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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府(增)征〔2020〕37号)

    2020-12-10 来源: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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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增)征〔2020〕37号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下达用地批复(自然资函〔2020〕326号),同意石滩镇岗贝村竹北、竹南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石厦村大元经济合作社、下南经济合作社、上南经济合作社、向西经济合作社;仙村镇碧潭村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第一经济合作社,潮山村第二经济合作社、第一经济合作社、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潮山村经济联合社,基岗村经济联合社,蓝山村沙一、沙二经济合作社、上坊、上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经济合作社、圣坊经济合作社、下二、下三、新村经济合作社、中一、中二、中三、中四经济合作社,沙滘村经济联合社,沙头村庙边经济合作社、沙苑经济合作社,上境村经济联合社,下境村巷美第一、巷美第二、巷美第三、巷美第四、下境第一、下境第二、下境第三、下境第四、下境第五、下境第六经济合作社、新田东、新田西经济合作社,仙联村蓝田经济合作社,岳湖村经济联合社、招步新屋、招步旧屋、上围、下围经济合作社、沙河坊经济合作社;永宁街石迳村上坊经济合作社、中坊经济合作社、下坊经济合作社,下元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71.449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工程(增城区)

      二、征收土地位置:石滩镇岗贝村竹北、竹南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石厦村大元经济合作社、下南经济合作社、上南经济合作社、向西经济合作社;仙村镇碧潭村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第一经济合作社,潮山村第二经济合作社、第一经济合作社、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潮山村经济联合社,基岗村经济联合社,蓝山村沙一、沙二经济合作社、上坊、上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经济合作社、圣坊经济合作社、下二、下三、新村经济合作社、中一、中二、中三、中四经济合作社,沙滘村经济联合社,沙头村庙边经济合作社、沙苑经济合作社,上境村经济联合社,下境村巷美第一、巷美第二、巷美第三、巷美第四、下境第一、下境第二、下境第三、下境第四、下境第五、下境第六经济合作社、新田东、新田西经济合作社,仙联村蓝田经济合作社,岳湖村经济联合社、招步新屋、招步旧屋、上围、下围经济合作社、沙河坊经济合作社;永宁街石迳村上坊经济合作社、中坊经济合作社、下坊经济合作社,下元村经济联合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1.碧潭村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1.490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490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54公顷、农用地1.4846公顷(耕地0.0441公顷、园地0.0196公顷、林地0.5211公顷、养殖水面0.568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3313公顷)。

      2.碧潭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3.876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3.876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1149公顷、农用地3.7620公顷(耕地0.5502公顷、园地2.7044公顷、林地0.0863公顷、养殖水面0.335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855公顷)。

      3.潮山村第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67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67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79公顷、农用地0.6662公顷(耕地0.2247公顷、园地0.4415公顷。)

      4.潮山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3.241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3.241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1640公顷、农用地3.0775公顷(耕地2.2294公顷、园地0.672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754公顷)。

      5.潮山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潮山村经济联合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9.140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9.140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394公顷、农用地9.1012公顷(耕地1.4584公顷、园地7.297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3457公顷)。

      6.基岗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0.246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246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465公顷(耕地0.0056公顷、园地0.189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510公顷)。

      7.蓝山村沙一、沙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799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799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127公顷、农用地0.7866公顷(耕地0.6260公顷、园地0.0591公顷、养殖水面0.096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49公顷)。

      8.蓝山村上坊、上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591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591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595公顷、农用地0.5322公顷(耕地0.2221公顷、园地0.179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302公顷)。

      9.蓝山村上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967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967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19公顷、农用地0.9659公顷(耕地0.2999公顷、园地0.4408公顷、养殖水面0.2252公顷)。

      10.蓝山村圣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965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965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7714公顷、农用地0.1937公顷(园地0.159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44公顷)。

      11.蓝山村下二、下三、新村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3.347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3.347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3653公顷、农用地2.9821公顷(耕地0.2572公顷、园地1.9443公顷、养殖水面0.6708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098公顷)。

      12.蓝山村新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070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070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704公顷。

      13.蓝山村中一、中二、中三、中四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2.106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106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7257公顷、农用地1.3806公顷(耕地0.0356公顷、园地1.262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826公顷)。

      14.沙滘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3.822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3.822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40公顷、农用地3.7690公顷(耕地0.4120公顷、园地2.1230公顷、林地0.648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855公顷)、未利用地0.0498公顷。

      15.沙头村庙边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5.897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5.897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3596公顷、农用5.1975地公顷(耕地0.4801公顷、园地4.6498公顷、林地0.001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657公顷)、未利用地0.3407公顷。

      16.沙头村沙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140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140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743公顷、农用0.0026地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26公顷)、未利用地0.0639公顷。

      17.上境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5.598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5.598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9467公顷、农用地4.6516地公顷(耕地2.7111公顷、园类1.602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3382公顷)。

      18.下境村巷美第一、巷美第二、巷美第三、巷美第四、下境第一、下境第二、下境第三、下境第四、下境第五、下境第六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共0.414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414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4143公顷。

      19.下境村新田东、新田西、下境第一、下境第二、下境第三、下境第四、下境第五、下境第六、巷美第一、巷美第二、巷美第三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348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348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3487公顷。

      20.下境村新田东、新田西经济合作社的共有集体土地共0.001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001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016公顷(园地0.000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13公顷)。

      21.仙联村蓝田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2.963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963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2. 9635公顷(耕地1.7383公顷、园地0.9233公顷、养殖水面0.155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469公顷)。

      22.岳湖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0.063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063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63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633公顷)。

      23.岳湖村经济联合社、岳湖村招步新屋、招步旧屋、沙河坊、上围、下围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共0.323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323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01公顷、农用地0.3238公顷(耕地0.1855公顷、园地0.0073公顷、养殖水面0.089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413公顷)。

      24.岳湖村沙河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267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267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675公顷(耕地0.022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449公顷)。

      25.岳湖村上围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1.614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614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810公顷、农用地1.5266公顷(耕地0.8767公顷、园地0.258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3915公顷),未利用地0.0064公顷。

      26.岳湖村下围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891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891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03公顷、农用地0.8911公顷(耕地0.0737公顷、园地0.797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03公顷)。

      27.岳湖村招步新屋、招步旧屋经济合作社的共有集体土地共2.475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475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2772公顷、农用地2.1987公顷(耕地1.3486公顷、园地0.1243公顷、林地0.5281公顷、养殖水面0.019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787公顷)。

      28.岗贝村竹北、竹南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1.250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250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1.2025公顷、农用地0.0475公顷(养殖水面地类0.000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0474公顷)。

      29.岗贝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0.02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02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24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0241公顷)。

      30.石厦村大元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1.045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045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4827公顷、农用地0.5628公顷(林地0.0826公顷、园地0.4802公顷)。

      31.石厦村上南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1.568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568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306公顷、农用地1.5311公顷(林地0.2063公顷、园地0.612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7127公顷)、未利用地0.0063公顷。

      32.石厦村下南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421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421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1344公顷、农用地0.287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874公顷)。

      33.石厦村向西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4.759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4.759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6088公顷,农用地3.7898公顷(林地0.1263公顷、园地3.5158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477公顷),未利用地0.3611公顷。

      34.石迳村上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2.462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462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2469公顷、农用地2.2152公顷(耕地0.0119公顷、园地0.7472公顷、林地1.427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90公顷)。

      35.石迳村中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2.87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87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2.8741公顷(耕地0.9720公顷、园地0.7503公顷、林地1.0635公顷、养殖水面0.085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25公顷)。

      36.石迳村下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2.384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384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2.3847公顷(耕地地类0.0729公顷、园地地类0.6853公顷、林地地类1.614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0118公顷)。

      37.下元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2.317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317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435公顷、农用地2.2741公顷(耕地0.6957公顷、园地1.1463公顷、林地0.0627公顷、养殖水面0.056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3131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1.碧潭村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1.490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441

    55.5000

    2.4476

    33.3000

    1.4685

    3.9161

    园地

    0.0196

    39.9000

    0.7820

    28.5000

    0.5586

    1.3406

    林地

    0.5211

    18.5500

    9.6664

    13.2500

    6.9046

    16.5710

    养殖水面

    0.5685

    65.5000

    37.2368

    27.5000

    15.6338

    52.870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3313

    39.9000

    13.2189

    28.5000

    9.4421

    22.6610

    建设用地

    0.0054

    55.5000

    0.2997

    0

    0

    0.2997

    汇总

    1.4900

    97.6590(万元)

      青苗补偿费66.807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81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碧潭村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碧潭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3.876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旱地

    0.0215

    55.5000

    1.1933

    33.3000

    0.7160

    1.9093

    水浇地

    0.5287

    55.5000

    29.3429

    33.3000

    17.6057

    46.9486

    园地

    2.7044

    39.9000

    107.9056

    28.5000

    77.0754

    184.9810

    林地

    0.0863

    18.5500

    1.6009

    13.2500

    1.1435

    2.7444

    养殖水面

    0.3356

    65.5000

    21.9818

    27.5000

    9.2290

    31.2108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855

    39.9000

    3.4115

    28.5000

    2.4368

    5.8483

    建设用地

    0.1149

    55.5000

    6.3770

    0

    0

    6.3770

    汇总

    3.8769

    280.0194(万元)

      青苗补偿费169.290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723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碧潭村第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潮山村第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674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2247

    55.5000

    12.4709

    33.3000

    7.4825

    19.9534

    园地

    0.4415

    39.9000

    17.6159

    28.5000

    12.5828

    30.1987

    建设用地

    0.0079

    55.5000

    0.4385

    0

    0

    0.4385

    汇总

    0.6741

    50.5906(万元)

      青苗补偿费29.979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18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潮山村第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潮山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3.241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1736

    55.5000

    9.6348

    33.3000

    5.7809

    15.4157

    水田

    2.0558

    55.5000

    114.0969

    33.3000

    68.4581

    182.5550

    园地

    0.6727

    39.9000

    26.8407

    28.5000

    19.1720

    46.0127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754

    39.9000

    6.9985

    28.5000

    4.9989

    11.9974

    建设用地

    0.1640

    55.5000

    9.1020

    0

    0

    9.1020

    汇总

    3.2415

    265.0828(万元)

      青苗补偿费138.487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460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潮山村第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潮山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潮山村经济联合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9.140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2424

    55.5000

    13.4532

    33.3000

    8.0719

    21.5251

    水浇地

    1.2160

    55.5000

    67.4880

    33.3000

    40.4928

    107.9808

    园地

    7.2971

    39.9000

    291.1543

    28.5000

    207.9674

    499.1217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3457

    39.9000

    13.7934

    28.5000

    9.8525

    23.6459

    建设用地

    0.0394

    55.5000

    2.1867

    0

    0

    2.1867

    汇总

    9.1406

    654.4602(万元)

      青苗补偿费409.554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591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潮山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潮山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基岗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0.246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056

    55.5000

    0.3108

    33.3000

    0.1865

    0.4973

    园地

    0.1899

    39.9000

    7.5770

    28.5000

    5.4122

    12.9892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510

    39.9000

    2.0349

    28.5000

    1.4535

    3.4884

    汇总

    0.2465

    16.9749(万元)

      青苗补偿费11.092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基岗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蓝山村沙一、沙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799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4783

    55.5000

    26.5457

    33.3000

    15.9274

    42.4731

    水浇地

    0.1477

    55.5000

    8.1974

    33.3000

    4.9184

    13.1158

    园地

    0.0591

    39.9000

    2.3581

    28.5000

    1.6844

    4.0425

    养殖水面

    0.0966

    65.5000

    6.3273

    27.5000

    2.6565

    8.9838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49

    39.9000

    0.1955

    28.5000

    0.1397

    0.3352

    建设用地

    0.0127

    55.5000

    0.7049

    0

    0

    0.7049

    汇总

    0.7993

    69.6553(万元)

      青苗补偿费35.397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90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蓝山村沙一、沙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蓝山村上坊、上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591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761

    55.5000

    4.2236

    33.3000

    2.5341

    6.7577

    旱地

    0.1460

    55.5000

    8.1030

    33.3000

    4.8618

    12.9648

    园地

    0.1799

    39.9000

    7.1780

    28.5000

    5.1270

    12.305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302

    39.9000

    5.1950

    28.5000

    3.7107

    8.9057

    建设用地

    0.0595

    55.5000

    3.3023

    0

    0

    3.3023

    汇总

    0.5917

    44.2355(万元)

      青苗补偿费23.949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892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蓝山村上坊、上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蓝山村上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967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旱地

    0.2999

    55.5000

    16.6445

    33.3000

    9.9867

    26.6312

    园地

    0.4408

    39.9000

    17.5879

    28.5000

    12.5628

    30.1507

    养殖水面

    0.2252

    65.5000

    14.7506

    27.5000

    6.1930

    20.9436

    建设用地

    0.0019

    55.5000

    0.1055

    0

    0

    0.1055

    汇总

    0.9678

    77.8310(万元)

      青苗补偿费43.465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28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蓝山村上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蓝山村圣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965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1593

    39.9000

    6.3561

    28.5000

    4.5401

    10.8962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344

    39.9000

    1.3726

    28.5000

    0.9804

    2.3530

    建设用地

    0.7714

    55.5000

    42.8127

    0

    0

    42.8127

    汇总

    0.9651

    56.0619(万元)

      青苗补偿费8.716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1.571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蓝山村圣坊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蓝山村下二、下三、新村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3.347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2572

    55.5000

    14.2746

    33.3000

    8.5648

    22.8394

    园地

    1.9443

    39.9000

    77.5776

    28.5000

    55.4126

    132.9902

    养殖水面

    0.6708

    65.5000

    43.9374

    27.5000

    18.4470

    62.3844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098

    39.9000

    4.3810

    28.5000

    3.1293

    7.5103

    建设用地

    0.3653

    55.5000

    20.2742

    0

    0

    20.2742

    汇总

    3.3474

    245.9985(万元)

      青苗补偿费134.194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5.4795。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蓝山村下二、下三、新村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蓝山村新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070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0704

    55.5000

    3.9072

    0

    0

    3.9072

    汇总

    0.0704

    3.9072(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056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蓝山村新村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蓝山村中一、中二、中三、中四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2.106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356

    55.5000

    1.9758

    33.3000

    1.1855

    3.1613

    园地

    1.2624

    39.9000

    50.3698

    28.5000

    35.9784

    86.3482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826

    39.9000

    3.2957

    28.5000

    2.3541

    5.6498

    建设用地

    0.7257

    55.5000

    40.2764

    0

    0

    40.2764

    汇总

    2.1063

    135.4357(万元)

      青苗补偿费62.127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0.885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蓝山村中一、中二、中三、中四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沙滘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3.822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4120

    55.5000

    22.8660

    33.3000

    13.7196

    36.5856

    园地

    2.1230

    39.9000

    84.7077

    28.5000

    60.5055

    145.2132

    林地

    0.6485

    18.5500

    12.0297

    13.2500

    8.5926

    20.6223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5855

    39.9000

    23.3615

    28.5000

    16.6868

    40.0483

    建设用地

    0.0040

    55.5000

    0.2220

    0

    0

    0.2220

    未利用地

    0.0498

    27.7500

    1.3820

    0

    0

    1.3820

    汇总

    3.8228

    244.0734(万元)

      青苗补偿费169.605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60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沙头村庙边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5.897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4460

    55.5000

    24.7530

    33.3000

    14.8518

    39.6048

    旱地

    0.0341

    55.5000

    1.8926

    33.3000

    1.1355

    3.0281

    园地

    4.6498

    39.9000

    185.5270

    28.5000

    132.5193

    318.0463

    林地

    0.0019

    18.5500

    0.0352

    13.2500

    0.0252

    0.0604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657

    39.9000

    2.6214

    28.5000

    1.8725

    4.4939

    建设用地

    0.3596

    55.5000

    19.9578

    0

    0

    19.9578

    未利用土地

    0.3407

    27.7500

    9.4544

    0

    0

    9.4544

    汇总

    5.8978

    394.6457(万元)

      青苗补偿费233.887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5.394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头村庙边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沙头村沙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140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26

    39.9000

    0.1037

    28.5000

    0.0741

    0.1778

    建设用地

    0.0743

    55.5000

    4.1237

    0

    0

    4.1237

    未利用土地

    0.0639

    27.7500

    1.7732

    0

    0

    1.7732

    汇总

    0.1408

    6.0747(万元)

      青苗补偿费0.117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11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头村沙苑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7.上境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5.598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2.0440

    55.5000

    113.4420

    33.3000

    68.0652

    181.5072

    水浇地

    0.4633

    55.5000

    25.7132

    33.3000

    15.4279

    41.1411

    旱地

    0.2038

    55.5000

    11.3109

    33.3000

    6.7865

    18.0974

    园地

    1.6023

    39.9000

    63.9318

    28.5000

    45.6656

    109.5974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3382

    39.9000

    13.4942

    28.5000

    9.6387

    23.1329

    建设用地

    0.9467

    55.5000

    52.5419

    0

    0

    52.5419

    汇总

    5.5983

    426.0179(万元)

      青苗补偿费209.322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4.200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上境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8.下境村巷美第一、巷美第二、巷美第三、巷美第四、下境第一、下境第二、下境第三、下境第四、下境第五、下境第六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共0.414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4143

    55.5000

    22.9937

    0

    0

    22.9937

    汇总

    0.4143

    22.9937(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6.21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下境村巷美第一、巷美第二、巷美第三、巷美第四、下境第一、下境第二、下境第三、下境第四、下境第五、下境第六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下境村新田东、新田西、下境第一、下境第二、下境第三、下境第四、下境第五、下境第六、巷美第一、巷美第二、巷美第三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348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3487

    55.5000

    19.3529

    0

    0

    19.3529

    汇总

    0.3487

    19.3529(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5.230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下境村新田东、新田西、下境第一、下境第二、下境第三、下境第四、下境第五、下境第六、巷美第一、巷美第二、巷美第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下境村新田东、新田西经济合作社的共有集体土地共0.001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0003

    39.9000

    0.0120

    28.5000

    0.0086

    0.020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13

    39.9000

    0.0519

    28.5000

    0.0371

    0.0890

    汇总

    0.0016

    0.1096(万元)

      青苗补偿费0.072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下境村新田东、新田西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仙联村蓝田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2.963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1.7383

    55.5000

    96.4757

    33.3000

    57.8854

    154.3611

    园地

    0.9233

    39.9000

    36.8397

    28.5000

    26.3141

    63.1538

    养殖水面

    0.1550

    65.5000

    10.1525

    27.5000

    4.2625

    14.415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469

    39.9000

    5.8613

    28.5000

    4.1867

    10.0480

    汇总

    2.9635

    241.9779(万元)

      青苗补偿费133.357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仙联村蓝田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岳湖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0.063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633

    39.9000

    2.5257

    28.5000

    1.8041

    4.3298

    汇总

    0.0633

    4.3298(万元)

      青苗补偿费2.848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岳湖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岳湖村经济联合社、岳湖村招步新屋、招步旧屋、沙河坊、上围、下围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共0.323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033

    55.5000

    0.1832

    33.3000

    0.1099

    0.2931

    水浇地

    0.1383

    55.5000

    7.6757

    33.3000

    4.6054

    12.2811

    旱地

    0.0439

    55.5000

    2.4365

    33.3000

    1.4619

    3.8984

    园地

    0.0073

    39.9000

    0.2913

    28.5000

    0.2081

    0.4994

    养殖水面

    0.0897

    65.5000

    5.8754

    27.5000

    2.4668

    8.3422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413

    39.9000

    1.6479

    28.5000

    1.1771

    2.8250

    建设用地

    0.0001

    55.5000

    0.0056

    0

    0

    0.0056

    汇总

    0.3239

    28.1448(万元)

      青苗补偿费14.571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01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岳湖村经济联合社、岳湖村招步新屋、招步旧屋、沙河坊、上围、下围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岳湖村沙河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267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旱地

    0.0226

    55.5000

    1.2543

    33.3000

    0.7526

    2.0069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2449

    39.9000

    9.7715

    28.5000

    6.9797

    16.7512

    汇总

    0.2675

    18.7581(万元)

      青苗补偿费12.037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岳湖村沙河坊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岳湖村上围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1.614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4589

    55.5000

    25.4690

    33.3000

    15.2814

    40.7504

    水浇地

    0.3647

    55.5000

    20.2409

    33.3000

    12.1445

    32.3854

    旱地

    0.0531

    55.5000

    2.9471

    33.3000

    1.7682

    4.7153

    园地

    0.2584

    39.9000

    10.3102

    28.5000

    7.3644

    17.674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3915

    39.9000

    15.6209

    28.5000

    11.1578

    26.7787

    建设用地

    0.0810

    55.5000

    4.4955

    0

    0

    4.4955

    未利用地

    0.0064

    27.7500

    0.1776

    0

    0

    0.1776

    汇总

    1.6140

    126.9775(万元)

      青苗补偿费68.697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215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岳湖村上围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岳湖村下围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891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737

    55.5000

    4.0904

    33.3000

    2.4542

    6.5446

    园地

    0.7971

    39.9000

    31.8043

    28.5000

    22.7174

    54.5217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03

    39.9000

    0.8100

    28.5000

    0.5786

    1.3886

    建设用地

    0.0003

    55.5000

    0.0167

    0

    0

    0.0167

    汇总

    0.8914

    62.4716(万元)

      青苗补偿费40.099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0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岳湖村下围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岳湖村招步新屋、招步旧屋经济合作社的共有集体土地共2.475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3522

    55.5000

    19.5471

    33.3000

    11.7283

    31.2754

    旱地

    0.9964

    55.5000

    55.3002

    33.3000

    33.1801

    88.4803

    园地

    0.1243

    39.9000

    4.9596

    28.5000

    3.5426

    8.5022

    林地

    0.5281

    18.5500

    9.7963

    13.2500

    6.9973

    16.7936

    养殖水面

    0.0190

    65.5000

    1.2445

    27.5000

    0.5225

    1.767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787

    39.9000

    7.1301

    28.5000

    5.0930

    12.2231

    建设用地

    0.2772

    55.5000

    15.3846

    0

    0

    15.3846

    汇总

    2.4759

    174.4262(万元)

      青苗补偿费98.941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4.158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岳湖村招步新屋、招步旧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岗贝村竹北、竹南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1.250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474

    33.9500

    1.6092

    24.2500

    1.1495

    2.7587

    养殖水面

    0.0001

    55.4400

    0.0055

    23.1000

    0.0023

    0.0078

    建设用地

    1.2025

    47.2500

    56.8181

    0

    0

    56.8181

    汇总

    1.2500

    59.5846(万元)

      青苗补偿费2.137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8.037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岗贝村竹北、竹南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岗贝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0.024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41

    33.9500

    0.8182

    24.2500

    0.5844

    1.4026

    汇总

    0.0241

    1.4026(万元)

      青苗补偿费1.08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岗贝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厦村大元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1.045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林地

    0.0826

    16.7300

    1.3819

    11.9500

    0.9871

    2.3690

    园地

    0.4802

    33.9500

    16.3028

    24.2500

    11.6449

    27.9477

    建设用地

    0.4827

    47.2500

    22.8076

    0

    0

    22.8076

    汇总

    1.0455

    53.1243(万元)

      青苗补偿费25.326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7.240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厦村大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厦村上南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1.568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林地

    0.2063

    16.7300

    3.4514

    11.9500

    2.4653

    5.9167

    园地

    0.6121

    33.9500

    20.7808

    24.2500

    14.8434

    35.6242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7127

    33.9500

    24.1962

    24.2500

    17.2830

    41.4792

    建设用地

    0.0306

    47.2500

    1.4459

    0

    0

    1.4459

    未利用地

    0.0063

    23.6500

    0.1490

    0

    0

    0.1490

    汇总

    1.5680

    84.6150(万元)

      青苗补偿费68.899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459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厦村上南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厦村下南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421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2874

    33.9500

    9.7572

    24.2500

    6.9695

    16.7267

    建设用地

    0.1344

    47.2500

    6.3551

    0

    0

    6.3551

    汇总

    0.4218

    23.0818(万元)

      青苗补偿费12.933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016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厦村下南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厦村向西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4.759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林地

    0.1263

    16.7300

    2.1130

    11.9500

    1.5093

    3.6223

    园地

    3.5158

    33.9500

    119.3614

    24.2500

    85.2582

    204.619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477

    33.9500

    5.0144

    24.2500

    3.5817

    8.5961

    建设用地

    0.6088

    47.2500

    28.7658

    0

    0

    28.7658

    未利用地

    0.3611

    23.6500

    8.5400

    0

    0

    8.5400

    汇总

    4.7597

    254.1438(万元)

      青苗补偿费170.541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9.132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厦村向西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迳村上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2.462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119

    55.5000

    0.6605

    33.3000

    0.3963

    1.0568

    园地

    0.7472

    39.9000

    29.8133

    28.5000

    21.2952

    51.1085

    林地

    1.4271

    18.5500

    26.4727

    13.2500

    18.9091

    45.3838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90

    39.9000

    1.1571

    28.5000

    0.8265

    1.9836

    建设用地

    0.2469

    55.5000

    13.7030

    0

    0

    13.7030

    汇总

    2.4621

    113.6212(万元)

      青苗补偿费99.684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703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石迳村上坊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35.石迳村中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2.874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9720

    55.5000

    53.9460

    33.3000

    32.3676

    86.3136

    园地

    0.7503

    39.9000

    29.9370

    28.5000

    21.3836

    51.3206

    林地

    1.0634

    18.5500

    19.7279

    13.2500

    14.0914

    33.8162

    养殖水面

    0.0858

    65.5000

    5.6199

    27.5000

    2.3595

    7.9794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25

    39.9000

    0.0998

    28.5000

    0.0713

    0.1711

    汇总

    2.8741

    179.6040(万元)

      青苗补偿费129.33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石迳村中坊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36.石迳村下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2.384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729

    55.5000

    4.0460

    33.3000

    2.4276

    6.4736

    园地

    0.6853

    39.9000

    27.3435

    28.5000

    19.5311

    46.8746

    林地

    1.6147

    18.5500

    29.9527

    13.2500

    21.3948

    51.3475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18

    39.9000

    0.4708

    28.5000

    0.3363

    0.8071

    汇总

    2.3847

    105.5028(万元)

      青苗补偿费107.311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石迳村下坊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下元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2.317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旱地

    0.0234

    55.5000

    1.2987

    33.3000

    0.7792

    2.0779

    水浇地

    0.6723

    55.5000

    37.3127

    33.3000

    22.3876

    59.7358

    园地

    1.1463

    39.9000

    45.7374

    28.5000

    32.6696

    78.4274

    林地

    0.0627

    18.5500

    1.1631

    13.2500

    0.8308

    1.9939

    养殖水面

    0.0563

    65.5000

    3.6877

    27.5000

    1.5483

    5.236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3131

    39.9000

    12.4927

    28.5000

    8.9234

    21.4161

    建设用地

    0.0435

    55.5000

    2.4143

    0

    0

    2.4143

    汇总

    2.3176

    171.2455(万元)

      青苗补偿费102.334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652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下元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石滩镇和仙村镇地块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比例核计出的留用地替代以折算货币方式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589.5000万元/公顷;永宁街地块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比例核计留用地,并在增城区政府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办理留用地的用地报批手续。

      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石滩镇岗贝村竹北、竹南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石厦村大元经济合作社、下南经济合作社、上南经济合作社、向西经济合作社;仙村镇碧潭村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第一经济合作社,潮山村第二经济合作社、第一经济合作社、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潮山村经济联合社,基岗村经济联合社,蓝山村沙一、沙二经济合作社、上坊、上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经济合作社、圣坊经济合作社、下二、下三、新村经济合作社、中一、中二、中三、中四经济合作社,沙滘村经济联合社,沙头村庙边经济合作社、沙苑经济合作社,上境村经济联合社,下境村巷美第一、巷美第二、巷美第三、巷美第四、下境第一、下境第二、下境第三、下境第四、下境第五、下境第六经济合作社、新田东、新田西经济合作社,仙联村蓝田经济合作社,岳湖村经济联合社、招步新屋、招步旧屋、上围、下围经济合作社、沙河坊经济合作社;永宁街石迳村上坊经济合作社、中坊经济合作社、下坊经济合作社,下元村经济联合社

    2020年12月10日

    2020年12月19日

    石滩镇规划资源所

    联系人:郭晃明

    电话:  82922797

    仙村镇规划资源所

    联系人:林旭剑

    电话:  82946690

    永宁街规划资源所

    联系人:阮洪峰

    电话:  32988762

    2020年12月20日

    2020年12月24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图:征地公告附图(东北货车外绕线仙村镇、石滩镇、永宁街).pdf

      2020年12月10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 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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