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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增)征〔2020〕11号 】

    2020-04-09 来源: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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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增)征〔2020〕11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2)字〔2020〕11号),同意朱村街秀山村经济联合社、太龙经济合作社、曾屋经济合作社、赖屋经济合作社、打石楼经济合作社、龚官田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59.2492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19年度第五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朱村街秀山村经济联合社、太龙经济合作社、曾屋经济合作社、赖屋经济合作社、打石楼经济合作社、龚官田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朱村街秀山村曾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9.679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8.9604公顷(耕地2.3820公顷、园地10.8162公顷、林地3.5772公顷、养殖水面1.116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1.0690公顷),建设用地0.7190公顷。

      朱村街秀山村龚官田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3.544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3.5304公顷(耕地0.1049公顷、园地2.1717公顷、林地0.4675公顷、养殖水面0.1269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6594公顷),建设用地0.0144公顷。

      朱村街秀山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6462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894公顷(耕地0.0427公顷、园地0.1174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4293公顷),建设用地0.0568公顷。

      朱村街秀山村赖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4.214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21.4670公顷(耕地1.8706公顷、园地13.2420公顷、林地3.9377公顷、养殖水面0.9199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1.4968公顷),建设用地2.7473公顷。

      朱村街秀山村太龙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694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6945公顷(耕地0.1385公顷、园地1.4187公顷、林地0.0002公顷、养殖水面0.1021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50公顷)。

      朱村街秀山村打石楼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9.470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9.4700公顷(耕地0.1122公顷、园地2.6778公顷、林地6.4821公顷、养殖水面0.0207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772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征收朱村街秀山村曾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9.679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2.3746

      55.5000

      131.7903

      33.3000

      79.0742

      210.8645

      水浇地

      0.0074

      55.5000

      0.4107

      33.3000

      0.2464

      0.6571

      园地

      10.8162

      39.9000

      431.5664

      28.5000

      308.2617

      739.8281

      林地

      3.5772

      18.5500

      66.3571

      13.2500

      47.3979

      113.7550

      养殖水面

      1.1160

      65.1600

      72.7186

      27.1500

      30.2994

      103.018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1.0690

      39.9000

      42.6531

      28.5000

      30.4665

      73.1196

      建设用地

      0.7190

      55.5000

      39.9045

      0

      0

      39.9045

      汇总

      19.6794

      1281.1468(万元)

      青苗补偿费853.218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0.7850万元。由朱村街秀山村曾屋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秀山村龚官田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3.544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1049

      55.5000

      5.8220

      33.3000

      3.4932

      9.3152

      园地

      2.1717

      39.9000

      86.6508

      28.5000

      61.8935

      148.5443

      林地

      0.4675

      18.5500

      8.6721

      13.2500

      6.1944

      14.8665

      养殖水面

      0.1269

      65.1600

      8.2688

      27.1500

      3.4453

      11.7141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6594

      39.9000

      26.3101

      28.5000

      18.7929

      45.1030

      建设用地

      0.0144

      55.5000

      0.7992

      0

      0

      0.7992

      汇总

      3.5448

      230.3423(万元)

      青苗补偿费158.868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2160万元。由朱村街秀山村龚官田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秀山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646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148

      55.5000

      0.8214

      33.3000

      0.4928

      1.3142

      水浇地

      0.0279

      55.5000

      1.5458

      33.3000

      0.9291

      2.4776

      园地

      0.1174

      39.9000

      4.6843

      28.5000

      3.3459

      8.0302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4293

      39.9000

      17.1291

      28.5000

      12.2351

      29.3642

      建设用地

      0.0568

      55.5000

      3.1524

      0

      0

      3.1524

      汇总

      0.6462

      44.3386(万元)

      青苗补偿费26.523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8520万元。由朱村街秀山村经济联合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秀山村赖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4.214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1.2797

      55.5000

      71.0234

      33.3000

      42.6140

      113.6374

      水浇地

      0.5909

      55.5000

      32.7950

      33.3000

      19.6770

      52.4720

      园地

      13.2420

      39.9000

      528.3558

      28.5000

      377.3970

      905.7528

      林地

      3.9377

      18.5500

      73.0443

      13.2500

      52.1745

      125.2188

      养殖水面

      0.9199

      65.1600

      59.9407

      27.1500

      24.9753

      84.916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1.4968

      39.9000

      59.7223

      28.5000

      42.6588

      102.3811

      建设用地

      2.7473

      55.5000

      152.4752

      0

      0

      152.4752

      汇总

      24.2143

      1536.8533(万元)

      青苗补偿费970.015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41.2095万元。由朱村街秀山村赖屋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秀山村太龙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694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1385

      55.5000

      7.6868

      33.3000

      4.6121

      12.2989

      园地

      1.4187

      39.9000

      56.6061

      28.5000

      40.4330

      97.0391

      林地

      0.0002

      18.5500

      0.0037

      13.2500

      0.0027

      0.0064

      养殖水面

      0.1021

      65.1600

      6.6528

      27.1500

      2.7720

      9.4248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350

      39.9000

      1.3965

      28.5000

      0.9975

      2.3940

      汇总

      1.6945

      121.1632(万元)

      青苗补偿费76.2525万元。由朱村街秀山村太龙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征收朱村街秀山村打石楼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9.470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495

      55.5000

      2.7473

      33.3000

      1.6484

      4.3957

      水浇地

      0.0627

      55.5000

      3.4799

      33.3000

      2.0879

      5.5678

      园地

      2.6778

      39.9000

      106.8442

      28.5000

      76.3173

      183.1615

      林地

      6.4821

      18.5500

      120.2430

      13.2500

      85.8878

      206.1308

      养殖水面

      0.0207

      65.1600

      1.3488

      27.1500

      0.5620

      1.9108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1772

      39.9000

      7.0703

      28.5000

      5.0502

      12.1205

      汇总

      9.4700

      413.2871(万元)

      青苗补偿费426.1500万元。由朱村街秀山村打石楼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和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该征收集体土地将按穗府办规〔2018〕17号文件的规定,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计提留用地,该留用地已在广州市增城区2017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府土审(02)[2018]10号)中落实。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朱村街秀山村经济联合社、太龙经济合作社、曾屋经济合作社、赖屋经济合作社、打石楼经济合作社、龚官田经济合作社

      2020年4月9日

      至

      2020年4月18日

      朱村街规划资源所

      联系人:彭罗冰

      电话: 82854245

      2020年4月19日

      至

      2020年4月23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20年4月9日

    附件:19-53征地公告附图.pdf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 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

    (公告内容同时在IM体育平台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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