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穗增府征前公补充〔2024〕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我区于2024年2月6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4〕26号),拟征收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碧潭村、沙滘村的集体土地7.2762公顷(折合109.143亩),因留用地安置方式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留用地安置。根据留用地的相关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留用地兑现方式为实地提留,拟选址于地块外(详见附件)。
二、补充公告时间: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13日,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4〕26号)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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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8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