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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府征〔2019〕38号(2018-18批次)

    2019-09-30 来源: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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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增府征〔2019〕38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2)字[2019]114号),同意荔湖街光明村经济联合社、岭背塘、社址、竹溪、坭桥、石一、石二、石三、石门楼经济合作社,罗岗村经济联合社、蔡三、蔡四、仓前、高一、高三、林屋、石角、巫屋、下罗岗经济合作社,明星村经济联合社、横岭、天和、闸门、古屋、何屋经济合作社,三联村江尾、天合经济合作社,太平村下塱经济合作社,五一村经济联合社、禾塘、老屋、新屋、同巷、枝元、高排、西环、尾元、田心、菜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经济合作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一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二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属下共有的45.326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18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光明村经济联合社、岭背塘、社址、竹溪、坭桥、石一、石二、石三、石门楼经济合作社,罗岗村经济联合社、蔡三、蔡四、仓前、高一、高三、林屋、石角、巫屋、下罗岗经济合作社,明星村经济联合社、横岭、天和、闸门、古屋、何屋经济合作社,三联村江尾、天合经济合作社,太平村下塱经济合作社,五一村经济联合社、禾塘、老屋、新屋、同巷、枝元、高排、西环、尾元、田心、菜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经济合作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一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二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罗岗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0857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686公顷(其中耕地0.0148公顷、园地0.0480公顷、林地0.0058公顷),建设用地0.0171公顷。

      罗岗村石角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4.1856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2.6325公顷(耕地1.0115公顷、园地1.2536公顷,林地0.295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718公顷),建设用地1.5531公顷。

      罗岗村林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692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1692公顷(其中 园地0.1692公顷)。

      罗岗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1521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578公顷(耕地0.0141公顷、园地0.0028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409公顷),建设用地0.0943公顷。

      罗岗村蔡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463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373公顷(耕地0.037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2公顷),建设用地0.0090公顷。

      罗岗村蔡四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3016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2953公顷(耕地0.2953公顷),建设用地0.0063公顷。

      罗岗村仓前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304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0304公顷。

      罗岗村高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007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0007公顷。

      罗岗村高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102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0102公顷。

      罗岗村林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1677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2.1677公顷(耕地0.0413公顷、园地1.8412公顷、林地0.258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71公顷)。

      罗岗村石角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1652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2.1652公顷(耕地1.1260公顷、园地0.8850公顷、林地0.1542公顷)。

      罗岗村巫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8890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6797公顷(耕地0.0057公顷、园地0.6617公顷、林地0.002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98公顷),建设用地0.2093公顷。

      罗岗村下罗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105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105公顷(园地0.008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25公顷)。

      明星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7492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0032公顷、园地0.2785公顷林地0.548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4122公顷),建设用地0.0771公顷,未利用地0.4297公顷。

      明星村横岭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1846公顷,其地类为园地0.0264公顷、林地0.1312公顷。

      明星村天和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576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0297公顷、园地0.046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819公顷。

      明星村闸门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8667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5669公顷、园地0.221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781公顷),建设用地0.0005公顷。

      明星村闸门经济合作社、天和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5731公顷,其地类为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829公顷,建设用地0.4902公顷。

      明星村古屋、何屋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2454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0.2454公顷。

      三联村江尾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553公顷,其地类为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553公顷。

      三联村天合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193公顷,其地类为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93公顷。

      太平村下塱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2941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9817公顷(其中耕地0.0895公顷、园地0.3500公顷、林地0.0579公顷、养殖水面0.047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4370公顷),建设用地0.3124公顷。

      五一村禾塘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5778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5690公顷、园地0.006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22公顷。

      五一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3191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0354公顷、园地0.0625公顷、林地0.0014、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116公顷、建设用地0.1082公顷。

      五一村老屋、同巷、枝元、高排、西环、尾元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9.4844公顷,其地类为耕地7.6786公顷、园地0.9502公顷、林地0.0026公顷、养殖水面0.122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327公顷、建设用地0.4978公顷。

      五一村田心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6147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468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361公顷),建设用地0.0100公顷。

      五一村田心、菜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同巷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0652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0329公顷、园地0.028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6公顷,建设用地0.0037公顷。

      五一村田心、禾塘、菜坑、屋场第三、屋场第二、屋场第一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1.6169公顷,其地类为园地1.2869公顷、林地0.281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482公顷、建设用地0.0003公顷。

      五一村尾元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398公顷,其地类为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98公顷。

      五一村屋场第二、屋场第三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7496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719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02公顷)。

      五一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义学一社、义学二社、禾塘、新屋、菜坑、田心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2.3235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0306公顷、园地0.8631公顷、林地0.1078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272公顷、建设用地1.0948公顷。

      五一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枝元、高排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5612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518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429公顷。

      五一村新屋、禾塘、义学经济合作社二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一社共有集体土地0.5406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1932公顷、园地0.188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121公顷、建设用地0.0468公顷。

      五一村义学经济合作社一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二社、同巷、新屋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8145公顷,其地类为耕地0.7054公顷、园地0.0109公顷、养殖水面0.025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64公顷、建设用地0.0561公顷。

      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3318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3265公顷(耕地0.035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910公顷),建设用地0.0053公顷。

      西瓜岭村第二、第十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0035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035公顷(园地0.0032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3 公顷)。

      西瓜岭村第一、第二、第七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1067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1067公顷(耕地0.0655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412公顷)。

      西瓜岭村第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019公顷,其地类为地类为农用地0.0001公顷(耕地0.0001公顷),建设用地0.0018公顷。

      西瓜岭村第十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156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000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8 公顷),建设用地0.0148公顷。

      西瓜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645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1645公顷(耕地0.000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644公顷)。

      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五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2729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2729公顷(园地0.2729公顷)。

      西瓜岭村第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426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1426公顷(耕地0.0326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100公顷)。

      西瓜岭村第四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769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1733公顷(耕地0.051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220公顷),建设用地0.0036公顷。

      西瓜岭村第五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117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111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117公顷)。

      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1.8394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0.7966公顷(耕地0.0735公顷、园地0.0166公顷、林地0.061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6455公顷),建设用地1.0428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罗岗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085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0.0148

      55.5000

      0.8214

      33.3000

      0.4928

      1.3142

      园地

      0.0480

      39.8419

      1.9124

      28.4585

      1.3660

      3.2784

      林地

      0.0058

      18.5500

      0.1076

      13.2500

      0.0769

      0.1845

      建设用地

      0.0171

      55.5000

      0.9491

      

      

      0.9491

      汇总

      0.0857

      5.7262万元

      青苗补偿款3.856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4.8913万元,由荔城街罗岗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石角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4.185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1.0115

      55.5000

      56.1383

      33.3000

      33.6830

      89.8213

      园地

      1.2536

      39.8419

      49.9458

      28.4585

      35.6756

      85.6214

      林地

      0.2956

      18.5500

      5.4834

      13.2500

      3.9167

      9.4001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718

      39.8419

      2.8606

      28.4585

      2.0433

      4.9039

      建设用地

      1.5531

      55.5000

      86.1971

      

      

      86.1971

      汇总

      4.1856

      275.9438万元

      青苗补偿款188.352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415.0258万元,由荔城街罗岗村石角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林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69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园地

      0.1692

      39.8419

      6.7412

      28.4585

      4.8152

      11.5564

      汇总

      0.1692

      11.5564万元

      青苗补偿款7.614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6.3058万元,由荔城街罗岗村林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 0.152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0.0141

      55.5000

      0.7826

      33.3000

      0.4695

      1.2521

      园地

      0.0028

      39.8419

      0.1116

      28.4585

      0.0797

      0.1913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409

      39.8419

      1.6295

      28.4585

      1.1640

      2.7935

      建设用地

      0.0943

      55.5000

      5.2337

      0

      0

      5.2337

      汇总

      0.1521

      9.4706万元

      青苗补偿款6.844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2.9993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蔡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46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371

      55.5000

      2.0591

      33.3000

      1.2354

      3.294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2

      39.8419

      0.0080

      28.4585

      0.0057

      0.0137

      建设用地

      0.0090

      55.5000

      0.4995

      0

      0

      0.4995

      汇总

      0.0463

      3.8077万元

      青苗补偿款2.083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4.4569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蔡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蔡四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301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2953

      55.5000

      16.3892

      33.3000

      9.8335

      26.2227

      建设用地

      0.0063

      55.5000

      0.3497

      0

      0

      0.3497

      汇总

      0.3016

      26.5724万元

      青苗补偿款13.572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0.2432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蔡四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仓前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30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建设用地

      0.0304

      55.5000

      1.6872

      0

      0

      1.6872

      汇总

      0.0304

      1.6872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7672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仓前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高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00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建设用地

      0.0007

      55.5000

      0.0389

      0

      0

      0.0389

      汇总

      0.0007

      0.0389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款0.1176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高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高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10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建设用地

      0.0102

      55.5000

      0.5661

      0

      0

      0.5661

      汇总

      0.0102

      0.5661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7136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高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林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167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006

      55.5000

      0.0333

      33.3000

      0.0200

      0.0533

      水浇地

      0.0407

      55.5000

      2.2589

      33.3000

      1.3553

      3.6142

      园地

      1.8412

      39.8419

      73.3569

      28.4585

      52.3978

      125.7547

      林地

      0.2581

      18.5500

      4.7878

      13.2500

      3.4198

      8.2076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71

      39.8419

      1.0797

      28.4585

      0.7712

      1.8509

      汇总

      2.1677

      139.4807万元

      青苗补偿款97.546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19.3738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林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石角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165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1.1260

      55.5000

      62.4930

      33.3000

      37.4958

      99.9888

      园地

      0.8850

      39.8419

      35.2601

      28.4585

      25.1858

      60.4459

      林地

      0.1542

      18.5500

      2.8604

      13.2500

      2.0432

      4.9036

      汇总

      2.1652

      165.3383万元

      青苗补偿款97.434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93.0699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石角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巫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889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057

      55.5000

      0.3164

      33.3000

      0.1898

      0.5062

      园地

      0.6617

      39.8419

      26.3634

      28.4585

      18.8310

      45.1944

      林地

      0.0025

      18.5500

      0.0464

      4.7878

      0.0331

      0.079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98

      39.8419

      0.3905

      28.4585

      0.2789

      0.6694

      建设用地

      0.2093

      55.5000

      11.6162

      0

      0

      11.6162

      汇总

      0.8890

      58.0657万元

      青苗补偿款40.005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86.5808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巫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罗岗村下罗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10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园地

      0.0080

      39.8419

      0.3187

      28.4585

      0.2277

      0.5464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25

      39.8419

      0.0996

      28.4585

      0.0712

      0.1708

      汇总

      0.0105

      0.7172万元

      青苗补偿款0.472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1571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罗岗村下罗岗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明星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749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032

      55.5

      0.1776

      33.3

      0.1066

      0.2842

      水浇地

      

      55.5

      

      33.3

      

      

      园地

      0.2785

      39.8419

      11.0960

      28.4585

      7.9257

      19.0217

      林地

      0.5485

      18.55

      10.1747

      13.25

      7.2676

      17.4423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4122

      39.8419

      16.4228

      28.4585

      11.7306

      28.1534

      建设用地

      0.0771

      55.5

      4.2791

      

      

      4.2791

      未利用地

      0.4297

      27.75

      11.9242

      

      

      11.9242

      汇总

      1.7492

      81.1049万元

      青苗补偿款78.714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12.4073万元,由荔城街明星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明星村横岭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57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园地

      0.0264

      39.8419

      1.0518

      28.4585

      0.7513

      1.8031

      林地

      0.1312

      18.55

      2.4338

      13.25

      1.7384

      4.1722

      汇总

      0.1576

      5.9753万元

      青苗补偿款7.092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9.8163万元,由荔城街明星村横岭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明星村天和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57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217

      55.5

      1.2044

      33.3

      0.7226

      1.9270

      水浇地

      0.0080

      55.5

      0.4440

      33.3

      0.2664

      0.7104

      园地

      0.0460

      39.8419

      1.8327

      28.4585

      1.3091

      3.1418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819

      39.8419

      3.2631

      28.4585

      2.3308

      5.5939

      汇总

      0.1576

      11.3731万元

      青苗补偿款7.092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4.4185万元,由荔城街明星村天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明星村闸门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866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5218

      55.5

      28.9599

      33.3

      17.3759

      46.3358

      水浇地

      0.0451

      55.5

      2.5031

      33.3

      1.5018

      4.0049

      园地

      0.2212

      39.8419

      8.8130

      28.4585

      6.2950

      15.1080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781

      39.8419

      3.1117

      28.4585

      2.2226

      5.3343

      建设用地

      0.0005

      55.5

      0.0278

      

      

      0.0278

      汇总

      0.8667

      70.8108万元

      青苗补偿款39.001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72.1952万元,由荔城街明星村闸门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明星村闸门经济合作社、天和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573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829

      39.8419

      3.3029

      28.4585

      2.3592

      5.6621

      建设用地

      0.4902

      55.5

      27.2061

      

      

      27.2061

      汇总

      0.5731

      32.8682万元

      青苗补偿款25.789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60.0702万元,由荔城街明星村闸门经济合作社、天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明星村古屋、何屋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245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建设用地

      0.2454

      55.5

      13.6197

      

      

      13.6197

      汇总

      0.2454

      13.6197万元

      青苗补偿款11.043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5.5042万元,由荔城街明星村古屋经济合作社、何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三联村江尾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55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553

      39.8419

      2.2033

      28.4585

      1.5738

      3.7771

      汇总

      0.0553

      3.7771万元

      青苗补偿款2.488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3.7540万元,由荔城街三联村江尾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三联村天合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19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93

      39.8419

      0.7689

      28.4585

      0.5492

      1.3181

      汇总

      0.0193

      1.3181万元

      青苗补偿款0.868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1270万元,由荔城街三联村天合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太平村下塱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294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600

      55.5

      3.3300

      33.3

      1.9980

      5.3280

      水浇地

      0.0295

      55.5

      1.6373

      33.3

      0.9824

      2.6197

      园地

      0.3500

      39.8419

      13.9447

      28.4585

      9.9605

      23.9052

      林地

      0.0579

      18.55

      1.0740

      13.25

      0.7672

      1.8412

      养殖水面

      0.0473

      65.088

      3.0787

      27.12

      1.2828

      4.361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4370

      39.8419

      17.4109

      28.4585

      12.4364

      29.8473

      建设用地

      0.3124

      55.5

      17.3382

      

      

      17.3382

      汇总

      1.2941

      85.2411万元

      青苗补偿款58.234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34.0558万元,由荔城街太平村下塱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禾塘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577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5690

      55.5

      31.5795

      33.3

      18.9477

      50.5272

      水浇地

      

      55.5

      

      33.3

      

      

      园地

      0.0066

      39.8419

      0.2630

      28.4585

      0.1878

      0.4508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22

      39.8419

      0.0877

      28.4585

      0.0626

      0.1503

      汇总

      0.5778

      51.1283万元

      青苗补偿款26.001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40.3090万元,由荔城街五一村禾塘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319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55.5

      

      33.3

      

      

      水浇地

      0.0354

      55.5

      1.9647

      33.3

      1.1788

      3.1435

      园地

      0.0625

      39.8419

      2.4901

      28.4585

      1.7787

      4.2688

      林地

      0.0014

      18.55

      0.0260

      13.25

      0.0186

      0.0446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116

      39.8419

      4.4464

      28.4585

      3.1760

      7.6224

      建设用地

      0.1082

      55.5

      6.0051

      

      

      6.0051

      汇总

      0.3191

      21.0844万元

      青苗补偿款14.359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8.8550万元,由荔城街明五一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老屋、同巷、枝元、高排、西环、尾元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9.484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7.6780

      55.5

      426.1290

      33.3

      255.6774

      681.8064

      水浇地

      0.0006

      55.5

      0.0333

      33.3

      0.0200

      0.0533

      园地

      0.9502

      39.8419

      37.8578

      28.4585

      27.0413

      64.8991

      林地

      0.0026

      18.55

      0.0482

      13.25

      0.0345

      0.0827

      养殖水面

      0.1225

      65.088

      7.9733

      27.12

      3.3222

      11.295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2327

      39.8419

      9.2712

      28.4585

      6.6223

      15.8935

      建设用地

      0.4978

      55.5

      27.6279

      

      

      27.6279

      汇总

      9.4844

      801.6584万元

      青苗补偿款426.798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715.8070万元,由荔城街五一村老屋经济合作社、同巷经济合作社、枝元经济合作社、高排经济合作社、西环经济合作社、尾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田心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614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4686

      55.5

      26.0073

      33.3

      15.6044

      41.6117

      水浇地

      

      55.5

      

      33.3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361

      39.8419

      5.4225

      28.4585

      3.8732

      9.2957

      建设用地

      0.0100

      55.5

      0.5550

      

      

      0.5550

      汇总

      0.6147

      51.4624万元

      青苗补偿款27.661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44.2216万元,由荔城街五一村田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田心、菜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同巷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065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55.5

      

      33.3

      

      

      水浇地

      0.0329

      55.5

      1.8260

      33.3

      1.0956

      2.9216

      园地

      0.0280

      39.8419

      1.1156

      28.4585

      0.7968

      1.9124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6

      39.8419

      0.0239

      28.4585

      0.0171

      0.0410

      建设用地

      0.0037

      55.5

      0.2054

      

      

      0.2054

      汇总

      0.0652

      5.0804万元

      青苗补偿款2.934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8778万元,由荔城街五一村田心、菜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同巷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田心、禾塘、菜坑、屋场第三、屋场第二、屋场第一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1.616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园地

      1.2869

      39.8419

      51.2725

      28.4585

      36.6232

      87.8957

      林地

      0.2815

      18.55

      5.2218

      13.25

      3.7299

      8.9517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482

      39.8419

      1.9204

      28.4585

      1.3717

      3.2921

      建设用地

      0.0003

      55.5

      0.0167

      

      

      0.0167

      汇总

      1.6169

      100.1562万元

      青苗补偿款72.760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55.7005万元,由荔城街田心、禾塘、菜坑、屋场第三、屋场第二、屋场第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尾元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39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98

      39.8419

      1.5857

      28.4585

      1.1326

      2.7183

      汇总

      0.0398

      2.7183万元

      青苗补偿款1.791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0460万元,由荔城街五一村尾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屋场第二、屋场第三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749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7194

      55.5

      39.9267

      33.3

      23.9560

      63.8827

      水浇地

      

      55.5

      

      33.3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02

      39.8419

      1.2032

      28.4585

      0.8594

      2.0626

      汇总

      0.7496

      65.9453万元

      青苗补偿款33.732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53.8183万元,由荔城街五一村屋场第二、屋场第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义学一社、义学二社、禾塘、新屋、菜坑、田心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2.323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301

      55.5

      1.6706

      33.3

      1.0023

      2.6729

      水浇地

      0.0005

      55.5

      0.0278

      33.3

      0.0167

      0.0445

      园地

      0.8631

      39.8419

      34.3875

      28.4585

      24.5625

      58.9500

      林地

      0.1078

      18.55

      1.9997

      13.25

      1.4284

      3.4281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2272

      39.8419

      9.0521

      28.4585

      6.4658

      15.5179

      建设用地

      1.0948

      55.5

      60.7614

      

      

      60.7614

      汇总

      2.3235

      141.3748万元

      青苗补偿款104.557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28.9100万元,由荔城街明五一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义学一社、义学二社、禾塘、新屋、菜坑、田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枝元、高排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561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5183

      55.5

      28.7657

      33.3

      17.2594

      46.0251

      水浇地

      

      55.5

      

      33.3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429

      39.8419

      1.7092

      28.4585

      1.2209

      2.9301

      汇总

      0.5612

      48.9552万元

      青苗补偿款25.254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39.5190万元,由荔城街五一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枝元、高排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新屋、禾塘、义学经济合作社二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一社共有集体土地0.540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089

      55.5

      0.4940

      33.3

      0.2964

      0.7904

      水浇地

      0.1843

      55.5

      10.2287

      33.3

      6.1372

      16.3659

      园地

      0.1885

      39.8419

      7.5102

      28.4585

      5.3644

      12.8746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121

      39.8419

      4.4663

      28.4585

      3.1902

      7.6565

      建设用地

      0.0468

      55.5

      2.5974

      

      

      2.5974

      汇总

      0.5406

      40.2848万元

      青苗补偿款24.327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44.5123万元,由荔城街明五一村新屋、禾塘、义学经济合作社二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一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五一村义学经济合作社一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二社、同巷、新屋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814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6889

      55.5

      38.2340

      33.3

      22.9404

      61.1744

      水浇地

      0.0165

      55.5

      0.9158

      33.3

      0.5495

      1.4653

      园地

      0.0109

      39.8419

      0.4343

      28.4585

      0.3102

      0.7445

      养殖水面

      0.0257

      65.088

      1.6728

      27.12

      0.6970

      2.3698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64

      39.8419

      0.6534

      28.4585

      0.4667

      1.1201

      建设用地

      0.0561

      55.5

      3.1136

      

      

      3.1136

      汇总

      0.8145

      69.9877万元

      青苗补偿款36.652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59.0206万元,由荔城街五一村义学经济合作社一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二社、同巷、新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331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0.0355

      55.5000

      1.9703

      33.3000

      1.1822

      3.152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2910

      39.8419

      11.5940

      28.4585

      8.2814

      19.8754

      建设用地

      0.0053

      55.5000

      0.2942

      0

      0

      0.2942

      汇总

      0.3318

      23.3221万元

      青苗补偿款14.931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8.8842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第二、第十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003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公顷)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万元)

      园地

      0.0032

      39.8419

      0.1275

      28.4585

      0.0911

      0.2186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3

      39.8419

      0.0120

      28.4585

      0.0085

      0.0205

      汇总

      0.0035

      0.2391万元

      青苗补偿款0.157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0.3857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二、第十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第一、第二、第七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106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公顷)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655

      55.5000

      3.6353

      33.3000

      2.1812

      5.816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412

      39.8419

      1.6415

      28.4585

      1.1725

      2.8140

      汇总

      0.1067

      8.6305万元

      青苗补偿款4.801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8.075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一、第二、第七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第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01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001

      55.5000

      0.0056

      33.3000

      0.0033

      0.0089

      建设用地

      0.0018

      55.5000

      0.0999

      0

      0

      0.0999

      汇总

      0.0019

      0.1088万元

      青苗补偿款0.085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0.2304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第十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15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公顷)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万元)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8

      39.8419

      0.0319

      28.4585

      0.0228

      0.0547

      建设用地)

      0.0148

      55.5000

      0.8214

      0

      0

      0.8214

      汇总

      0.0156

      0.8761万元

      青苗补偿款0.702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908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十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64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公顷)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001

      55.5000

      0.0056

      33.3000

      0.0033

      0.0089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644

      39.8419

      6.5500

      28.4585

      4.6786

      11.2286

      汇总

      0.1645

      11.2375万元

      青苗补偿款7.402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5.7858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五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272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公顷)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万元)

      园地

      0.2729

      39.8419

      10.8729

      28.4585

      7.7663

      18.6392

      汇总

      0.2729

      18.6392万元

      青苗补偿款12.285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5.389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五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第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42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310

      55.5000

      1.7205

      33.3000

      1.0323

      2.7528

      水浇地

      0.0016

      55.5000

      0.0889

      33.3000

      0.0533

      0.1422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100

      39.8419

      4.3826

      28.4585

      3.1304

      7.5130

      汇总

      0.1426

      10.4080万元

      青苗补偿款6.417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2.7061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第四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76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513

      55.5000

      2.8472

      33.3000

      1.7083

      4.5555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220

      39.8419

      4.8607

      28.4585

      3.4719

      8.3326

      建设用地

      0.0036

      55.5000

      0.1998

      0

      0

      0.1998

      汇总

      0.1769

      13.0879万元

      青苗补偿款7.960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3.8088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四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第五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11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117

      39.8419

      4.4503

      28.4585

      3.1788

      7.6291

      汇总

      0.1117

      7.6291万元

      青苗补偿款5.026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9.9694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五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1.839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田

      0.0138

      55.5000

      1.7649

      33.3000

      1.0589

      2.8238

      水浇地

      0.0417

      55.5000

      2.3144

      33.3000

      1.3886

      3.7030

      园地

      0.0166

      39.8419

      0.6614

      28.4585

      0.4724

      1.1338

      林地

      0.0610

      18.5500

      1.1316

      13.2500

      0.8083

      1.9399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6455

      39.8419

      25.7180

      28.4585

      18.3700

      44.0880

      建设用地

      1.0428

      55.5000

      57.8754

      0

      0

      57.8754

      汇总

      1.8394

      111.5639万元

      青苗补偿款82.773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91.029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第十经济合作社、第九经济合作社、第八经济合作社、第七经济合作社、第六经济合作社、第五经济合作社、第四经济合作社、第三经济合作社、第二经济合作社、第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增城区荔湖街光明村经济联合社、岭背塘、社址、竹溪、坭桥、石一、石二、石三、石门楼经济合作社,罗岗村经济联合社、蔡三、蔡四、仓前、高一、高三、林屋、石角、巫屋、下罗岗经济合作社,明星村经济联合社、横岭、天和、闸门、古屋、何屋经济合作社,三联村江尾、天合经济合作社,太平村下塱经济合作社,五一村经济联合社、禾塘、老屋、新屋、同巷、枝元、高排、西环、尾元、田心、菜坑、屋场第一、屋场第二、屋场第三经济合作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一社、义学经济合作社二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至第十一经济合作社

      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9日

      荔湖街规划资源所

      联系人:安帝城

      电话: 26256631

      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4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19年9月30日

      

     增府征(2019)38号征地公告附图.pdf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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