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核发的“粤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630513号”等4个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变更文件自发文之日起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二十七期注销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内容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
第二十六期注销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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