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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府征[2017]17号(2016-10批次)

    2017-02-2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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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征〔2017〕17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7]64号],同意将新塘镇南安村、大敦村、长巷村、上岭村经济联合社,永宁街湖中村、章陂村经济联合社,中新镇中新村古塱、确冚、上围经济合作社,仙村镇下境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12.0096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16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南安村、大敦村、上岭村、长巷村经济联合社,永宁街章陂村、湖中村经济联合社,仙村镇下境村经济联合社,中新镇中新村古塱、上围经、确冚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仙村镇下境村0.1015公顷,其地类为建设用地地类0.1015公顷。

      中新镇中新村古塱经济合作社1.0647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地类1.0647公顷(园地地类1.0222公顷、林地地类0.0425公顷)。

      中新镇中新村确冚经济合作社1.9591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地类1.9556公顷(耕地地类0.0018公顷、园地地类1.3769公顷、林地地类0.5769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0035公顷。

      中新镇中新村上围经济合作社0.6749公顷,其地类为农用地地类0.6362公顷(园地地类0.3724公顷、林地地类0.2638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0387公顷。

      新塘镇南安村经济联合社0.730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7306公顷。

      新塘镇南安村经济联1.245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1.2451公顷。

      新塘镇大敦村经济联合社0.34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3441公顷。

      永宁街章陂村经济联合社0.583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837公顷(其中林地0.5831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6公顷)。

      新塘镇长巷村经济联合社0.943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9348公顷(其中园地0.6223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3125公顷)、建设用地0.0090公顷。

      新塘镇上岭村经济联合社2.374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2.3630公顷(其中耕地0.6460公顷、园地1.065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6512公顷),未利用土地0.0115公顷。

      永宁街湖中村经济联合社1.987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9055公顷(其中耕地1.7717公顷、养殖水面0.0411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927公顷),未利用土地0.0821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仙村镇下境村0.1015公顷

    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1015

    60

    6.09

    0

    0

    6.09

    汇总

    0.1015

    --

    6.09

    --

    0

    6.09

      青苗补偿费6.09万元已由仙村镇下境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中新镇中新村古塱经济合作社1.064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1.0222

    94.5

    96.5979

    67.5

    68.9985

    165.5964

    林地

    0.0425

    94.5

    4.0163

    67.5

    2.8687

    6.885

    汇总

    1.0647

    --

    100.6142

    --

    71.8672

    172.4814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万元,青苗补偿费97.4201万元由中新村古塱经济合作社转付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中新镇中新村确冚经济合作社1.959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旱地

    0.0018

    135

    0.243

    81

    0.1458

    0.3888

    园地

    1.3769

    94.5

    130.117

    67.5

    92.9408

    223.0578

    林地

    0.5769

    94.5

    54.5170

    67.5

    38.9408

    93.4578

    建设用地

    0.0035

    135

    0.4725

    --

    --

    0.4725

    汇总

    1.9591

    --

    185.3495

    --

     

    317.3769

      青苗补偿费134.8792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7039万元由中新村确冚经济合作社转付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中新镇中新村上围经济合作社0.674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3724

    94.5

    35.1918

    67.5

    25.137

    60.3288

    林地

    0.2638

    94.5

    24.9291

    67.5

    17.8065

    42.7356

    建设用地

    0.0387

    135

    5.2245

    --

    --

    5.2245

    汇总

    0.6749

    --

    65.3454

    --

    42.9435

    108.2889

      青苗补偿费54.9182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7.88万元由中新村上围经济合作社转付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新塘镇南安村经济联合社0.730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7306

    55.5

    40.5483

    ——

    ——

    40.5483

    汇总

    0.7306

    40.5483万元

      青苗补偿费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89.5907万元由新塘镇南安村经济联合社转付给附着物产权人。

      新塘镇南安村经济联1.245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1.2451

    55.5

    69.1031

    ——

    ——

    69.1031

    汇总

    1.2451

    69.1031万元

      青苗补偿费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23.0929万元由新塘镇南安村经济联合社转付给附着物产权人。

      新塘镇大敦村经济联合社0.344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建设用地

    0.3441

    240.0000

    82.5840

    0

    0

    82.5840

    汇总

    0.3441

    82.5840万元

      青苗补偿费0元,地上附着物补偿0元。

      永宁街章陂村经济联合社0.583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林地

    0.5831

    18.5500

    10.8165

    13.2500

    7.7261

    18.5426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006

    39.9000

    0.0239

    28.5000

    0.0171

    0.0410

    汇总

    0.5837

    18.5836万元

      青苗补偿款27.3854万元由永宁街章陂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地上附着物产权人。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新塘镇长巷村经济联合社0.943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园地

    0.6223

    39.9000

    24.8298

    28.5000

    17.7356

    42.5654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3125

    39.9000

    12.4688

    28.5000

    8.9063

    21.3751

    建设用地

    0.0090

    55.5000

    0.4995

    0

    0

    0.4995

    汇总

    0.9438

    64.4400万元

      青苗补偿款9.3442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0.5401万元由新塘镇长巷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地上附着物产权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新塘镇上岭村经济联合社2.374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0.4853

    55.5000

    26.9342

    33.3000

    16.1605

    43.0947

    旱地

    0.1607

    55.5000

    8.9189

    33.3000

    5.3513

    14.2702

    园地

    1.0658

    39.9000

    42.5254

    28.5000

    30.3753

    72.9007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6512

    39.9000

    25.9829

    28.5000

    18.5592

    44.5421

    未利用土地

    0.0115

    27.7500

    0.3191

    0

    0

    0.3191

    汇总

    2.3745

    175.1268万元

      青苗补偿款11.8677万元由新塘镇上岭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永宁街湖中村经济联合社1.987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1.7596

    55.5000

    97.6578

    33.3000

    58.5947

    156.2525

    旱地

    0.0121

    55.5000

    0.6716

    33.3000

    0.4029

    1.0745

    养殖水面

    0.0411

    66.0000

    2.7126

    27.5000

    1.1303

    3.8429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927

    39.9000

    3.6987

    28.5000

    2.6420

    6.3407

    未利用土地

    0.0821

    27.7500

    2.2783

    0

    0

    2.2783

    汇总

    1.9876

    169.7889万元

      青苗补偿款4.6650万元由永宁街湖中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区国土规划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南安村、大敦村、长巷村、上岭村经济联合社,永宁街湖中村、章陂村经济联合社,中新镇中新村古、确、上围经济合作社,仙村镇下境村经济联合社

    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3月9日

     

    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人:汤柱良

    电话:82706709

     

    新塘镇国土所

    联系人:王通

    电话:82775201

     

    仙村镇国土所

    联系人:张裕潜

    电话:82946690

     

    中新镇国土所

    联系人:刘泽强

    电话:82869399

    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4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2016-10.zip

                      2、2016-10批次新ZG2016009号征地公告附图.pdf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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