42

      39.9000

      1.3646

      28.5000

      0.9747

      2.3393

      汇总

      0.7247

      48.7931(万元)

      青苗补偿费32.611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九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0.征收西瓜岭村第九、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51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511公顷(耕地0.0396公顷、养殖水面0.008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3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396

      55.5000

      2.1978

      33.3000

      1.3187

      3.5165

      养殖水面

      0.0085

      65.5000

      0.5568

      27.5000

      0.2338

      0.790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30

      39.9000

      0.1197

      28.5000

      0.0855

      0.2052

      汇总

      0.0511

      4.5123(万元)

      )青苗补偿费2.299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九、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1.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985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9856公顷(耕地0.6939公顷、园地0.1210公顷、林地0.0011公顷、养殖水面0.106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63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6939

      55.5000

      38.5115

      33.3000

      23.1069

      61.6184

      园地

      0.1210

      39.9000

      4.8279

      28.5000

      3.4485

      8.2764

      林地

      0.0011

      18.5500

      0.0204

      13.2500

      0.0146

      0.0350

      养殖水面

      0.1060

      65.5000

      6.9430

      27.5000

      2.9150

      9.858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636

      39.9000

      2.5376

      28.5000

      1.8126

      4.3502

      汇总

      0.9856

      84.1380(万元)

      青苗补偿费44.352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2.征收西瓜岭村第三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33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884公顷、农用地0.6450公顷(园地0.5486公顷、林地0.089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6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5486

      39.9000

      21.8891

      28.5000

      15.6351

      37.5242

      林地

      0.0895

      18.5500

      1.6602

      13.2500

      1.1859

      2.8461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69

      39.9000

      0.2753

      28.5000

      0.1967

      0.4720

      建设用地

      0.0884

      55.5000

      4.9062

      0

      0

      4.9062

      汇总

      0.7334

      45.7485(万元)

      青苗补偿费29.025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326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3.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7012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012公顷(耕地0.0063公顷、园地0.694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63

      55.5000

      0.3497

      33.3000

      0.2098

      0.5595

      园地

      0.6944

      39.9000

      27.7066

      28.5000

      19.7904

      47.497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5

      39.9000

      0.0200

      28.5000

      0.0143

      0.0343

      汇总

      0.7012

      48.0908(万元)

      青苗补偿费31.554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4.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十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35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81公顷、农用地0.1273公顷(耕地0.1048公顷、林地0.014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7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1048

      55.5000

      5.8164

      33.3000

      3.4898

      9.3062

      林地

      0.0146

      18.5500

      0.2708

      13.2500

      0.1935

      0.4643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79

      39.9000

      0.3152

      28.5000

      0.2252

      0.5404

      建设用地

      0.0081

      55.5000

      0.4496

      0

      0

      0.4496

      汇总

      0.1354

      10.7605(万元)

      青苗补偿费5.728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21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十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5.征收西瓜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19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198公顷(耕地0.0002公顷、养殖水面0.019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02

      55.5000

      0.0111

      33.3000

      0.0067

      0.0178

      养殖水面

      0.0196

      65.5000

      1.2838

      27.5000

      0.5390

      1.8228

      汇总

      0.0198

      1.8406(万元)

      青苗补偿费0.891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6.征收西瓜岭村第四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573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733公顷(耕地0.547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6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5470

      55.5000

      30.3585

      33.3000

      18.2151

      48.573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63

      39.9000

      1.0494

      28.5000

      0.7496

      1.7990

      汇总

      0.5733

      50.3726(万元)

      青苗补偿费25.798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四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7.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576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767公顷(耕地0.0004公顷、园地0.556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9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04

      55.5000

      0.0222

      33.3000

      0.0133

      0.0355

      园地

      0.5567

      39.9000

      22.2123

      28.5000

      15.8660

      38.0783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96

      39.9000

      0.7820

      28.5000

      0.5586

      1.3406

      汇总

      0.5767

      39.4544(万元)

      青苗补偿费25.951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四、第五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8.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878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03公顷、农用地0.8786公顷(耕地0.1102公顷、园地0.5084公顷、林地0.0766公顷、养殖水面0.000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83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1102

      55.5000

      6.1161

      33.3000

      3.6697

      9.7858

      园地

      0.5084

      39.9000

      20.2852

      28.5000

      14.4894

      34.7746

      林地

      0.0766

      18.5500

      1.4209

      13.2500

      1.0150

      2.4359

      养殖水面

      0.0004

      65.5000

      0.0262

      27.5000

      0.0110

      0.0372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830

      39.9000

      7.3017

      28.5000

      5.2155

      12.5172

      建设用地

      0.0003

      55.5000

      0.0167

      0

      0

      0.0167

      汇总

      0.8789

      59.5674(万元)

      青苗补偿费39.537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0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五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9.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257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578公顷(耕地0.1224公顷、林地0.1066公顷、养殖水面0.019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9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01

      55.5000

      0.0056

      33.3000

      0.0033

      0.0089

      旱地

      0.1223

      55.5000

      6.7877

      33.3000

      4.0726

      10.8603

      林地

      0.1066

      18.5500

      1.9774

      13.2500

      1.4125

      3.3899

      养殖水面

      0.0196

      65.5000

      1.2838

      27.5000

      0.5390

      1.8228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92

      39.9000

      0.3671

      28.5000

      0.2622

      0.6293

      汇总

      0.2578

      16.7112(万元)

      青苗补偿费11.601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一、第八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30.征收西瓜岭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七、第十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56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565公顷(耕地0.0089公顷、园地0.1376公顷、林地0.0059公顷、养殖水面0.002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1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89

      55.5000

      0.4940

      33.3000

      0.2964

      0.7904

      园地

      0.1376

      39.9000

      5.4902

      28.5000

      3.9216

      9.4118

      林地

      0.0059

      18.5500

      0.1094

      13.2500

      0.0782

      0.1876

      养殖水面

      0.0022

      65.5000

      0.1441

      27.5000

      0.0605

      0.204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19

      39.9000

      0.0758

      28.5000

      0.0542

      0.1300

      汇总

      0.1565

      10.7244(万元)

      青苗补偿费7.042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七、第十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31.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01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1000公顷、农用地0.0019公顷(耕地0.0017公顷、林地0.000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17

      55.5000

      0.0944

      33.3000

      0.0566

      0.1510

      林地

      0.0001

      18.5500

      0.0019

      13.2500

      0.0013

      0.0032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1

      39.9000

      0.0040

      28.5000

      0.0029

      0.0069

      建设用地

      0.1000

      55.5000

      5.5500

      0

      0

      5.5500

      汇总

      0.1019

      5.7111(万元)

      青苗补偿费0.085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500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荔城街太平村经济联合社、太平村海寮、新广、鹰咀经济合作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经济合作社、三联村大巷、郑村、天合、荔枝园、伯公吓、新巷、隔田、禾场、宜园、江尾经济合作社

      2021年3月8日

      至

      2021年3月17日

      荔城街规划资源所

      联系人:卢志锋

      电话: 82611678

      2021年3月18日

      至

      2021年3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荔新路外绕线建设工程 荔湖街段征地公告示意图.pdf

      2021年3月8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 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

    (公告内容同时在IM体育试玩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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