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体育

  •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增府征〔2019〕32号(2019-34批次)

    2019-09-28 来源: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字号: 分享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增府征〔2019〕32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2)字[2019]119号),同意中新镇山美村下车经济合作社、大田村竹经济合作社、团结村金龙围经济合作社属下共有的0.5041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19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山美村下车经济合作社、大田村竹经济合作社、团结村金龙围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大田村竹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266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266公顷(其中林地0.005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14公顷)

      大田村竹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541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541公顷(其中林地0.004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500公顷)

      山美村下车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072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072公顷(其中林地0.000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70公顷)

      山美村下车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3151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2768公顷(其中园地0.0510公顷、林地0.022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032公顷),建设用地0.0383公顷

      团结村金龙围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120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120公顷(其中林地0.006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59公顷)

      团结村金龙围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891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891公顷(其中园地0.0304公顷、林地0.0587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大田村竹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26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林地

      0.0052

      16.7300

      0.0870

      11.9500

      0.0621

      0.1491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214

      33.9500

      0.7265

      24.2500

      0.5190

      1.2455

      汇总

      0.0266

      1.3946万元

      青苗补偿款1.197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大田村竹冚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大田村竹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54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林地

      0.0041

      16.7300

      0.0686

      11.9500

      0.0490

      0.1176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500

      33.9500

      1.6975

      24.2500

      1.2125

      2.9100

      汇总

      0.0541

      3.0276万元

      青苗补偿款2.43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大田村竹冚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山美村下车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07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林地

      0.0002

      16.7300

      0.0033

      11.9500

      0.0024

      0.0057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070

      33.9500

      0.2377

      24.2500

      0.1698

      0.4075

      汇总

      0.0072

      0.4132万元

      青苗补偿款0.324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山美村下车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山美村下车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315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园地

      0.0510

      33.9500

      1.7315

      24.2500

      1.2368

      2.9683

      林地

      0.0226

      16.7300

      0.3781

      11.9500

      0.2701

      0.6482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2032

      33.9500

      6.8986

      24.2500

      4.9276

      11.8262

      建设用地

      0.0383

      47.2500

      1.8097

       

      1.8097

      汇总

      0.3151

      17.2524万元

      青苗补偿款12.456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57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山美村下车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及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团结村金龙围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12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林地

      0.0061

      16.7300

      0.1021

      11.9500

      0.0729

      0.1750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059

      33.9500

      0.2003

      24.2500

      0.1431

      0.3434

      汇总

      0.0120

      0.5184万元

      青苗补偿款0.540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团结村金龙围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团结村金龙围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89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园地

      0.0304

      33.9500

      1.0321

      24.2500

      0.7372

      1.7693

      林地

      0.0587

      16.7300

      0.9821

      11.9500

      0.7015

      1.6836

      汇总

      0.0891

      3.4529万元

      青苗补偿款4.009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团结村金龙围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增城区中新镇山美村下车经济合作社、大田村竹经济合作社、团结村金龙围经济合作社

      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6日

      中新镇规划资源所

      联系人:李小冰

      电话: 82864118

      2019年10月7日至2019年10月11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19 年9月27日

          增府征(2019)32号征地公告附图.pdf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太阳城娱乐 十大足彩平台 im电竞 皇冠博彩 博彩网址导航 足球外围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