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穗增府征前公补充〔2024〕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我区于2024年2月1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4〕19号),拟征收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碧潭村的集体土地2.8948公顷(折合43.422亩),因征地报批地类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土地现状
根据建设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与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不一致,实际申请用地具体情况为:
拟征收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碧潭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2.7820 公顷。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征地范围涉及土地现状农用地2.7409公顷(其中耕地0.2114公顷、园地1.8335公顷、林地0.0074公顷、草地0.4660公顷、其他农用地0.2226公顷),建设用地0.0411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2.7820 公顷(其中耕地0.2114 公顷、园地1.8492公顷、林地0.0074 公顷、草地0.4660 公顷、其他农用地0.2480公顷)。
二、补充公告时间: 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5日,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4〕19号)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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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