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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征〔2016〕202号(2015-7批次 开发区道路+永宁街湖中村,新塘镇上岭村、长巷村170亩留用地)

2016-12-23   来源:本网 字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征〔2016〕202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6]610号],同意将新塘镇塘美村经济联合社、塘美村第四经济合作社、永宁街白水村经济联合社、九如村经济联合社、简村村经济联合社、陂头村经济联合社、湖中村经济联合社、塔岗村经济联合社、章陂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52.3504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15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新塘镇塘美村经济联合社、塘美村第四经济合作社、永宁街白水村经济联合社、九如村经济联合社、简村村经济联合社、陂头村经济联合社、湖中村经济联合社、塔岗村经济联合社、章陂村经济联合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永宁街湖中村经济联合社1.687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687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6663公顷(其中耕地0.7445公顷、园地0.7587公顷、林地0.0373公顷,养殖水面0.0022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236公顷) ,建设用地0.0210公顷。

  永宁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8.967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8.967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8.2193公顷(其中耕地1.3759公顷、园地4.5806公顷、林地0.1890公顷、养殖水面1.2482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8256公顷) ,建设用地0.5472公顷,未利用土地0.2013公顷。

  永宁街白水村经济联合社1.860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860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8405公顷(其中园地0.7392公顷、林地0.4928公顷、养殖水面0.574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40公顷) ,未利用土地0.0196公顷。

  永宁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2.606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606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2.4467公顷(其中耕地0.3590公顷、园地1.1585公顷、林地0.2316公顷、养殖水面0.5731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245公顷) ,建设用地0.1593公顷。

  永宁街陂头村经济联合社1.664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664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6647公顷(其中园地0.0250公顷,养殖水面0.2874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1.3523公顷)。

  永宁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2.0932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0932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2.0064公顷(其中耕地0.0585公顷、园地1.9417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62公顷) ,建设用地0.0097公顷,未利用土地0.0771公顷。

  永宁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3.132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3.132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5844公顷(其中耕地0.4956公顷、园地0.5197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691公顷) ,建设用地1.5485公顷。

  新塘镇塘美村经济联合社0.156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156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560公顷(耕地0.0650公顷,园地0.089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18公顷)。

  新塘镇塘美村第四经济合作社1.939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939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9398公顷(耕地1.3795公顷,园地0.5603公顷),未利用土地0.0001公顷。

  新塘镇塘美村经济联合社0.037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037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348公顷(其中林地0.0209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39公顷),未利用土地0.0029公顷。

  永宁街白水村经济联合社3.849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3.849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3.7099公顷(耕地0.2320公顷、园地0.2916公顷、林地1.254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1.9322公顷),建设用地0.1124公顷,未利用土地0.0267公顷。

  新塘镇塘美村经济联合社0.277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277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774公顷(耕地0.0131公顷,园地0.1031公顷,林地0.1612公顷)。

  永宁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0.583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583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835公顷(园地0.5835公顷)。

  永宁街白水村经济联合社0.385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385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3858公顷(耕地0.0022公顷,园地0.3836公顷)。

  新塘镇塘美村经济联合社0.524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524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246公顷(耕地0.2618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2628公顷)。

  永宁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0.987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987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9875公顷(耕地0.0038公顷、园地0.910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737公顷)。

  永宁街白水村经济联合社0.363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363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3637公顷(其中园地0.354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94公顷)。

  永宁街简村村经济联合社0.317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317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3171公顷(耕地0.1220公顷、养殖水面0.016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1784公顷)。

  永宁街陂头村经济联合社7.197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7.197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7.1851公顷(耕地2.9969公顷、园地3.1711公顷、林地0.709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3078公顷),建设用地0.0128公顷。

  永宁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4.367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4.367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4.1717公顷(其中耕地0.9574公顷、园地1.3389公顷、养殖水面1.326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5493公顷),建设用地0.0604公顷,未利用土地0.1358公顷。

  永宁街塔岗村经济联合社1.310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310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2593公顷(其中园地0.9291公顷,养殖水面0.156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741公顷),建设用地0.0512公顷。

  永宁街塔岗村经济联合社2.796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796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2.7708公顷(其中园地1.7616公顷、林地0.1293公顷、养殖水面0.830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492公顷),未利用土地0.0261公顷。

  永宁街章陂村经济联合社1.448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448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0403公顷(耕地0.7275公顷,园地0.280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24公顷),建设用地0.4086公顷。

  永宁街章陂村经济联合社3.79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3.79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3.7113公顷(耕地3.5943公顷、园地0.065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514公顷),建设用地0.0828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永宁街湖中村1.687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0.7445

43.8750

32.6649

26.3250

19.5990

52.2639

园地

0.7587

31.5000

23.8991

22.5000

17.0708

40.9699

林地

0.0373

14.5880

0.5441

10.4200

0.3887

0.9328

养殖水面

0.0022

51.4800

0.1133

21.4500

0.0472

0.1605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1236

31.5000

3.8934

22.5000

2.7810

6.6744

建设用地

0.0210

43.8750

0.9214

0

0

0.9214

汇总

1.6873

101.9229万元

        
  青苗补偿款15.895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5.0544万元,由永宁街湖中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永宁街九如村8.967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灌溉水田

0.5236

43.8750

22.9730

26.3250

13.7838

36.7568

水浇地

0.8523

43.8750

37.3947

26.3250

22.4368

59.8315

园地

4.5806

31.5000

144.2889

22.5000

103.0635

247.3524

林地

0.1890

14.5880

2.7571

10.4200

1.9694

4.7265

养殖水面

1.2482

51.4800

64.2573

21.4500

26.7739

91.0312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8256

31.5000

26.0064

22.5000

18.5760

44.5824

建设用地

0.5472

43.8750

24.0084

0

0

24.0084

未利用土地

0.2013

21.9375

4.4160

0

0

4.4160

汇总

8.9678

512.7052万元

  青苗补偿款99.7171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93.7920万元,由永宁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永宁街白水村1.860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园地

0.7392

31.5000

23.2848

22.5000

16.6320

39.9168

林地

0.4928

14.5880

7.1890

10.4200

5.1350

12.3240

养殖水面

0.5745

51.4800

29.5753

21.4500

12.3230

41.8983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340

31.5000

1.0710

22.5000

0.7650

1.8360

未利用土地

0.0196

21.9375

0.4300

0

0

0.4300

汇总

1.8601

96.4051万元

  青苗补偿款50.0804万元,由永宁街白水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永宁街九如村2.606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0.3590

43.8750

15.7511

26.3250

9.4507

25.2018

园地

1.1585

31.5000

36.4928

22.5000

26.0663

62.5591

林地

0.2316

14.5880

3.3786

10.4200

2.4133

5.7919

养殖水面

0.5731

51.4800

29.5032

21.4500

12.2930

41.7962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1245

31.5000

3.9218

22.5000

2.8013

6.7231

建设用地

0.1593

43.8750

6.9893

0

0

6.9893

汇总

2.6060

149.0614万元

        
  青苗补偿款23.8949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32.2715万元,由永宁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永宁街陂头村1.664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园地

0.0250

31.5000

0.7875

22.5000

0.5625

1.3500

养殖水面

0.2874

51.4800

14.7954

21.4500

6.1647

20.9601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1.3523

31.5000

42.5975

22.5000

30.4268

73.0243

汇总

1.6647

95.3344万元

  青苗补偿款35.7581万元,由永宁街陂头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永宁街九如村2.093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0.0585

43.8750

2.5667

26.3250

1.5400

4.1067

园地

1.9417

31.5000

61.1636

22.5000

43.6883

104.8519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062

31.5000

0.1953

22.5000

0.1395

0.3348

建设用地

0.0097

43.8750

0.4256

0

0

0.4256

未利用土地

0.0771

21.9375

1.6914

0

0

1.6914

汇总

2.0932

111.4104万元

        

  青苗补偿款36.4396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6.9948万元,由永宁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永宁街九如村3.132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灌溉水田

0.0152

43.8750

0.6669

26.3250

0.4001

1.0670

水浇地

0.4298

43.8750

18.8575

26.3250

11.3145

30.1720

旱地

0.0506

43.8750

2.2201

26.3250

1.332

3.5521

园地

0.5197

31.5000

16.3706

22.5000

11.6933

28.0639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5691

31.5000

17.9267

22.5000

12.8048

30.7315

建设用地

1.5485

43.8750

67.9404

0

0

67.9404

汇总

3.1329

161.5269万元

  青苗补偿款18.1320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67.0544万元,由永宁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新塘镇塘美村0.156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0.0650

43.8750

2.8519

26.3250

1.7111

4.5630

园地

0.0892

31.5000

2.8098

22.5000

2.0070

4.8168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018

31.5000

0.0567

22.5000

0.0405

0.0972

汇总

0.1560

9.4770万元

        

  青苗补偿款2.8133万元,由新塘镇塘美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新塘镇塘美村第四经济合作社1.939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1.3795

43.8750

60.5256

26.3250

36.3153

96.8409

园地

0.5603

31.5000

17.6495

22.5000

12.6068

30.2563

未利用土地

0.0001

21.9375

0.0022

0

0

0.0022

汇总

1.9399

127.0994万元

        

  青苗补偿款25.6704万元,由新塘镇塘美村第四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新塘镇塘美村经济联合社0.037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林地

0.0209

14.5880

0.3049

10.4200

0.2178

0.5227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139

31.5000

0.4379

22.5000

0.3128

0.7507

未利用土地

0.0029

21.9375

0.0636

0

0

0.0636

汇总

0.0377

1.3370万元

  青苗补偿款1.6345万元,由新塘镇塘美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永宁街白水村3.849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0.0951

43.8750

4.1725

26.3250

2.5035

6.6760

旱地

0.1369

43.8750

6.0065

26.3250

3.6039

9.6104

园地

0.2916

31.5000

9.1854

22.5000

6.5610

15.7464

林地

1.2541

14.5880

18.2948

10.4200

13.0677

31.3625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1.9322

31.5000

60.8643

22.5000

43.4745

104.3388

建设用地

0.1124

43.8750

4.9316

0

0

4.9316

未利用土地

0.0267

21.9375

0.5857

0

0

0.5857

汇总

3.8490

173.2514万元

  青苗补偿款43.3819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86.4755万元,由永宁街白水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新塘镇塘美村经济联合社0.277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旱地

0.0131

43.8750

0.5748

26.3250

0.3449

0.9197

园地

0.1031

31.5000

3.2477

22.5000

2.3198

5.5675

林地

0.1612

14.5880

2.3516

10.4200

1.6797

4.0313

汇总

0.2774

10.5185万元

        

  青苗补偿款11.3268万元,由新塘镇塘美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永宁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0.583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园地

0.5835

31.5000

18.3803

22.5000

13.1288

31.5091

汇总

0.5835

31.5091万元

  青苗补偿款14.4389万元,由永宁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永宁街白水村经济联合社0.385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旱地

0.0022

43.8750

0.0965

26.3250

0.0579

0.1544

园地

0.3836

31.5000

12.0834

22.5000

8.6310

20.7144

汇总

0.3858

20.8688万元

        

  青苗补偿款9.5130万元,由永宁街白水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新塘镇塘美村经济联合社0.524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0.2106

43.8750

9.2401

26.3250

5.544

14.7841

旱地

0.0512

43.8750

2.2464

26.3250

1.3478

3.5942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2628

31.5000

8.2782

22.5000

5.9130

14.1912

汇总

0.5246

32.5695万元

  青苗补偿款8.7427万元,由新塘镇塘美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永宁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0.987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0.0038

43.8750

0.1667

26.3250

0.1000

0.2667

园地

0.9100

31.5000

28.6650

22.5000

20.4750

49.140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737

31.5000

2.3216

22.5000

1.6583

3.9799

汇总

0.9875

53.3866万元

        

  青苗补偿款24.3764万元,由永宁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永宁街白水村经济联合社0.363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园地

0.3543

31.5000

11.1605

22.5000

7.9718

19.1323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094

31.5000

0.2961

22.5000

0.2115

0.5076

汇总

0.3637

19.6399万元

  青苗补偿款9.0041万元,由永宁街白水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永宁街简村村经济联合社0.317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0.0053

43.8750

0.2325

26.3250

0.1395

0.3720

旱地

0.1167

43.8750

5.1202

26.3250

3.0721

8.1923

养殖水面

0.0167

51.4800

0.8597

21.4500

0.3582

1.2179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1784

31.5000

5.6196

22.5000

4.0140

9.6336

汇总

0.3171

19.4158万元

  青苗补偿款5.5585万元,由永宁街简村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永宁街陂头村经济联合社7.197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2.9962

43.8750

131.4583

26.3250

78.875

210.3333

旱地

0.0007

43.8750

0.0307

26.3250

0.0184

0.0491

园地

3.1711

31.5000

99.8897

22.5000

71.3498

171.2395

林地

0.7093

14.5880

10.3473

10.4200

7.3909

17.7382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3078

31.5000

9.6957

22.5000

6.9255

16.6212

建设用地

0.0128

43.8750

0.5616

0

0

0.5616

汇总

7.1979

416.5429万元

  青苗补偿款121.7383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8.5508万元,由永宁街陂头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永宁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4.367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0.9489

43.8750

41.6330

26.3250

24.9798

66.6128

旱地

0.0085

43.8750

0.3729

26.3250

0.2238

0.5967

园地

1.3389

31.5000

42.1754

22.5000

30.1253

72.3007

养殖水面

1.3261

51.4800

68.2676

21.4500

28.4448

96.7124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5493

31.5000

17.3030

22.5000

12.3593

29.6623

建设用地

0.0604

43.8750

2.6501

0

0

2.6501

未利用土地

0.1358

21.9375

2.9791

0

0

2.9791

汇总

4.3679

271.5141万元

  青苗补偿款53.1067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9.3592万元,由永宁街九如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永宁街塔岗村经济联合社1.310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园地

0.9291

31.5000

29.2667

22.5000

20.9048

50.1715

养殖水面

0.1561

51.4800

8.0360

21.4500

3.3483

11.3843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1741

31.5000

5.4842

22.5000

3.9173

9.4015

建设用地

0.0512

43.8750

2.2464

0

0

2.2464

汇总

1.3105

73.2037万元

  青苗补偿款17.1367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2.8589万元,由永宁街塔岗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永宁街塔岗村经济联合社2.796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园地

1.7616

31.5000

55.4904

22.5000

39.6360

95.1264

林地

0.1293

14.5880

1.8862

10.4200

1.3473

3.2335

养殖水面

0.8307

51.4800

42.7644

21.4500

17.8185

60.5829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492

31.5000

1.5498

22.5000

1.1070

2.6568

未利用土地

0.0261

21.9375

0.5726

0

0

0.5726

汇总

2.7969

162.1722万元

  青苗补偿款58.0811万元,由永宁街塔岗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永宁街章陂村经济联合社1.448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0.7275

43.8750

31.9191

26.3250

19.1514

51.0705

园地

0.2804

31.5000

8.8326

22.5000

6.3090

15.1416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324

31.5000

1.0206

22.5000

0.7290

1.7496

建设用地

0.4086

43.8750

17.9273

0

0

17.9273

汇总

1.4489

85.8890万元

        

  青苗补偿款7.5967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0.6126万元,由永宁街章陂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永宁街章陂村经济联合社3.794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万元)

安置补助(万元)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耕地

水浇地

2.4946

43.8750

109.4506

26.3250

65.6703

175.1209

旱地

1.0997

43.8750

48.2493

26.3250

28.9496

77.1989

园地

0.0656

31.5000

2.0664

22.5000

1.4760

3.5424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514

31.5000

1.6191

22.5000

1.1565

2.7756

建设用地

0.0828

43.8750

3.6329

0

0

3.6329

汇总

3.7941

262.2702万元

  青苗补偿款24.1592万元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2.3581万元,由永宁街章陂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区国土规划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经济联合社、塘美村第四经济合作社、永宁街白水村经济联合社、九如村经济联合社、简村村经济联合社、陂头村经济联合社、湖中村经济联合社、塔岗村经济联合社、章陂村经济联合社

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15日

镇(街)国土所

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0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2015-7.jpg

                   2、2015-7征地公告附图.pdf

                   3、2015-7批次永宁ZG2015019号征地公告附图.pdf

                   4、2015-7批次永宁ZG2015020号征地公告附图.pdf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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