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穗增府征前公补充〔2024〕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我区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4〕51号),拟征收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太平村、西瓜岭村集体土地11.7445公顷(折合176.168亩),因土地报批地类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土地报批地类调整
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调整为农用地11.7351公顷(其中耕地6.5014公顷、园地3.7163公顷、林地0.4193公顷、草地0.0305公顷、其他农用地1.0676公顷),建设用地0.0094公顷。
二、补充公告时间: 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10日,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4〕51号)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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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