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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宁)穗府征[2017]148号(花莞高速增城段)

    2017-11-1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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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征〔2017〕148号

      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国土资源部下达用地批复[国土资函[2017]485号],同意将永宁街道百湖村、冯村村、湖东村、湖中村、路边村属下的67.4465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增城段单独选址建设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道百湖村、冯村村、湖东村、湖中村、路边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湖中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2671公顷(耕地地类0.0344公顷,园地地类0.0675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0012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1640公顷)。

      湖中村新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5796公顷(耕地地类0.0471公顷,园地地类0.0034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5119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0172公顷)。

      湖中村竹山经济合作社、湖中村老围经济合作社、湖中村社排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2.6804公顷(园地地类2.4705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1357公顷,建设用地0.0742公顷)。

      路边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6.3987公顷(耕地地类0.8751公顷,园地地类5.8275公顷,林地地类5.8485公顷,养殖水面地类2.0327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1.0269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7880公顷)。

      冯村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0.5353公顷(耕地地类0.0287公顷,园地地类3.3508公顷,林地地类6.2786公顷,养殖水面地类0.2127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5275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1370公顷)。

      冯村村第八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2.0377公顷(耕地地类1.7742公顷,园地地类0.0113公顷,养殖水面地类0.0677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1844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0001公顷)。

      冯村村第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1.3686公顷(耕地地类6.1335公顷,园地地类1.8135公顷,林地地类0.5891公顷,养殖水面地类0.214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1.3409公顷,建设用地地类1.2768公顷)。

      冯村村第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2.3258公顷(耕地地类1.2957公顷,园地地类1.0122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79公顷)。

      冯村村第七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2303公顷(耕地地类0.1358公顷,园地地类0.036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585公顷)。

      冯村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8441公顷(耕地地类0.2021公顷,园地地类0.0414公顷,林地地类0.122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3399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1379公顷)。

      百湖村环阁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1354公顷(园地地类0.1354公顷)。

      百湖村环阁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一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0538公顷(园地地类0.0538公顷)。

      百湖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2.2469公顷(耕地地类0.0260公顷,园地地类0.0001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5737公顷,未利用地地类1.6471公顷)。

      百湖村环阁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4.3895公顷(园地地类1.0676公顷,林地地类2.9662公顷,养殖水面地类0.112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1987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0442公顷)。

      百湖村田寮第一经济合作社、百湖村田寮第三经济合作社、百湖村田寮第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1.8983公顷(耕地地类0.0173公顷,园地地类1.8199公顷,林地地类0.0299公顷。

      百湖村湾谷第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9849公顷(耕地地类0.0043公顷,园地地类0.8180公顷,养殖水面地类0.0729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1.0109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0788公顷)。

      百湖村湾谷第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5954公顷公顷(耕地地类0.1475公顷,园地地类0.0779公顷,林地地类0.1883公顷,养殖水面地类0.104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0748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0021公顷)。

      百湖村湾谷第一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6.2652公顷(园地地类5.4868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2383公顷,未利用地地类0.5401公顷)。

      湖东村上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2.6095公顷(耕地地类0.4821公顷,园地地类1.1976公顷,养殖水面0.817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0713公顷,建设用地地类0.0415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湖中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2671公顷。

    被征地单位

     

     

     

     

     

    湖 中 村 经 济 联 合 社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033

    55.5

    0.1832

    33.3

    0.1099

    0.2931

    旱地

    0.0311

    55.5

    1.7261

    33.3

    1.0356

    2.7617

    园地

    0.0675

    39.9

    2.6932

    28.5

    1.9238

    4.617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012

    39.9

    0.0479

    28.5

    0.0342

    0.0821

    建设用地

    0.1640

    55.5

    9.102

    0

    0

    9.102

    合计

    0.2671

    ----

    13.7524

    ----

    3.1035

    16.8559

      青苗补偿费4.639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9.2745万元由湖中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湖中村新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5796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湖中村新屋经济合作社

    耕地

    旱地

    0.0471

    55.5

    2.6141

    33.3

    1.5684

    4.1825

    园地

    0.0034

    39.9

    0.1357

    28.5

    0.0969

    0.2326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5119

    39.9

    20.4248

    28.5

    14.5892

    35.014

    建设用地

    0.0172

    55.5

    0.9546

    0

    0

    0.9546

    合计

    0.5796

    ----

    24.1292

    ----

    16.2545

    40.3837

      青苗补偿费16.8113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9.5749万元由湖中村新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湖中村竹山经济合作社、湖中村老围经济合作社、湖中村社排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2.6804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湖中村竹山经济合 作社、湖中村老围经济合作社、湖中村社排经济合作社共有

    园地

    2.4705

    39.9

    98.5730

    28.5

    70.4092

    168.9822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1357

    39.9

    5.4144

    28.5

    3.8675

    9.2819

    建设用地

    0.0742

    55.5

    4.1181

    0

    0.0000

    4.1181

    合计

    2.6804

    ----

    108.1055

    ----

    74.2767

    182.3822

      青苗补偿费78.8871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47.5128万元由湖中村竹山经济合作社、湖中村老围经济合作社、湖中村社排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路边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6.3987公顷。

    被征地单位

     

    路 边 村 经 济 联 合 社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灌溉水田

    0.5005

    55.5

    27.7778

    33.3

    16.6666

    44.4444

    水浇地

    0.1965

    55.5

    10.9057

    33.3

    6.5435

    17.4492

    旱地

    0.1781

    55.5

    9.8846

    33.3

    5.9307

    15.8153

    园地

    5.8275

    39.9

    232.5172

    28.5

    166.0838

    398.601

    林地

    5.8485

    18.55

    108.4897

    13.25

    77.4926

    185.9823

    养殖水面

    2.0327

    66

    134.1582

    27.5

    55.8993

    190.0575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1.0269

    39.9

    40.9733

    28.5

    29.2667

    70.24

    建设用地

    0.7880

    55.5

    43.734

    0

    0.0000

    43.734

    合计

    16.3987

    ----

    608.4405

    ----

    357.8831

    966.3237

      青苗补偿费682.481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40.3250万元由路边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冯村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0.5353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冯 村 村 经 济 联 合 社

     

    耕地

    水浇地

    0.0199

    55.5

    1.1044

    33.3

    0.6627

    1.7671

    旱地

    0.0088

    55.5

    0.4884

    33.3

    0.2930

    0.7814

    园地

    3.3508

    39.9

    133.6969

    28.5

    95.4978

    229.1947

    林地

    6.2786

    18.55

    116.468

    13.25

    83.1915

    199.6595

    养殖水面

    0.2127

    66

    14.0382

    27.5

    5.8493

    19.8875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5275

    39.9

    21.0473

    28.5

    15.0337

    36.081

    建设用地

    0.137

    55.5

    7.6035

    0.0000

    0.0000

    7.6035

    合计

    10.5353

    ----

    294.4467

    ----

    200.5280

    494.9747

      青苗补偿费467.923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50.7684万元由冯村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冯村村第八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2.0377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冯 村 村 第 八 经 济 合 作 社

     

    耕地

    灌溉水田

    0.0590

    55.5

    3.2745

    33.3

    1.9647

    5.2392

    水浇地

    1.7152

    55.5

    95.1936

    33.3

    57.1162

    152.3098

    园地

    0.0113

    39.9

    0.4509

    28.5

    0.3220

    0.7729

    养殖水面

    0.0677

    66

    4.4682

    27.5

    1.8618

    6.323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1844

    39.9

    7.3576

    28.5

    5.2554

    12.613

    建设用地

    0.0001

    55.5

    0.0055

    0

    0.0000

    0.0055

    合计

    2.0377

    ----

    110.7503

    ----

    66.5201

    177.2704

      青苗补偿费27.4426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3万元由冯村村第八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冯村村第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1.3686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冯 村 村 第 二 经 济 合 作 社

     

    耕地

    灌溉水田

    2.5179

    55.5

    139.7434

    33.3

    83.8461

    223.5895

    水浇地

    2.9657

    55.5

    164.5964

    33.3

    98.7578

    263.3542

     

    旱地

    0.6499

    55.5

    36.0694

    33.3

    21.6417

    57.7111

    园地

    1.8135

    39.9

    72.3587

    28.5

    51.6847

    124.0434

    林地

    0.5891

    18.55

    10.9278

    13.25

    7.8056

    18.7334

    养殖水面

    0.2148

    66

    14.1768

    27.5

    5.9070

    20.0838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1.3409

    39.9

    53.5019

    28.5

    38.2157

    91.7176

    建设用地

    1.2768

    55.5

    70.8624

    0

    0.0000

    70.8624

    合计

    11.3686

    ----

    562.2368

    ----

    307.8586

    870.0954

      青苗补偿费283.495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56.0718万元由冯村村第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冯村村第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2.3258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冯 村 村 第 六 经 济 合 作 社

    耕地

    灌溉水田

    0.0337

    55.5

    1.8704

    33.3

    1.1222

    2.9926

    水浇地

    1.2615

    55.5

    70.0133

    33.3

    42.0079

    112.0212

    旱地

    0.0005

    55.5

    0.0277

    33.3

    0.0167

    0.0444

    园地

    1.0122

    39.9

    40.3868

    28.5

    28.8477

    69.2345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179

    39.9

    0.7142

    28.5

    0.5102

    1.2244

    合计

    2.3258

    ----

    113.0124

    ----

    72.5047

    185.5171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万元,青苗补偿费82.4151万元由冯村村第六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冯村村第七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2303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冯 村 村 第 七 经 济 合 作 社

    耕地

    水浇地

    0.1358

    55.5

    7.5369

    33.3

    4.5221

    12.059

    园地

    0.0360

    39.9

    1.4364

    28.5

    1.0260

    2.4624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585

    39.9

    2.3341

    28.5

    1.6673

    4.0014

    合计

    0.2303

    ----

    11.3074

    ----

    7.2154

    18.5228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万元,青苗补偿费8.0078万元由冯村村第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冯村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8441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冯 村 村 第 一 经 济 合 作 社

    耕地

    旱地

    0.2021

    55.5

    11.2166

    33.3

    6.7299

    17.9465

    园地

    0.0414

    39.9

    1.6519

    28.5

    1.1799

    2.8318

    林地

    0.1228

    18.55

    2.2779

    13.25

    1.6271

    3.905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3399

    39.9

    13.562

    28.5

    9.6872

    23.2492

    建设用地

    0.1379

    55.5

    7.6535

    0

    0.0000

    7.6535

    合计

    0.8441

    ----

    36.3619

    ----

    19.2241

    55.586

      青苗补偿费29.8107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1.8436万元由冯村村第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百湖村环阁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1354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百湖村环阁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二经济合作社共有

    园地

    0.1354

    39.9

    5.4025

    28.5

    3.8589

    9.2614

    合计

    0.1354

    ----

    5.4025

    ----

    3.8589

    9.2614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万元,青苗补偿费6.3367万元由百湖村环阁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百湖村环阁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一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0538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百湖村环阁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一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二经济合作社共有

    园地

    0.0538

    39.9

    2.1466

    28.5

    1.5333

    3.6799

    合计

    0.0538

    ----

    2.1466

    ----

    1.5333

    3.6799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万元,青苗补偿费2.5179万元由百湖村环阁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一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百湖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2.2469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湖村 经 济 联 合 社

    耕地

    水浇地

    0.0018

    55.5

    0.1

    33.3

    0.0599

    0.1599

    旱地

    0.0242

    55.5

    1.3431

    33.3

    0.8059

    2.149

    园地

    0.0001

    39.9

    0.004

    28.5

    0.0028

    0.0068

    建设用地

    0.5737

    55

    31.5535

    0

    0

    31.5535

    未利用地

    1.6471

    27.75

    45.707

    0

    0

    45.707

    合计

    2.2469

    ----

    78.7076

    ----

    0.8686

    79.5762

      青苗补偿费0.9757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78.291 万由百湖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百湖村环阁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4.3895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百 湖 村

    环 阁 经 济 合 作 社

    园地

    1.0676

    39.9

    42.5972

    28.5

    30.4266

    73.0238

    林地

    2.9662

    18.55

    55.023

    13.25

    39.3022

    94.3252

    养殖水面

    0.1128

    66

    7.4448

    27.5

    3.102

    10.5468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1987

    39.9

    7.9281

    28.5

    5.663

    13.5911

    建设用地

    0.0442

    55.5

    2.4531

    0

    0

    2.4531

    合计

    4.3895

    ----

    115.4462

    ----

    78.4938

    193.94

      青苗补偿费195.538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16.1919万元由百湖村环阁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百湖村田寮第一经济合作社、百湖村田寮第三经济合作社、百湖村田寮第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1.8983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百湖村田寮第一经济合作社、百湖村田寮第三经济合作社、百湖村田寮第二经济合作社共有

    耕地

    水浇地

    0.0173

    55.5

    0.9601

    33.3

    0.5761

    1.5362

    园地

    1.8199

    39.9

    72.614

    28.5

    51.8672

    124.4812

    林地

    0.0299

    18.55

    0.5546

    13.25

    0.3962

    0.9508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312

    39.9

    1.2449

    28.5

    0.8892

    2.1341

    合计

    1.8983

    ---

    75.3736

    ---

    53.7287

    129.1023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万元,青苗补偿费89.5819万元由百湖村田寮第一经济合作社、百湖村田寮第三经济合作社、百湖村田寮第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百湖村湾谷第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9849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百湖村湾谷第二经济合作社

    耕地

    旱地

    0.0043

    55.5

    0.2387

    33.3

    0.1432

    0.3819

    园地

    0.8180

    39.9

    32.6382

    28.5

    23.313

    55.9512

    养殖水面

    0.0729

    66

    4.8114

    27.5

    2.0048

    6.8162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1.0109

    39.9

    40.3349

    28.5

    28.8106

    69.1455

    建设用地

    0.0788

    55.5

    4.3734

    0

    0

    4.3734

    合计

    1.9849

    ---

    82.3966

    ---

    54.2716

    136.6682

      青苗补偿费84.3402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7.6521万元由百湖村湾谷第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百湖村湾谷第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5954公顷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百湖村湾谷第一经济合作社

    耕地

    水浇地

    0.1475

    55.5

    8.1862

    33.3

    4.9118

    13.098

    园地

    0.0779

    39.9

    3.1082

    28.5

    2.2202

    5.3284

    林地

    0.1883

    18.55

    3.493

    13.25

    2.4949

    5.9879

    养殖水面

    0.1048

    66

    6.9168

    27.5

    2.882

    9.7988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748

    39.9

    2.9845

    28.5

    2.1318

    5.1163

    建设用地

    0.0021

    55.5

    0.1166

    0

    0

    0.1166

    合计

    0.5954

    ----

    24.8053

    ----

    14.6407

    39.446

      青苗补偿费29.0413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028万元由百湖村湾谷第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百湖村湾谷第一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6.2652公顷。

    被征地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百湖村湾谷第一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二经济合作社共有

    园地

    5.4868

    39.9

    218.9233

    28.5

    156.3738

    375.2971

    建设用地

    0.2383

    55.5

    13.2257

    0

    0

    13.2257

    未利用地

    0.5401

    27.75

    14.9878

    0

    0

    14.9878

    合计

    6.2652

    ----

    247.1368

    ----

    156.3738

    403.5106

      青苗补偿费238.9145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79.3259万元由百湖村湾谷第一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湖东村上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2.6095公顷。

    被征地单位

     

     

     

     

     

    湖 东 村 上 屋 经 济 合 作 社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4227

    55.5

    23.4599

    33.3

     

    14.0759

     

    37.5358

    旱地

    0.0594

    55.5

    3.2967

    33.3

    1.9780

    5.2747

    园地

    1.1976

    39.9

    47.7842

    28.5

     

    34.1316

     

     

    81.9158

     

    养殖水面

    0.8170

    66

    53.922

    27.5

     

    22.4675

     

     

    76.3895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713

    39.9

    2.8449

    28.5

    2.0320

     

    4.8769

     

    建设用地

    0.0415

    55.5

    2.3033

    0

    0.0000

    2.3033

    合计

    2.6095

    ----

    133.611

    ----

    74.685

    208.2960

      青苗补偿费72.3868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9.9316万元由湖东村上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区国土规划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道百湖村、冯村村、湖东村、湖中村、路边村

    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7日

     

    永宁街国土所

    联系人:钟文斌

    电话:32988762

     

    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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