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穗增府征前公补充〔2024〕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我区于2023年8月17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3〕158号),拟征收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上境村的集体土地0.0938公顷(折合1.407亩),因征收土地用途和目的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的公共事业需要。
二、补充公告时间: 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11日,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3〕158号)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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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9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